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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正传·天上掉个林妹妹

曹雪芹正传

吴营洲

天上掉个林妹妹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1722年12月20日),六十九岁的康熙突然驾崩。

这太出人意料了。既出乎了康熙本人的意料,也出乎了所有人——包括众朝臣、众皇子——的意料。康熙没有想到自己会“偶感风寒”而死,因此临终前既无“口头遗诏”,也无“文字遗诏”,——没有言明自己要传位给谁。众皇子都以为一定有“遗诏”,都在规规矩矩地、惴惴不安地、大眼瞪小眼地期待着“遗诏”颁布。众皇子一个个都很本分,也都明白,让谁当皇帝谁就是皇帝。这是“规矩”。而此时,皇四子胤禛敏锐地察觉到康熙并没有留下任何“遗诏”,便勾结他的舅舅隆科多,伪造了所谓的“口头遗诏”,捷足先登,一屁股就坐在了皇位上。当其他皇子“如梦初醒”“恍然大悟”时,生米已经成了熟饭,胤禛已经成了大清朝的“新一代领导人”,史称雍正。

雍正审时度势,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转瞬即逝的机会。

当自己坐在了龙椅上,再看哪个还敢呲牙!敢呲牙的,绝对不会有好果子吃。

新即位的雍正,极不待见李煦。一是嫌李煦和康熙私交太好,对宫廷内情知道得太多(李煦在康熙年间的密折很多,估计知道康熙的立储意向或个中苦衷,因此他或对雍正继位的合法性抱有怀疑态度),二是嫌李煦与废太子胤礽、皇八子胤祀走得太近,一直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其实这就有点“冤枉”李煦了,李煦绝对没有想到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皇四子胤禛能“入承大统”,不然早就“逢迎”他了),所以雍正来了个“先发制人”,上任不久,就“寻了个不是”,罢了李煦的官(其实是灭了李煦的口)。因此,李煦家况急转直下,一败涂地。

大约在李煦被贬之前,雍正即位之后,李家就感到风雨飘摇了,一直寄居在李家的曹雪芹的奶奶、母亲,也有了种惶惶不可终日的感觉。大概在此期间,曹雪芹就随家人回了金陵。时间约为康熙六十一年秋初。此时的曹雪芹年约八岁。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李家败了,曹家也已是日薄西山,到了“末世”。

雍正元年(1723年),回到金陵的曹雪芹,备感孤独寂寞。

因为金陵的生活和苏州大不相同,不仅少了“湘云”、诸“官”等玩伴,而且还必须在私塾中学习《千字文》、《三字经》、《四书五经》……

此时的曹頫,已不是初任江宁织造时的“无知小孩”[1]了,他在读书、行事方面,对曹雪芹开始有了极严的要求。

他的“工作”再忙,也必须承担起对曹雪芹的“教育”与“规训”之责。他是曹家唯一的成年男性,唯一的掌门人,教育年少的曹雪芹是他不容推脱的职责。

只是,曹頫与曹雪芹之间,不是亲生父子,毕竟隔了一层。况且,此时的曹頫,毕竟才二十出头,“年幼无知”,难免会急功近利,“教子无方”。

曹頫的“一生惭恨”很多,这点恐是其中之一。曹雪芹为此也感到“一生惭恨”。曹頫“惭恨”自己对年幼的曹雪芹过于苛酷,曹雪芹则“惭恨”自己“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

但令曹雪芹感到温暖的,是祖母李氏太夫人、母亲马夫人对自己的悉心呵护与百般关爱,还有祖父曹寅留下来的许多藏书……

亲人的爱,以及那些书们,温润着年少的曹雪芹。

正当此时(雍正元年,1723年),“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苏州李煦家给金陵曹家送来了一位小女孩儿。

为了叙述的便利,权且将这位小女孩儿唤作“颦儿”。

此时的颦儿,年约八岁(小曹雪芹一岁),是李煦出了五服的本家或远房亲戚,属于李煦的孙女(或外孙女)辈儿的。

颦儿是扬州人,家境很差,出身极低,父母亡故后,身无所依,便从扬州投奔到了苏州李家。可这当儿,李家已朝夕不保,正惶惶度日,哪还有能力抚养她。苦不得已,李煦便将颦儿转托给了曹家……

