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问到了一个尖锐的问题:《野狼disco》到底侵权了吗?
在仔细看完整篇文章后,按文章的说法老舅《野狼disco》成为了一个侵权产物。
文章大概就是说老舅的《野狼disco》在制作人lhaksi未允许的情况下商用其伴奏《More Sun》。
也有很多自媒体同行梳理了这件事,这个事还登上了热搜。
就在晚上八点半左右,老舅也就这个事进行了回应,直播里说的清清楚楚了:没!侵!权!
我也给大家梳理一下老舅说的内容:
1.这个伴奏是老舅让他的朋友杨子昂在外网上用99美金购买过的,有收据、合同,网站上写的很清楚购买的是“unlimited”版本,也就是不限制使用,可用于商业演出等等。
翻译一下:
购买记录:
2.老舅有这个伴奏所有的分轨文件以及去水印版本,并且已出示。
3.老舅团队在去年十一月份就联系过这个荷兰制作人Ihaksi,该制作人仍建议老舅购买非独家版本。正常来说,非独家不限制的版本已经够用了,老舅之前购买的是非独家版本。
但是后来一段事件该制作人没有回复老舅的邮件,直到最近直指老舅“侵权”
4.该伴奏版权卖给了玛西玛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据老舅说是一个台湾陈先生从中作梗,用这首歌做文章,想牟取500w。
5.作曲是作曲,也就是人声创作的部分,编曲是编曲,也就是制作人制作的伴奏,购买了伴奏后,作曲、作词没有抄袭过任何人,当然《野狼disco》是原创,不是抄袭。
6.公道自在人心,大家注意安全。
经过老舅的澄清,大概情况我们也了解了。不过在这之前,帮主还想对那些乱扣帽子的营销号说两句:
恰人血馒头biss!
一首歌的构成简单来说有作词、作曲、编曲,老舅负责的是作词、作曲。制作人lhaksi负责的是编曲,从制作歌的角度上来说,老舅的歌完全没有任何所谓“抄袭”之说!
要是按营销号的理论定义抄袭,那我们也可以说杨和苏抄袭了陈令韬、PG One抄袭了刘洲、Eminem抄袭了Dr.dre。
这不明显胡扯的事吗?
最让人心寒的是这种抄袭的说法还一呼百应,搞了半天这种吃着人血馒头的傻逼号还赚的盆满钵溢的。最后伤害的不只是老舅,还是所有的音乐人。
0202年了还分不清编曲和作曲的人不在少数,听风就是雨的脑残满世界都是。最近真的都是闲出毛病来了哔哔赖赖的。
啥也不是!
PS:世界上自以为是的铁憨憨到处都是,满口喊着抄袭的人一定分不清编曲和作曲,真的互联网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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