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组织对中国疫苗的生产和许可有信心。中国管理疫苗的国家监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于2010年和2014年通过世卫组织的评估,符合所有国际监管标准,包括能确保使用现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均是在此高质量监管体系下生产的。此次疫苗事件与生产无关,主要与疫苗的储存和分发有关。一类疫苗由政府的疾控中心系统从生产商分发到接种点,其可控温度的冷链系统已通过世卫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评估并确认为高质量的冷链系统。但是二类疫苗不通过该系统配送。此次暴露出来的问题正是出现在二类疫苗的配送和供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