这个颦儿,令曹雪芹一见倾心。

《红楼梦》自然不是曹雪芹的自传,但《红楼梦》中一些情节或细节,肯定是有所本的。在此,不妨参照《红楼梦》的文本,加上对曹雪芹生平的理解,演义出如下一段情节:

话说那日,颦儿抵达金陵弃舟登岸时,便有织造府打发了轿子久候了。这颦儿不曾到过金陵,也不曾见过曹家的人,只是常听人说,曹家与别家不同。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她去。

自上了轿,进入城中,从纱窗向外瞧了一瞧,其街市之繁华,人烟之阜盛,自与别处不同。又行了半日,忽见街北蹲着两个大石狮子,三间兽头大门,门前列坐着十来个华冠丽服之人。正门却不开,只有东西两角门有人出入。正门之上有一匾,匾上大书“江宁织造府”五个大字。颦儿想道:“这必是到了。”想着,又往西行,不多远,照样也是三间大门,方是织造府了。却不进正门,只进了西边角门。那轿夫抬进去,走了一射之地,将转弯时,便歇下退出去了。后面的婆子们已都下了轿,赶上前来。另换了三四个衣帽周全十七八岁的小厮上来,复抬起轿子。众婆子步下围随至一垂花门前落下。众小厮退出,众婆子上来打起轿帘,扶颦儿下轿。颦儿扶着婆子的手,进了垂花门,两边是抄手游廊,当中是穿堂,当地放着一个紫檀架子大理石的大插屏。转过插屏,小小的三间厅,厅后就是后面的正房大院。正面五间上房,皆雕梁画栋,两边穿山游廊厢房,挂着各色鹦鹉、画眉等鸟雀。台矶之上,坐着几个穿红着绿的丫头,一见他们来了,便忙都笑迎上来,说:“刚才老太太还念呢,可巧就来了。”于是三四人争着打起帘笼。

颦儿进入房时,抬头迎面先看见一个赤金九龙青地大匾,匾上写着斗大的三个大字,是“萱瑞堂”,后有一行小字“万几宸翰之宝”。大紫檀雕螭案上,设着三尺来高青绿古铜鼎,悬着待漏随朝墨龙大画,一边是金蜼彝,一边是玻璃醢。地下两溜十六张楠木交椅。又有一副对联,乃乌木联牌,镶着錾银的字迹,道是:

座上珠玑昭日月  堂前黼黻焕烟霞[2]

颦儿未及细瞅,只见两个人搀着一位鬓发如银的老母迎上来,颦儿便知是自己前来投靠的李氏太夫人了。方欲拜见时,早被李氏太夫人一把搂入怀中,心肝儿肉叫着大哭起来。当下地下侍立之人,无不掩面涕泣,颦儿也哭个不住。一时众人慢慢解劝住了,颦儿方拜见了李氏太夫人。当下李氏太夫人将曹雪芹的母亲马夫人、婶婶赵夫人(曹頫的夫人,曹雪芹的婶子,姓是虚拟的)一一指与颦儿,颦儿一一拜见过。

众人见颦儿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便知她有不足之症。因问:“常服何药,如何不急为疗治?”颦儿道:“我自来是如此,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那一年我三岁时,听得说来了一个云游和尚,说要化我去出家,我父母固是不从。他又说:'既舍不得他,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了。若要好时,除非从此以后总不许见哭声,除父母之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世。’疯疯癫癫,说了这些不经之谈,也没人理他。如今还是吃人参养荣丸。”李氏太夫人道:“正好,我这里正配丸药呢。叫他们多配一料就是了。”

颦儿也常听人说,曹家有个叫霑儿的公子,乃衔玉而诞,顽劣异常,极恶读书,最喜在内帏厮混,祖母又极溺爱,无人敢管。只是一直不曾见,也不便问。众人只是随意地谈着。这时马夫人对颦儿说:“你来了,当把这里视作家,别拘谨,别见外,只是有一句话嘱咐你: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家里的'混世魔王’,今日因庙里还愿去了,尚未回来,晚间你看见便知了。你只以后不要睬他,你这些姊妹都不敢沾惹他的。”

