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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私车公用实用小贴士 普通员工和财务人员都值得get

每天八分钟,知晓财税事。大家早上好,我是你们的朋友税小念,和我一起来开启由《亿企学会》APP为您准备的财税早餐。

今天咱们来聊一聊私车公用这个话题。由于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员工想要申请公司的车出差是越来越难了。很多情况下公司派员工出差,首先提倡的就是公共交通,但有的时候确实不方便,员工只能开自己的车出差,那么出差期间发生的油费、过路费能否报销,以及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这个也是很多会计人员比较头疼的。如果不给报销吧,却都是为了公司花费的;报销了吧,公司账上只有一辆公务车(还是给总经理出差用的),每月却报销几万油费和过路费,实在是很让人担心税务风险。

这种情况下,解决私车公用的问题,有一个好方法就是签订私车公用的协议,是这是一个比较折中、相对保险的办法。

首先,协议中需要明确规定在租赁期内,对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由企业承担,并且后期报销的时候,是开给公司的专票。比如中石油开给公司1000块的油费专票,公司不仅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能抵扣增值税。

其次,协议里面要适当约定租金金额。完全免租金的协议,是不符合公平市场交易原则的,容易被税务机关关注。比如约定:每月多少租金,员工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去税局代开发票。既然代开发票,就涉及到交税的问题,个人出租车辆需要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当然,月租金在一定金额以下,可以免征增值税,可能代开的时候各地有差异,很多地方执行的是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要提醒大家的是,租赁合同不要约定一次性收取租赁费并一次性代开发票,这样很可能是不符合免税条件。可以约定:每个月的租金收入多少,每个月控制在免税范围内,每月去税务机关代开免税发票。每月代开的时候也不能总是麻烦员工,可以派一个财务人员,集中去代开好几个员工的发票。

除了增值税,还有个税。

根据新个税法规定,租赁收入需要缴纳20%个税,但是有一个扣除标准的:对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剩下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比如说,协议约定的租赁收入每月不超过700元,这种情况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1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1000-800)*20%= 40元。

除了租金,还有加油费。

签订了私车公用协议,说明是与工作相关的用车,这种情况下需要加油站开专票给公司,可以抵扣增值税。但是很多时候,加油站会要求办卡,等卡上金额消费了,再根据真实的消费记录,一次性开具专票,每一次小额都开专票,显得太麻烦了。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就规定: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纪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说,咱们买卡的时候取得普票(并且是不征税发票),后面消费了再凭借加油记录去开专票,就可以抵扣增值税,并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没有问题。

刚才说了租金、加油费,还有一项比较大额的支出:修理费。

可能有这样一种情况:员工从偏远山区出差回来,拿着修理厂开具的2000块维修费专票报销,财务人员说,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不能报销,员工非常生气,明明是因为偏远山区路况不好、车才坏了。

到底谁的说法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呢?大家注意,这个问题有争议。修理费比较特殊,如果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付,保险是个人购买的,不得在企业税前扣除,如果未办理保险,或保费不足以补偿修理费,能否税前扣除?税务总局也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那么各个地方规定如何呢?

比如,河北省税务局规定,企业因业务需要,可以租用租车公司或个人的车辆,但必须签订6个月以上的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规定的汽油费、修车费和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江苏省税务局(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员工将私人车辆提供给企业使用,企业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租赁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上面两个省的政策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共同点是,河北和江苏都认可签订私车公用租赁协议后,发生的租金、加油费可以取得发票,并且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小念认为,从道理上来说,首先因为是租用,租金、加油费是可以作为公司交通费在税前扣除的,但是与车辆所有权相关的折旧及保险费、修理费、车船税,恐怕无法在税前列支的,因为车主是员工,即使说不把车租给公司,也会发生这些固定支出。所以员工车辆发生的维修费、保险费、车船税作为公司的费用在税前列支是存在风险的。

如果说员工偏要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公司也确实愿意承担这部分支出的话呢,那么只能作为福利费核算。也就是说,相当于公司每个月固定给员工报销的一部分交通福利费。在缴纳个税时,该福利费应当和工资薪金合并。只有代扣代缴个税后,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才能在工资薪金14%范围内税前列支。此外,作为职工福利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即使是取得专票也不能抵扣增值税,所以应当取得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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