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与看书
曾国藩说,读书与看书不同,“看者攻城拓地,读者如守土防隘,二者截然两事,不可关,也不可混。”读书道理,本来如此。曾国藩又说:读书强记无益,一时记不得,丢了十天八天再读,自然易记。此是经验之谈。今日中小学教育全然违背此读书心理学原理,一不分读书、看书,二叫人强记。故弄得学生手忙脚乱,浪费精神。小学国语固然应该读,文字读音意义用法,弄得清清楚楚,不容含糊了事。至于地理常识等等,常令人记所不当记,记所不必记,真真罪恶。譬如说,镇江名胜有金山、焦山、北固山,此是常识,应该说说,记得固好,不记得亦无妨,以后听人家谈起,或新游其地,自然也记得。试问今日多少学界中人,不知镇江有北固山,而仍不失为受教育者,何苦独苛求于三尺童子?学生既未见到金山、北固山,勉强硬记,亦不知所言为何物,只知念三个名词而已。扬州有瘦西湖,有平山堂,平山堂之东有万松林,瘦西湖又有五亭桥、小金山、二十四桥旧址,此又是常识,也应该说说,却不必强记。实则学生不知五亭桥、万松林为何物,连教员之中十之九亦不知所言为何物。今考常识,学生曰,万松林在平山堂之西,则得零分,在平山堂之东,则得一百分,岂不是笑话?卫生一科,知道人身有小肠大肠固然甚好,然大肠明明是一条,又必分为升结肠、横结肠、降结肠,又是无端添了令人强记名词,笑话不笑话?弊源有二:一教科书编者,专门抄书,表示专家架子;二教员不知分出重轻,全课名词,必要学生硬记。学生吓于分数之威严,为所屈服,亦只好不知所云地硬记,于是有趣的常识,变为无味的苦记。殊不知过些时候,到底记得多少,请教员摸摸良心自问可也,何故作践青年精神?
论读书
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向来算为清高。“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读书向称为雅事乐事。但是现在雅事乐事已经不雅不乐了。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账簿;或为做相士,占八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诸如此类,都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亦有人拿父母的钱,上大学,跑百米,拿一块大银盾回家,在我是看不起的,因为这似乎亦非读书的本旨。
今日所谈,亦非指学堂中的读书,亦非指读教授所指定的功课,在学校读书有四不可。(一)所读非书。学校专读教科书,而教科书并不是真正的书。今日大学毕业的人所读的书极其有限。然而读一部《小说概论》,到底不如读《三国》、《水浒》;读一部历史教科书,不如读《史记》。(二)无书可读。因为图书馆存书不多,可读的书极有限。(三)不许读书。因为在课室看书,有犯校规,例所不许。倘是一人自晨至晚上课,则等于自晨至晚被监禁起来,不许读书。(四)书读不好。因为处处受训导处干涉,毛孔骨节,皆不爽快。且学校所教非慎思明辨之学,乃记问之学。记问之学不足为人师,《礼记》早已说过。书上怎样说,你便怎样答,一字不错,叫做记问之学。倘是你能猜中教员心中要你如何答法,照样答出,便得一百分,于是沾沾自喜,自以为西洋历史你知道一百分,其实西洋历史你何尝知道百分之一。学堂所以非注重记问之学不可,是因为便于考试。如拿破仑生卒年月,形容词共有几种,这些不必用头脑,只需强记,然学校考试极其便当,差一年可扣一分;然而事实上于学问无补,你们的教员,也都记不得。要用时自可在百科全书上去查。又如罗马帝国之亡,有三大原因,书上这样讲,你们照样记,然而事实上问题极复杂。有人说罗马帝国之亡,是亡于蚊子(传布寒热疟),这是书上所无的。
今日所谈的是自由的看书读书;无论是在校,离校,做教员,做学生,做商人,做政客,有闲必读书。这种的读书,得以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增学问,广识见,养性灵。人之初生,都是好学好问,及其长成,受种种的俗见俗闻所蔽,毛孔骨节,如有一层包膜,失了聪明,逐渐顽腐。读书便是将此层蔽塞聪明的包膜剥下。能将此层剥下,才是读书人。并且要时时读书,不然便会鄙吝复萌,顽见俗见生满身上,一人的落伍、迂腐、冬烘,就是不肯时时读书所致。所以读书的意义,是使人较虚心,较通达,不固陋,不偏执。一人在世上,对于学问是这样的: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自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大学生自以为心理学他也念过,历史地理他亦念过,经济科学也都念过,世界文学艺术声光化电,他也念过,所以什么都懂。毕业以后,人家问他国际联盟在哪里?他说“我书上未念过”,人家又问法西斯蒂在意大利如何?他也说“我书上未念过”,所以觉得什么都不懂。到了中年,许多人娶妻生子,造洋楼,有身份,做名流,戴眼镜,留胡子,拿洋棍,沾沾自喜,那时他的世界已经固定了:女人放胸是不道德,剪发亦不道德,社会主义就是共产党,读《马氏文通》是反动,节制生育是亡种逆天,提倡白话是亡国之先兆,《孝经》是孔子写的,大禹必有其人……意见非常之多而且确定不移,所以又是什么都懂。其实是此种人久不读书,鄙吝复萌所致。此种人不可与之深谈。但亦有常读书的人,老当益壮,其思想每每比青年急进,就是能时时读书所以心灵不曾化石,变为古董。