今见马夫人如此说,便知说的是这公子了。因陪笑道:“舅母说的,可是衔玉所生的这位哥哥?”李氏太夫人笑道:“哪里有什么衔玉所生?不过道听途说罢了。实则是霑儿出生时,我把祖上传下并随身带了多年的一块玉放到了他的手里,谎称是衔玉所生的,不过是希望他长命百岁罢了。”颦儿说:“在家时亦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小名就唤霑儿,虽极憨顽,说在姊妹情中极好的。况我来了,自然只和姊妹同处,兄弟们自是别院另室的,岂得去沾惹之理?”马夫人笑道:“你不知道原故。他与别人不同,自幼因老太太疼爱,原系同姊妹们一处娇养惯了的。若姊妹们有日不理他,他倒还安静些,纵然他没趣,不过出了二门,背地里拿着他两个小幺儿出气,咕唧一会子就完了。若这一日姊妹们和他多说一句话,他心里一乐,便生出多少事来。所以嘱咐你别睬他。他嘴里一时甜言蜜语,一时有天无日,一时又疯疯傻傻,只休信他。”

一语未了,只听外面一阵脚步响,丫环进来笑道:“霑儿来了!”颦儿心中正疑惑着:“这个霑儿,不知是怎生个惫懒人物,懵懂顽童?”倒不见那蠢物也罢了。心中想着,忽见丫环话未报完,已进来了一位年轻的公子: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颦儿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象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只见这曹雪芹向李氏太夫人、马夫人、赵夫人请了安。李氏太夫人指着颦儿笑道:“看看这是谁?”曹雪芹早已看见多了一个姊妹,心里已知了,忙来作揖。厮见毕归坐,细看形容,与众各别: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曹雪芹看罢,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李氏太夫人笑道:“可又是胡说,你又何曾见过他?”曹雪芹笑道:“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李氏太夫人笑道:“更好,更好。若如此,更相和睦了。”曹雪芹便走近颦儿身边坐下,又细细打谅一番,因问:“妹妹可曾读书?”颦儿道:“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许认得几个字。”曹雪芹又问颦儿:“可也有玉没有?”众人不解其语,颦儿便忖度着:“因他有玉,故问我有也无。”因答道:“我没有那个。想来那玉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曹雪芹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吓得众人一拥争去拾玉。李氏太夫人急得搂了曹雪芹道:“孽障!你生气,要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曹雪芹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李氏太夫人忙哄他道:“你这妹妹原有这个来的,因她母亲去世时,舍不得你妹妹,无法处,遂将她的玉带了去了。一则全殉葬之礼,尽你妹妹之孝心,二则你姑妈之灵,亦可权作见了女儿之意。因此她只说没有这个,不便自己夸张之意。你如今怎比得她?还不好生慎重带上。”说着,便向丫环手中接来,亲与他带上。曹雪芹听如此说,想一想大有情理,也就不生别论了。

当下,奶娘来请问颦儿之房舍。李氏太夫人说:“今将霑儿挪出来,同我在套间暖阁儿里,把颦儿暂安置纱橱里。等过了残冬,春天再与他们收拾房屋,另作一番安置罢。”曹雪芹道:“好祖宗,我就在纱橱外的床上很妥当,何必又出来闹的老祖宗不得安静。”李氏太夫人想了一想说:“也罢了。”每人一个奶娘并一个丫头照管,余者在外间上夜听唤。

自打颦儿到了金陵,曹雪芹在个人生活方面,便发生了外人所不知的突变。[3]曹雪芹也就开始了影响其终生的刻骨铭心的少年爱情生活。(少年爱情的特点是心灵的互动,是灵魂的互溶,而非肉欲的。)

而这种爱情是对美(非外表的)的崇拜,是绝对不受理性干扰的,那是灵魂的享受,是封闭在心灵深处的独有的享受,也只有伟大的心灵才有此幸运。这几乎是天才的专利,这也就是一般人接纳、认同不了的原因。

