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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与“甲戌抄本”的种种际遇


周汝昌与“甲戌抄本”的种种际遇
 
吴营洲
 
 
  1927年,胡适先生意外地得到了险些错失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抄本”,由此,红学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又因为胡适将这个抄本借给了周汝昌,周汝昌的命运随之也有了诸多改变——甚或可以这样说:没有“胡适”,就没有“周汝昌”。
  而在这里,只想梳理一下周汝昌与“甲戌抄本”的种种际遇。
 
周汝昌是怎样借得“甲戌抄本”的
 
  周汝昌是怎样借得“甲戌抄本”的?他在《胭脂米传奇》(华文出版社19983月版)一书中做过记述,称是孙楷第先生辗转“捎”给他的:
  “1948年,我冒昧地向胡先生提出请借'甲戌本’。隔时不太久,一日下午,中国专研古代小说名家孙楷第先生来到海淀燕京大学未名湖畔,登上雕梁画栋的'四楼’,叩门来访,我正在撰写《红楼梦新证》的书稿,孙先生递于我一部书,报纸裹着,有胡先生用浓红朱笔的工整楷字,首行是'燕京大学四楼’,次行是我的名字。打开时,正是世人很难得见的'甲戌本’。”
  另外,周汝昌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53月版)一书中,所记述的与此大致相类,只是更为形象、生动,恕不具引。
  然而,周汝昌在《我与胡适先生》(漓江出版社20058月版)一书中,则称是胡适“亲手”递给他的:“借阅甲戌本一事,(胡适先生)慨然允诺。随即下位亲手将书递给了我。(周汝昌附注:过去几次拙文和谈话里都说甲戌本是孙楷第先生捎与我的,大错。孙先生捎给我的是大字戚序本和《四松堂集》稿本。年久记忆混乱了,想来可笑。)”
  由此可知,周汝昌在写《我和胡适先生》一书时,修正了他先前的说法。
  但我想,“甲戌本”之于周汝昌,当是刻骨铭心的,任何一个与之有关的细节,都将是他“终身难忘”的。记得有记者问他一生“最难忘的事是什么”时,他曾经这样回答:“看到《红楼梦》甲戌本,万分惊讶,没想到真《红楼梦》是这样,真是终身难忘。”既如此,他怎么可能会因“年久”而“记忆混乱了”呢?
  况且,1998年出版《胭脂米传奇》时,“记忆混乱了”,到了20053月出版《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时,依旧“记忆混乱”,然而到了20058月出版《我与胡适先生》时,记忆怎么就不“混乱”了?尤其是他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一书中的叙述,绘声绘色,“其情景仍然历历如在眼前”,有谁敢怀疑他说的会是“假的”呢?
  俗话说,“棉裤套皮裤,必定有缘故。不是棉裤太薄,就是皮裤有毛”。只不过其中的缘故,可能唯有周汝昌本人清楚,外人是不懂的。反正我不懂。
 
周汝昌曾对“甲戌抄本”“先斩后奏”
 