读书的主旨在于排脱俗气。黄山谷谓人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须知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人很多,不但商界政界如此,学府中亦颇多此种人。然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在官僚商贾则无妨,在读书人是不合理的。所谓面目可憎,不可作面孔不漂亮解,因为并非不能奉承人家,排出笑脸,所以“可憎”;胁肩谄笑,面孔漂亮,便是“可爱”。若欲求美男子小白脸,尽可于跑狗场、跳舞场,及政府衙门中求之。有漂亮脸孔,说漂亮话的政客,未必便面目不可憎。读书与面孔漂亮没有关系,因为书籍并不是雪花膏,读了便会增加你的容辉。所以面目可憎不可憎,在你如何看法。有人看美人专看脸蛋,凡有鹅脸柳眉皓齿朱唇都叫做美人。但是识趣的人若李笠翁看美人专看风韵,笠翁所谓三分容貌有姿态等于六七分,六七分容貌乏姿态等于三四分。有人面目平常,然而谈起话来,使你觉得可爱;也有满脸脂粉的摩登伽,洋囡囡,做花瓶,做客厅装饰甚好,但一与交谈,风韵全无,便觉得索然无味。黄山谷所谓面目可憎不可憎亦只是指读书人之议论风采说法。若《浮生六记》中的芸,虽非西施面目,并且前齿微露,我却觉得是中国第一美人。男子也是如是看法。章太炎脸孔虽不漂亮,王国维虽有一条辫子,但是他们是有风韵的,不是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简直可认为可爱。亦有漂亮政客,做武人的兔子姨太太,说话虽然漂亮,听了却令人作呕三日。
至于语言无味(着重“味”字),那全看你所读是什么书及读书的方法。读书读出味来,语言自然有味,语言有味,做出文章亦必有味。有人读书读了半世,亦读不出什么味儿来,那是因为读不合的书,及不得其读法。读书须先知味。这味字,是读书的关键。所谓味,是不可捉摸的,一人有一人胃口,各不相同,所好的味亦异,所以必先知其所好,始能读出味来。有人自幼嚼书本,老大不能通一经,便是食古不化勉强读书所致。袁中郎所谓读所好之书,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这是知味的读法。若必强读,消化不来,必生疳积胃滞诸病。
口之于味,不可强同,不能因我之所嗜好以强人。先生不能以其所好强学生去读,父亲亦不得以其所好强儿子去读。所以书不可强读,强读必无效,反而有害,这是读书之第一义。有愚人请人开一张必读书目,硬着头皮咬着牙根去读,殊不知读书须求气质相合。人之气质各有不同,英人俗语所谓“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Ones meat is nothers poison)。因为听说某书是名著,因为要做通人,硬着头皮去读,结果必毫无所得。过后思之,如做一场噩梦。甚且终身视读书为畏途,提起书名来便头痛。萧伯纳说许多英国人终身不看莎士比亚,就是因为幼年塾师强迫背诵种下的恶果。许多人离校以后,终身不再看诗,不看历史,亦是旨趣未到学校迫其必修所致。
所以读书不可勉强,因为学问思想是慢慢怀胎滋长出来的。其滋长自有滋长的道理,如草木之荣枯,河流之转向,各有其自然之势。逆势必无成就。树木的南枝遮荫,自会向北枝发展,否则枯槁以待毙。河流遇了矶石悬崖,也会转向,不是硬冲,只要顺势流下,总有流入东海之一日。世上无人人必读之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心境下不得不读之书。有你所应读,我所万不可读,有此时可读,彼时不可读。即使有必读之书,亦决非此时此刻所必读。见解未到,必不可读,思想发育程度未到,亦不可读。孔子说五十可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尚不可读《易经》。刘知几少读古文《尚书》,挨打亦读不来,后听同学读《左传》,甚好之,求授《左传》,乃易成诵。《庄子》本是必读之书,然假使读《庄子》觉得索然无味,只好放弃,过了几年再读,对《庄子》感觉兴味,然后读《庄子》。对马克思感觉兴味,然后读马克思。