在曹雪芹的眼里,颦儿的一切都美。连喜怒哀乐都美。这一切都美,并不是和谁比较出来的,而是独具慧眼。

这种“美”,是曹雪芹眼里的,而在别人看来,颦儿的一些言谈举止,未必“美”。一如甄妃。甄妃在曹植眼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容耀秋菊,华茂春松”,宛若神仙。但袁熙(袁绍的儿子)、曹丕等人并不这样看。这位甄妃,最初嫁给了袁熙,却不被珍惜,甚至连起码的夫妻之情都没有。官渡之战后,袁绍病死,曹操乘机出兵,身为幽州刺史的袁熙,带着残兵败将逃往辽西,竟像弃蔽履似的把甄妃给弃掉了,致使甄妃被曹军俘获。遂后,甄妃成了曹丕的妻子。曹丕同样不珍惜,不看好……

颦儿在曹雪芹眼里,简直“美极了”。

曹雪芹体验或感受到的,是非理性的。也就是说,各位看客不能拿“人之常情”来分析和评述此时的曹雪芹。

曹雪芹事事处处欣赏颦儿。

颦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嗔一笑,都令曹雪芹心动不已。

所谓的真爱,就是爱她的一切,包括在别人看来属于缺点的那些部分。颦儿的形象,充满在曹雪芹的心中,那就是灵魂参与了这个情。

这一个情,也就成了生命存在的必要因素了。

所以,当别的女孩儿有那么一点点像颦儿时,便会引起曹雪芹心灵震颤,曹雪芹便会对那个女孩产生极大的好感而友谊终生。

曹雪芹把颦儿看成是早在内心就有的,说成是神仙似的妹妹。

这段生活,是曹雪芹一生最幸福的,也最为忧心的,即他在“少年时”竟遭遇到了青年人喜忧参半的烦恼。

颦儿和曹雪芹相处了“五年八月有畸”[4],但令曹雪芹终生思念。连脂砚斋都称:“相共不足六载,一旦夭别,岂不可伤!”

二人分离后,曹雪芹的思念之情与日俱增。

成年后的曹雪芹,“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于是,心灵备受煎熬的他,决心用诗、词、文、赋、诔等形式,来出脱自己思念的痛苦,并再现颦儿的形象及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

《红楼梦》中许多动人的诗词和情节,没有深入骨髓的感受,没有直接体验的生活,绝对是写不出来的。

爱情和诗在天才身上永远是不可分的。这种纯个人纯主观的至情至爱,是对母性、女性感觉的渴求而形成的一种原始崇拜。

记忆一生,影响终身。

这也就成为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原始动力之一。

颦儿虽然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诗书之家,却受到过很好的文化启蒙。

由于是独生娇女,所以就很容易形成多愁善感、孤傲自闭的性格。

单调的亲情生活,又让颦儿对人生、友情、爱情充满了幻想。她是多么希望在自己人生的旅途中,能有一个知己,能有一个知心知意的终身伴侣呀。

在沉默寡语的外表下,她的内心深处,封闭着无限丰富的真挚情感。这种情感是一种能量,一旦触发,那就无法遏制,必须找到天设的独有的归宿方才罢休。

所谓的一见钟情,就是灵性感悟到“生命中最后的归宿”出现后,舍得用生命去护卫,去牢牢扑捉的一个机遇。

这种机遇,也许一生中只有一次(也许有的人终生都遇不到)。

这种机遇,是相互的。各自都是对方的归宿——就是真正的心灵避难所。

有了这样的爱情,世界永远美好,人生永不寂寞。

这种情感就像一种伟大的信仰,为此付出多么高的代价都在所不惜。

颦儿似乎与生俱来就是要完成一种理念的,“为爱而生,也为爱而死”,真是为世所罕见。

颦儿为曹雪芹所重的,是女性生命中那种最美最贵最稀缺的真情。

而在那些不懂这种爱情的人看来,曹雪芹、颦儿二人简直就是傻子,就是疯子。特别是一些愚昧无知、天良泯灭的老年妇女,也就是曹雪芹所说的那些“鱼眼睛”们,更是对这种爱情,对这种因平等、自由的情感而产生的爱恋关系,进行冷嘲热讽,并以摧毁扼杀为快[5]

在《红楼梦》的《葬花吟》中,曹雪芹就真实地展示了颦儿的心境:身世飘零,对命运的抱怨,对周围恶势力的抗争,对理想和自由的追求,对自己高洁的特立独行人格的执着,对自己掌握不了命运的哀叹。