关于周汝昌是怎样借得“甲戌抄本”的?我们还是尊重他的最后一次表述吧,即19486月末的一天,周汝昌到胡适的府第拜访了胡适。在交谈中,周汝昌提出了“借阅甲戌本一事”,胡适“慨然允诺”,“随即下位亲手将书递给了”周汝昌。
历经沧桑,甲戌抄本仅剩得一函四册,但它价值连城,尤其是对于一个红学爱好者来说。周汝昌当时的兴奋心情,自不待言。
时隔不久,便是暑假,周汝昌“兴冲冲地将甲戌本带回家乡,行装甫卸,即将此书捧献于”他的四兄周祜昌面前。周汝昌对其兄说:“这样的书,不便久借拖拉,那不是情理;而我们只能有这一暑假的福分来读它——但怎么'熟诵’都不行的。……现在只有一路可行:我们赶快录一副本,由你代劳……”“祜昌听了,……当下欣然承诺……”(周丽苓、周伦苓编:《我与胡适先生》。)
由此可知,在周汝昌的提议下,周氏兄弟开始为甲戌抄本“录副”了。
然而,在《红楼梦真貌》(华艺出版社19988月版)一书中,周汝昌又称:“借到书后,家兄祜昌当机立断,应为这个已然纸张黄脆的古本赶紧录出副本,方能运用。于是抓住了1948年的整个暑假这个唯一方便的时间,经营录副……”由此可知,“录副”的想法是“家兄祜昌”率先提出来的。这与周汝昌前面的叙述自相矛盾。
此时权且不必纠缠这个细节,我只是想说:他的这个“录副”当是犯忌的!
许多书籍(乃至其它物品),之所以价值连城,就因为它是“孤本”,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可你偏偏再“克隆”出另一本来(况且甲戌本本身也是抄本),其原来的价值势必会打些折扣。据称有人高价拍得世上仅有的两枚邮票后,当场毁掉其中一张,因为孤品的价值更高。如果周汝昌事先征得了胡适的同意而“录副”,那就另当别论了,否则,恐就不大合适了。这是“常识”。周汝昌自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这样写道:
“这种做法(指擅自录副),本不应该,实欠礼貌,俗话的'先斩后奏’也觉借用难以妥恰,勉强辩解,'斩’是'办理’'解决’之意吧,但那是'尚方宝剑’已然在手,等于是奉命批准,并非斗胆妄行,不能相提并论,然亦无第二个方案可行——那是信息联系太难了,今日之人是不能理解得了。我之勉能自信自慰的就是一切如实报知经过,诚诚恳恳,绝不'巧言令色’,'打扮’自己。这已是911日了。”
然而,周汝昌的实际情况,果真像他说的,不是“巧言令色”吗?恐怕未必。
倘若为甲戌本“录副”果真是周汝昌的主意,以常理揣度,这个念头极有可能是在他拿到书不久,即一边阅读一边翻检时萌生的。此时当在周汝昌离开北平即回他天津老家之前。既然如此,他就应该再见胡适一次,说明想法,征得同意。同意了,你再“克隆”;不同意,你就咋借咋还!其实,仍以常理揣度,这样的“请求”周汝昌是没法开口的。任何人都没法开口。所以,周汝昌才以自己的心机及行事方式,来了它个“先斩后奏”(周汝昌语)。
在我看来,这样一部书,别说让你带走了,就是让你看上一眼,都是天大的福分;可人家让你带走之后,你竟还“偷偷地”让它生出了一个“副本”,这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
咱不妨退一步说,即便周汝昌是回到天津之后才有了“录副”之念的,也应该及时地通报胡适一声。然而,周汝昌并没有这样做!
据周汝昌说,当他哥儿俩决定为甲戌抄本“录副”之后,“兄弟两个便分头紧张忙碌起来”,“恰在此时”,周汝昌“收到了胡适先生寄来的一封快件”,时间是1948720。“接信后”,周汝昌“很快给胡先生回了信”,回信的日期是1948725。但在周汝昌的这封回信,密密麻麻写了四页纸,却只字未提他们给甲戌抄本“录副”这件事!他为什么不说?这是任谁都清楚的。直到他们“录副”完毕,才写信告诉胡适,时间已是1948911了。周汝昌信中是这样写的:“七日我回校中了,最引以为快的事是甲戌珍本又随我平安回来了。自借得以后,我便时时怕有闪错,那时没法见您的面。不过有两点我必须先向您请罪:一、(略);二、脂本是毫无零损,新整如故的,我心里还稍舒服些;可是我们未征求先生同意,便录出一个副本来。……我们的冒昧是不待言的,苦心也用得不小,现在特向先生声明,或者能深谅下衷而不怪责。这副本将来是要和原本一同送去,请求先生审鉴题记,以志流传授受,渊源踪迹。如果先生不愿意不同意我们的擅自录副,也不要紧,我们也准备着把副本一并送给先生。反正先生的书也肯借我用的。总之,这一点宝爱珍本的原意是如愿以偿了。”
生米已经做成熟饭了,素有“君子”“圣人”之称并宅心仁厚的胡适,又能如何?只能“仁人大度”地送顺水人情!
1948913夜,胡适回信说:“我读你信上说你们兄弟费了整整两个月的工夫,钞完了这个脂砚甲戌本,使这个天地间仅存的残本有个第二本,我真觉得十分高兴!这是一件大功劳!将来你把这副本给我看时,我一定要写一篇题记。这个副本当然是你们兄弟的藏书。我自己的那一部原本,将来也是要归公家收藏的。”
然而,胡适在收到周汝昌归还的甲戌抄本后,当即在上面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
“现存的八十回本《石头记》,共有三本:一为有正书局石印的戚蓼生本,一为徐星署藏八十回钞本(我有长跋),一为我收藏的刘铨福家旧藏残本十六回(我也有长跋)。三本之中,我这个残本为最早写本,故最近于雪芹原稿,最可宝贵。今年周汝昌君(燕京大学学生)和他的哥哥借我此本去钞了一个副本。我盼望这个残本将来能有影印流传的机会。”
在这里,胡适郑重地将“录副”一事记述下来,算不算是对周汝昌“先斩后奏”的一种“微词”呢?
这一笔,窃以为非同小可!算是将周汝昌载入“史册”了!当然,这是不是同时也把周汝昌的行为昭告天下了。各位细细品味吧。
 
