汉字「妻」的古文字从「又(手)」从「女」,「女」部突出女性的「头发」,全字像「手抓女人头发」之形:
「妻」的甲、金、篆三种字形:
「妻」的古今字形演变:
注1
那么,为什么要用手抓女性头发的这种暴力行为来表示妻子呢?
古文字学家徐中舒认为「妻」的构字意图,反应了上古时代的原始抢婚习俗:
注2
陳煒湛先生在《古文字趣谈》之「抢来的老婆」一文中也持相同的结论,他认为造字先民为了表达「娶妻」这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将「娶妻」过程中最典型关键的情节「抢婚」进行造字:
注3
古文字学家徐中舒、陳煒湛的说法是能得到人类学和民俗学的支撑的,人类各民族中都有「抢婚」的习俗。
华夏汉民族比较早熟,野蛮的「抢婚」习俗可能在夏商之际就渐渐淡化,但中国有最久远完备的历史传世文献,仍然可以搜寻到一鳞半爪。
最古老的传世文献《易经·爻辞》中「匪寇婚媾」,就被认为是记载的「抢婚」习俗,如:
屯卦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賁卦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睽卦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清华国学院四大导师之一的梁启超先生认为《易经上六》中的「乘马班如, 泣血涟如」和「 匪寇婚媾」之句,就是说的上古时代「掠夺婚」,女方家如同遇到土匪,所以家人「泣血涟如」:
夫寇与昏媾, 截然二事, 何至相混? 得毋古代昏媾所取之手段于寇无大异耶? 故闻马蹄蹴踏, 幼女啜泣, 谓是遇寇, 细审乃知其为婚媾也。【注4】
【古史辩派】中的精通《易经》的余永梁先生,所作《易卦爻辞的时代及其作者》一文跟梁启超先生是相同的结论,反应了原始的「掠夺婚姻」【注5】。
在《诗经》中「薪」这种物象多与「男女婚事」相关,学者蒲生华认为,在上古「抢婚」中,有三个作用「照明、武器、马料」。【注6】
清代成书的《东川府志》和《滇南杂志》记载过古爨族「骑马械斗抢婚」的风俗:
爨之父母, 将嫁女三日前, 持斧入山, 伐带叶松, 树于门外, 结屋, 坐女其中, 旁列米淅数十缸。集亲族持械瓢杓, 列械环卫。
及亲族, 新衣黑面, 乘马持械, 鼓吹至。两家械斗。直入松屋中,挟妇乘马疾驱走。父母持械杓米淅浇。大呼亲族同逐女, 不及, 怒而归。
新妇在途中, 故作坠马状,新夫挟之上马三, 则诸爨皆大喜, 即父母亦以为是爨女也。
宋代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卷四》记载苗族的抢婚中女性伪装求救:
嫁娶先密约, 乃伺女于路, 劫妇以归, 亦怒争叫号求救, 其实皆伪也。
还有很多国、内外文献这类记载,不一一援引。
总之,不管古今中外,「抢婚」和「抢婚」的文明变异习俗,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
综上可见,汉字的古文字「妻」,反应了人类在远古时代「抢女夺妇,以为人妻」的「黑历史」:
图引自注7
从文献的记载似乎可以发现,不管是汉族《易经》的记载「白馬翰如,匪寇婚媾」,还是少数民族的「乘马挟妇」,「抢婚」似乎都要「骑马」。
所以,在原始社会中,「抢婚」可能是骑马拿武器真刀真枪的干,人类社会渐渐变得文明以后,慢慢演变成一种「象征性」的婚俗。
今天,在汉族婚俗中,男子娶亲到女方家中的时候,要守门闭户,设置「关卡」、藏匿物件.....等等诸多方法刁难新女婿,这些习俗应该就是「原始抢婚」变异和遗留。
「猪八戒背媳妇」——娶亲时候,新姑爷要将新媳妇背走或者、抱走,可能就是原始小伙子同志「乘马挟妇」抢女人的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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