爱情是人类感情中最强有力的一环,也是最脆弱的一环。曹雪芹、颦儿二人为此无奈而痛苦。曹雪芹书中的诗词,就是要吐露这种痛苦。

只有一个天才,才敢这样去想,而且也能这样去做,更重要的是,能把这种痛苦描写出来,使那独有的缠绵生死终古不化的深情具有永恒性,并且具有很强的艺术的美。

在《葬花吟》中,曹雪芹全面叙述了颦儿坎坷的为世所不容的短暂一生。

为爱情而痛苦的心灵实在是非常美,尤其是内心深处的那种“患得患失”。一时想着不爱的理由,一时又想着爱的必然。痛苦里伴随着欣喜,欣喜中满含着痛苦。

这种“患得患失”,可以使人消瘦,可以使人生病,可以使人牺牲自己,最终抑郁而死。

颦儿就是在曹家发生败落的种种事端中,以及作为戴罪之家属的曹雪芹被押解进京后,生死未卜,苦痛不明,音信杳无,种种揣测只能往坏处去想。颦儿为情痛苦,且又无法解脱。

这一切,颦儿体验到了,也体验透了。她慢慢学着驾驭自己的情绪。但她知道,爱情中不论得失,都是痛苦。

一帆风顺的爱情没有悬念,也不具备魅力,所以也就很可能会在索然无味中夭折。

曹雪芹、颦儿之间的这种感情,被曹雪芹充分地立体地描写出来了。不过在《红楼梦》中,黛玉则在这种痛苦的折磨中,升华为“世外仙姝”。

给人的感觉是:可贵,珍稀,可怕!

其所以可贵,是因为至纯至真至诚。

其所以珍稀,是因为必须巧合而又不可能错过时机。一如张爱玲所说的:“于千万人之中遇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在那个年龄,遇到“这一个”,决然会锲而不舍,矢志不移。

其所以可怕,就是这种“情感”,在耳鬓厮磨中一旦被“互相发现”,并被“互相启蒙”出来,就不会有回头路了,只能在情的道路上勇往直前。不是生就是死。别无选择。不能妥协,不能放弃,就像眼睛里不能有一点尘埃,容忍不了情感上丝毫的懈怠。

一些并不起眼的日常琐事或闲言碎语,在曹雪芹、颦儿之间,往往会酝酿出让人痛彻心脾的大悲伤。在外人眼里那点小事极不值得,在曹雪芹、颦儿看来则比江山性命还重。尤其是颦儿那里,简直就是天塌地陷,就是一种无形的残杀、无声的风刀霜剑。

正因为如此,在别人看来,颦儿那是小心眼,甚至刻薄,孤傲,

颦儿对外界的理解和认识,凭靠的全是悟性,全是感觉,而在别人看来,那就是任性,那就是猜疑。

在颦儿身上表现出的那种女孩儿的矜持,其实是她对不了解的(几近于险恶的)外部世界,所保持的一种距离感。

在颦儿身上,具备了让人崇拜的各种条件。

因为她与众不同。(也确实,这种爱情人间稀有。)

在书中,曹雪芹充分表达了这种爱情的内涵。

一个真爱着的人,总是希望在他所爱的人身边,哪怕失去和所有人的欢乐也在所不惜,也绝无遗憾。

痴情使得这一对小儿女“又聋又哑”。

他们根本不知道周围有陷阱,根本感觉不到危机四伏,曹雪芹用那充满悬念与未知的情节,让读者揪心,让读者不知结果就决不释手。

沉浸在眼泪中的爱情,在情人的眼中,使爱情变得那样的神圣,以至于不得不借助于神话来升华这种爱情。

“还泪说”的眼泪,就是把极普通的事赋予它重大的意义,对自己所爱的人所产生的那种沉重的忧伤融在了每一滴泪中,而使之成了颗颗珍珠。而每一滴眼泪,都孕育着欢乐和痛苦,都隐藏了一个苦命女孩在生活中在爱情中每前进一步所付出的艰难,同时也使她领悟到了那种不可能的无望的追求。