周汝昌曾在“甲戌抄本”上题跋
 
周汝昌接到了胡适1948713日的信,知道胡适已经“仁人大度”地默认了他的“录副”行为,此时,他的心里是不是掠过一丝“窃喜”,我在这里自然不敢臆测,但我知道,此后,周汝昌又做了一件令人“生厌”的事儿,就是,他在价值连城的甲戌本上,留下了他的墨迹,即所谓的“跋语”或“题记”。
他在甲戌抄本上写道:
“卅七年六月,自适之先生借得,与祜昌兄同看两月,并为录副。周汝昌谨识  卅七、十、廿四。”
为什么说这是一件令人“生厌”的事儿呢?其一,这个甲戌抄本不是你周汝昌的,是人家胡适的,依照常理,未经主人允许,你不能在别人的书上胡写乱画。其二,这个甲戌抄本,不是一般的书,已经是价值连城的文物了,对它不应有任何的“伤害”!其三,谁都清楚,将自己的名字写到上面,便意味着自己将会与“国宝”同在,便意味着自己的“不朽”。
对周汝昌的这种行为,胡适本人有何看法,手头没有资料,不敢妄猜。但我知道,对此有“看法”的,大有人在,有人甚至称周汝昌这种行为简直是“佛头着粪”。即便透过周汝昌自己的叙述,也能感知到人们对他这种行为的反感。
周汝昌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这样写道:“……如今北京影印的一部甲戌本,配上了许多与此本毫不相干的东西,却单单未印我的跋语那一页。”为什么“未印”?恐怕并不像周汝昌说得那样,“知情者说道:你们红学界,处处有奥妙,外人莫解啊!”
在这里,周汝昌还有一“诗曰”:“数行跋记也争雄,照相无片也落空,太息人间多巧妙,学术权术马牛风。”
但据常情常理或可感知到,周汝昌在甲戌抄本上的“数行跋记”,除胡适之外的人,也是很反感的。你不是想“青史留名”吗,有人偏不把你的“跋语”刊刻出来,这里和“学术、权术”委实有点“马牛风”。
据沈治钧先生撰文(《再谈甲戌本附条》,载《红楼梦研究辑刊》第九辑)称,周汝昌曾在“甲戌抄本”上乱贴“附条批语”,而被胡适撕掉。
另据梅节先生撰文(《周汝昌、胡适“师友交谊”抉隐——以甲戌本的借阅、录副和归还为中心》)称,周汝昌在借得“甲戌抄本”后,还做了件令人“生厌”的事,就是将“甲戌抄本”偷偷地借给了近代藏书家、红学家陶洙,致使这件“价值连城”的文物上,留下了陶洙的“雪鴻之跡”。梅节称:“现在有的研究者指几个脂本为陶洙所造,这是高估了他;但是己卯、庚辰、甲戌三本都受到他的荼毒,却完全被低估。”“近年有人提出,甲戌本三个'玄’字,末笔是后加的。是不是陶洙所为?关系重大。”
 
