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焚烧、填埋2种,而焚烧填埋急需解决2大问题,一是焚烧填埋的垃圾量过大,且焚烧填埋设施的建设速度跟不上垃圾量增速,二是焚烧填埋的渗滤液产量和焚烧处理的炉渣产量过大。这就要求推行垃圾分类,且坚持干湿分开和加大物质利用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焚烧填埋的垃圾量,减少焚烧填埋垃圾的水分和焚烧垃圾的渣土含量。
进一步,还应重点加大干垃圾的物质利用力度。目前在运行的焚烧炉存在热负荷和入炉垃圾热值的设计值偏低问题,不能适应快递包装垃圾增多和垃圾分类普遍推行引起的垃圾热值迅猛提高的要求,导致焚烧炉的垃圾处理量低于设计处理能力。有效的解决途径是减少干垃圾比例以降低入炉垃圾的热值。此外,考虑到干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高于湿垃圾(厨余垃圾,易腐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及现有焚烧填埋设施都配有渗滤液处理设施等因素,在加大干、湿垃圾物质利用这对矛盾中,加大干垃圾的物质利用力度也应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
(目前,分类标准推荐的四分法,即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干垃圾包括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混合物)。)
如下图现有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所示,目前加大干垃圾的物质利用力度存在体制与机制障碍,主要指:
体制上,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与资源回收利用呈现两张皮,且前者以计划机制为主,后者以市场机制为主,难融合。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机制上,供给侧与需求侧分离,更严重的问题是,至今没有把物质利用纳入“垃圾处理”范畴,没有形成干垃圾回收、二次分拣和利用的产业链;而且,模糊化生活垃圾的“私有”属性,致使家庭、小区、社区淡化了垃圾妥善处理责任和权利,拾荒者或任何人都可越过小区和社区管理者拾捡废品,降低废品(高、低值可回收物)流向的可溯性,打击物管和第三方推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资源回收利用机制上,(拾荒者和回收站点,甚至利废企业)鱼龙混杂,偷税漏税,见利忘义。拾荒者擅自闯入小区和社区拾捡高价值废品却拒收低值可回收物,除导致治安隐患外,还降低回收率;更有甚者在路边拆解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等,影响市容市貌,导致二次污染。
克服上述体制机制障碍的较好途径是改造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一方面,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自身需要改造,另一方面,政府主导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易于改造。改造后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见下图。
整合利废企业和入垃圾处理产业园,交税和享受税收优惠。供销系统的拾荒者和回收站点不参与生活垃圾的可回收物的收运储存(多功能站可吸收拾荒者)。供销系统的利废企业或加入垃圾处理产业园,垃圾处理产业园也可自建利废设施。
整合级垃圾压缩站和多功能站,交税(不享受增值税优惠)。多功能站包含干垃圾回收、二次分拣、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等压缩、中转等功能。
加强小区和社区生活垃圾管理,指定物管或小区和社区承认的第三方负责(包括源头分类投放、一次转运至社区压缩站或多功能站),拒绝拾荒者进入社区拾捡生活垃圾的废品。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