“患得患失”就是与命运的抗争。

颦儿最大的痛苦,就是不可支配自己命运的那种痛苦。

颦儿最终的绝望,就是对不能实现的终极追求的绝望(并不是婚姻的结局)。

在书中,曹雪芹多次描写了颦儿的这种心境。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就是颦儿。

不难想象,在抄家、问罪、解京的生离死别中,这位命运多舛的女孩儿,将会怎样地忧心如焚,怎样地担心曹雪芹未来不可知的命运。颦儿就在这种沉重地为爱情的忧伤中死去,此是后话。

父母的早逝,造就了颦儿忧郁、内敛的气质,并加重了她的深沉与神秘。

长期得不到情感的灌溉所导致的那种多愁多病的身姿(一如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那棵遭逢久旱的绛珠草),以及娴静善感的倩影(一如《红楼梦》中所形容的,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简直就是下凡的仙女。

曹雪芹在他的生命中,偏偏就遇到了这样一位“仙女”。他崇拜她。因为在他眼里,她是仙品,是“神仙般的妹妹”。在曹雪芹看来,那真是举世无双,值得用全部的生命去追求,去呵护!

曹雪芹描写的黛玉,非常真实。

她的真实,既在于人物形象的栩栩如生,如见如闻,也在于她身上有着许多缺点。而且这些缺点,又是那么符合黛玉这一女性的身份、教养、性情等等。

曹雪芹也要求颦儿是“真实”的,是可信的,而不是一个综合出来的“美人”。

曹雪芹写黛玉,其实是写了一个人少年阶段对爱情对女性的那种崇拜,也写了一个真实的崇拜对象。

不管黛玉在别人的眼里怎么样(无论是《红楼梦》中的人物,还是《红楼梦》的读者,都有不喜欢黛玉的),但在宝玉看来,那是不可替代的,“我的眼里只有你”!

不仅如此,曹雪芹在书中,还把一个孤高寂寞的少女品格,溶入了当代文人在酷政面前的普遍社会心理。

曹雪芹把一个少女的孤傲不群,升华为文人无法实现自己抱负和追求的人格特征……

十一

曹雪芹、颦儿二人认识之后,融会和谐,情感也一步步趋于成熟、完美。

所谓的“理想”,并不是没有遇到阻力。正当此时,却从京师来了个“薛家”,“薛家”人中,有一少女,此人就是《红楼梦》中宝钗的生活原型。

这位“宝钗”,品格端方,容貌丰美,行为豁达,随分从时,深得上下人等喜爱,种种气势骤然压倒了颦儿(其实《红楼梦》中的黛玉、宝钗二人,并不能作此简单类比。因为:仙、人歧途)。

自此,颦儿心里,顿生波澜。[6]

一旦产生真正的爱,嫉妒也随之而来。

其实,在《红楼梦》中,宝玉、黛玉、宝钗三者的关系上,表面看来,错综复杂,曹雪芹正是透过这“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宝玉、黛玉二人的情感,渐渐地,从矛盾走向和谐,从误会走向理解,走向更高一个层次的心心相映……

对宝钗这个人物,在此多说几句。曹雪芹的写作心态非常复杂,宝钗一方面严格遵守封建伦理的纲常原则,另一方面又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十五岁少女,她面对这样一个百里挑一的公子哥,这样一个多才多艺温存体贴的男性,在人性上不知不觉地就受到了情爱的启蒙。一句话,她暗恋或说她喜欢上宝玉了。伟大的作家真正要写的是,宝钗人性中最有力的“情”,终于战胜了封建社会从外部强加给她的伦理道德。而在这一点上,宝钗真正的内心矛盾或痛苦,是要把贾宝玉改造成一个理想的“修、齐、治、评”的男性,而宝玉公开顶撞她。但,后来宝钗不再要求未来丈夫是封建社会出将入相的人物了。宝钗不放弃的不是伦理道德,而是不放弃爱。宝钗不但没有改造了宝玉,相反青春萌动的自然力,战胜了社会的束缚。为什么有人说宝钗有可能嫁给贾雨村,因为岁数大了,可能会发生由自然人复归社会人的第二次转变。

曹雪芹用虚构的情节,表述了自己爱情生活的理念:真情至爱,是非理性的业绩。

曹雪芹将会怎样看重他和颦儿的那份情?(终生不渝!)