周汝昌是怎样归还“甲戌抄本”的
 
  在《胭脂米传奇》一书中,周汝昌曾两次谈及他归还“甲戌本”。一次这样写道:
  “在胡先生离开北平的前一刻,我专程将'甲戌本’原函四册送还,那时胡先生住东城东厂胡同一号,叩开门,出来的是他的长公子。我将书交妥,未入门即告辞了——那时我什么都未曾想及,事后很多年,我方得知,那时胡先生正在行色匆匆,而走时只带了两种书册,其一便是这部《甲戌本石头记》。”
  另一次是:
  “迤逦已到1949年,北平的和平解放之前,局势很显紧张了,古都文化命运如何,那时议论纷纷,没人能预卜。我想起“甲戌本”还在我的手里,担心若有失损,无法补偿,觉得应该归还物主才是道理。于是专程又来到东城东厂胡同一号胡府上,叩门求见。出来开门的是位中年人,问明是胡公长公子,说明来还书。他说父亲不在,书可交他。我就在门口交付了书,便匆匆告辞了。”
  而记述最为详细的,则是《我与胡适先生》中《完璧依依》那一章了。周汝昌写道:
  “由于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写给年轻一代人看的,他们对有些历史实况已不大容易明白,故须多讲几句——这就是老北平城解放前夕的情形,以及我碰巧赶在城中的经过。”
由此可知,他还书之前是“碰巧赶在城中”的,如果不“碰巧”呢?“甲戌本”恐就无法归还胡适了。周汝昌接着写道:
  “……甲戌本归还了物主,理所当然,毫无稀奇之可言。但书刚刚送还,立即携带而行,别的书却置之不顾(当然也无法全顾),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
是啊,“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
在此,周汝昌只是留下了一个设问,并未作答。依我看来,这说明人家胡适一直在等着周汝昌来归还这部书呢!你周汝昌不归还这部书,尽管南京政府一再地催,胡适恐也无法成行!
平心而论,周汝昌真不该有此一问!
据史料载:接到周汝昌还书之后,胡适便起身南下了!(周汝昌还书的时间是1948121日,胡适离开北平的时间是19481215日。“家藏万卷”的胡适,离开北平时只带走了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这个“甲戌抄本”。另一本尚不清楚,有人说是《水经注》,有人说是胡适父亲的书稿。)
此处,周汝昌有一“诗曰”:
“书去书来理自该,恰逢此际孰安排。无心正是冥冥定,多少流言局外猜。”
真的是“无心正是冥冥定”!谁的东西,终究是谁的东西,这才是“天意”,这才是“冥冥定”!
既然是“在胡先生离开北平的前一刻”才把书还给人家,那就不能怨“多少流言局外猜”了!
尤为值得玩味的是,周汝昌在记述他归还“甲戌抄本”这件事时,用的标题是《完璧依依》。“完璧”者,“完璧归赵”也;“依依”者,“依依不舍”也。当你把“价值连城”的东西“完璧”归还给人家,应该“如释负重”才是,何有“依依不舍”之念?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真实心态,令人莞尔。
也因此不能不令人作出是猜:周汝昌“无心”还书是真,“专程”还书则是无奈之举。
其实,上面的猜测,绝非“妄猜”,而是周汝昌自己“透露”出来的。
19874月,周汝昌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红楼梦》,在一次交谈是,他当着众学者的面,竟直言不讳地说:“如果我当时贪心一点,留下不还,台湾现在就看不到甲戌本的影印本了。”(《唐翼明:《周汝昌访哥大纪实》)
这不叫“不打自招”吗?
周汝昌的确想把这个甲戌抄本“昧”掉的来着。
而事实上,周汝昌的确“昧”过胡适的书。
 
