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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如何补办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可补办需处罚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9月27日讯(记者 胡庆余 实习生 程欣)“我家房屋翻建时没有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现在想把房屋过户,该怎么办理过户手续?”昨日,星辰民声站收到天心区石子冲网友张女士来帖咨询,咨询她家房屋能否办到产权证。
据张女士介绍,她家房屋建于1950年,产权面积为30个平方米,至今已有56年了。张女士表示,由于年久失修,房屋于1996年进行了了翻建,由原来的一层改建成了两层,房屋结构也由原来的土质结构变成了砖混结构,但占地面积不变。张女士说,“翻新房屋时没有到区规划局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导致现在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今日,记者从长沙市规划局天心区分局了解到,住宅类违法建设 问题,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张女士所描述的情况,其房屋是属于违法兴建,如果张女士想要将其房屋进行过户,则需要补办规划许可证。该工作人员说,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可以进行“处罚补办”,就是对张女士处以房屋造价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然后补办规划许可证,就可以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同时,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处罚补办”也是有范畴的,假如市民的房屋超过三层,就不能进行“处罚补办”。到底张女士的房屋能不能进行“处罚补办”,具体情况要经过分局对其房屋进行考察之后再做出决定。该工作人表示,如果本区市民遇到此类疑问,也可以拨打电话85218230进行咨询。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记者 胡庆余 实习生 程欣)
(编辑:黄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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