曹雪芹认为人的真情至爱是非常符合人的生存需要的,他甚至把这提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高度。

十二

宝钗的生活原型,在这段时间(雍正元年至雍正五年间)也从京城来了金陵。

她来金陵,只是为了“避祸”,并不是《红楼梦》中所声称的“备选”。

避什么祸?也许是她的“哥哥”惹了人命官司,也许是因了别的什么事情,在此就不作更为具体的揣测了。

她在金陵,仅仅小住了一段时间,也许一年,也许半年,就又回了京城。这就伏下了曹雪芹后来的一段婚姻。

此等说法,并不是主观臆测,在曹雪芹的书中,是可以找到一些“佐证”的。

譬如说,曹雪芹虽然写了薛家在贾府住了多年,但在第二十回里,宝玉安抚黛玉说:“她(宝钗)是才来的,岂有为了她疏你的。”

其实,如果从第四回“薛姨妈携宝钗进京”到第二十回,就已经过了五年,怎么还说是才来的?

更有奇者,到第二十二回,宝钗在贾府过的竟是第一个生日……

可见曹雪芹在写书时,当是“真事隐去”“假语存焉”的,当是真真假假虚实兼备的。

实际上,曹雪芹这次对“宝钗”并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因此在《红楼梦》中,写的并不是十岁左右的“宝钗”(感觉宝钗比《红楼梦》中的所有的女孩子都成熟),而是曹家被抄曹雪芹回到北京后,再次遇到的“宝钗”。

在北京遇到的“宝钗”,已是胸襟宽厚、气度非凡、自尊自重、品格端方、十分成熟,又有良好教养的大姑娘了。

“宝钗”在金陵“避祸”期间,由于时间短暂,交往不多,曹雪芹对她并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而曹雪芹回到北京后,重又认识了这位早已忘怀了的“姨表姐”。此次,曹雪芹对“宝钗”的感受,极为深刻,那真是有血有肉十分丰满的人物,是多面立体的人物。

曹雪芹笔下的宝钗,栩栩如生,“十分写实”,以至于引起历代读者对宝钗多方面的争论,褒贬不一。但,曹雪芹是肯定宝钗的。

十三

这段时间,湘云的生活原型,也常来金陵小住。但不常住。这一点,曹雪芹在他的《红楼梦》里说得十分清楚。比如说,在大观园里,任谁都有固定住处,唯独湘云没有。她来大观园,只好在宝钗、黛玉、李纨等处寄居。

史湘云来大观园的日子,并不多。前八十回中大半时间都不在。她总是进进出出,间隔的时间也很长。

有研究者“统计”:第二十二回宝钗生日(正月二十一)后,直至三十一回五月初二方来,相距百天。第四十回贾母给湘云还席并宴请刘姥姥后(八月二十五)出园,直至十月下雪芦雪庭相聚,又已一月有余。她的进出常神出鬼没:不知何日来,悄无声息走。第四十九回起,因其叔赴外任,贾母便把她接了来,但仍属暂住性质。第六十三回,宝玉生日后(五月前后)踪影全无,直到翌年仲春(二月)方始露面,相隔十个月。

曹雪芹如实地讲述了他所认识的“湘云”,盖因“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

雍正六年(1728年),曹家被抄返京,曹雪芹和“湘云”也不得不分离。

此后曹雪芹便没了她的任何音信。

“湘江水逝楚云飞”,“水涸湘江”,“后事终难继”,指的均是“不知所终”。



[1]康熙语,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3月,第149页。

[2]我知道,将此联附在这里,并不合适,但一时又找不到更为合适的,自己又无力杜撰,只好如此,待识者拟出后再行替换吧。

[3]这在《红楼梦》中有着精彩描写,诸如宝玉初见黛玉时摔玉的举动……但在别人看来,只不过是宝玉发生了痴病而已,其实是一个少年的情爱初萌。

[4]语出《芙蓉女儿诔》:“……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畸。”

[5]参见《芙蓉女儿诔》和黛玉相关的诗。

[6]在《红楼梦》中,宝玉对宝钗,并没有移情别恋的意思。情感的波澜,只存于黛玉心里。黛玉与宝玉的区别:一个是“情情”,一个是“情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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