周汝昌的确“昧”过胡适的书
 
从周汝昌的种种叙述中得知,他曾从胡适那里共借过四种书:一、《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抄本”,二、《四松堂集》,三、《胡适论学近著》,四、大字戚序本(有正书局石印《石头记》)。
其中第二、第三种,时隔不久周汝昌便托人捎还给了胡适。第一种,也在胡适“离开北平的前一刻”归还了。而那部大字戚序本,周汝昌一直没有还,即便是在胡适“离开北平的前一刻”也没还!
为什么没还,周汝昌在《我与胡适先生》一书中解释道:
“大字本戚序未及还,因待'三真本’汇校。这也是经过考虑的:这部书虽已难得,但只是较少,却非绝不可遇。……将来若可买到一部,再将借者奉还胡先生。”
借债换钱,借书还书,本是天经地义、谁都明白的道理。既然书的所有者没有说要把书送给你,那你就得还人家。人家肯把书借给你,其间就有着许多美意,你应该时时感念人家才是,无论如何,都不该萌生“攮为己有”这一念头。至于借阅的时间或长或短,其间人家催与不催,均是无关紧要或视实际情况而定的。如果没有什么变故,你尽可多借一些时日;可是有变故了,人家胡适要动身离开北平了,而且返回的可能极为渺小时,你还不把大字戚序本还给人家,似乎就不对了。
关于“未及”还的理由,周汝昌先说是“因待'三真本’汇校”。这,恐怕难以服众。这本书对你“有用”,对于红学家胡适而言,肯定也有用!不能仅仅因为你需要,就不还人家!周汝昌接着又说该书“虽已难得,……却非绝不可遇”,同样不能成立。纵然该书“几乎到处可见”,随处可以买到,你也得还人家!况且周汝昌最后说,“所以估量将来若可买到一部,再将借者奉还胡先生。”其实,任何事情,都不能依靠“估量”来说话,否则我要问了:“假如将来买不到,你就不还人家了吗?”
事实上,周汝昌的确把胡适的“大字戚序本”给“昧”掉了。
周汝昌在他的《我与〈红楼〉有夙缘》一文中,重又讲述了他归还甲戌本时的情形:
“……北平和平解放之前,情势不可预卜之际,我想把这珍本交还物主,因为人家胡先生自从借与我,从未催询过一字,这种对一个陌生的学生的信任,世上少有,我不能做不道德的“攮为己有”的昧心之事,就专程送还。”
在我的印象里,周汝昌凡是提到他归还“甲戌本”,总是强调胡适“从未催询过一字”,总是强调自己是“专程”。而此处周汝昌又说:“我不能做不道德的'攮为己有’的昧心之事”。由此看来,他曾有过将甲戌抄本“攮为己有”的念头,不然如何会有是想!而在我看来,这样的念头,压根儿都不该有!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周汝昌终究没有把甲戌本“攮为己有”,也算是守住了一个普通人最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当然,周汝昌果真把甲戌本“攮为己有”了,估计此后的日子也就不好“混”了,况且情理、法理恐都难容。
谢天谢地,周汝昌总算把无论是学术价值还是文物价值都不可多得的“甲戌抄本”还了胡适,不然的话,他一是可能会将此抄本秘不示人,二是可能会乱改乱批,世人恐怕再也看不到这本书的真实面貌了。因为有“前车之鉴”。这当然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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