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出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五十而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凡是好书都值得重读的。自己见解愈深,学问愈进,愈读得出味道来。譬如我此时重读Lamb的论文,比幼时所读全然不同,幼时虽觉其文章有趣,没有真正魂灵的接触,未深知其文之佳境所在。一人背痈,再去读范增的传,始觉趣味。或是叫许钦文在狱中读清初犯文字狱的文人传记,才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由是可知读书有两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程子谓《论语》读者有此等人与彼等人,有读了全然无事者;亦有读了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所以读书必以气质相近,而凡人读书必找一位同调的先贤,一位气质与你相近的作家,作为老师。这是所谓读书必须得力一家。不可昏头昏脑,听人戏弄,庄子亦好,荀子亦好,苏东坡亦好,程伊川亦好。一人同时爱庄荀,或同时爱苏程是不可能的事。找到思想相近之作家,找到文学上之情人,必胸中感觉万分痛快,而灵魂上发生猛烈影响,如春雷一鸣,蚕卵孵出,得一新生命,入一新世界。George Eliot(乔治?爱略特)自叙读《卢梭自传》,如触电一般。尼采师叔本华,萧伯纳师易卜生,虽皆非及门弟子,而思想相承,影响极大。当二子读叔本华、易卜生时,思想上起了大影响,是其思想萌芽学问生根之始。因为气质性灵相近,所以乐此不疲,流连忘返;流连忘返,始可深入,深入后,然后如受春风化雨之赐,欣欣向荣,学业大进。
谁是气质与你相近的先贤,只有你知道,也无需人家指导,更无人能勉强,你找到这样一位作家,自会一见如故。苏东坡初读《庄子》,如有胸中久积的话,被他说出,袁中郎夜读徐文长诗,叫唤起来,叫复读,读复叫,便是此理。这与“一见倾心”之性爱(love at first sight)同一道理。你遇到这样作家,自会恨相见太晚。一人必有一人中意的作家,各人自己去找去。找到了文学上的爱人,他自会有魔力吸引你,而你也乐自为所吸,甚至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亦渐与相似。这样浸润其中,自然获益不少,将来年事渐长,厌此情人,再找别的情人,到了经过两三个情人,或是四五个情人,大概你自己也已受了熏陶不浅,思想已经成熟,自己也就成了一位作家。若找不到情人,东览西阅,所读的未必能沁入魂灵深处,便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不会有心得,学问不会有成就。
知道情人滋味便知道苦学二字是骗人的话。学者每为“苦学”或“困学”二字所误。读书成名的人,只有乐,没有苦。据说古人读书有追月法,刺股法,及丫头监读法,其实都是很笨。读书无兴味,昏昏欲睡,始拿锥子在股上刺一下,这是愚不可当。一人书本排在面前,有中外贤人向你说极精彩的话,尚且想睡觉,便应当去睡觉,刺股亦无益。叫丫头陪读,等打盹时唤醒你,已是下流,亦应去睡觉,不应读书。而且此法极不卫生。不睡觉,只有读坏身体,不会读出书的精彩来。若已读出书的精彩来,便不想睡觉,故无丫头唤醒之必要。刻苦耐劳,淬砺奋勉是应该的,但不应视读书为苦。视读书为苦,第一着已走了错路。天下读书成名的人皆以读书为乐;汝以为苦,彼却沉湎以为至乐。必如一人打麻将,或如人挟妓冶游,流连忘返,寝食俱废,始读出书来。以我所知国文好的学生,都是偷看几百万言的《三国》、《水浒》而来,决不是一学年读五六十页文选,国文会读好的。试问在偷读《三国》、《水浒》之人,读书有什么苦处?何尝算页数?好学的人,于书无所不窥,窥就是偷看。于书无所不偷看的人,大概学会成名。
有人读书必装腔作势,或嫌板凳太硬,或嫌光线太弱,这就是读书未入门路,未觉兴味所致。有人做不出文章,怪房间冷,怪蚊子多,怪稿纸发光,怪马路上电车声音太嘈杂,其实都是因为文思不来,写一句,停一句。一人不好读书,总有种种理由。“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其实读书是四季咸宜。古所谓“书淫”之人,无论何时何地可读书皆手不释卷,这样才成读书人样子。顾千里裸体读经,便是一例,即使暑气炎热,至非裸体不可,亦要读经。欧阳修在马上厕上皆可做文章,因为文思一来,非做不可,非必正襟危坐明窗净几才可做文章。一人要读书,则澡堂、马路、洋车上、厕上、图书馆、理发室,皆可读。
读书须有胆识,有眼光,有毅力。胆识二字拆不开,要有识,必敢有自己意见,即使一时与前人不同亦不妨。前人能说得我服,是前人是,前人不能服我,是前人非。人心之不同如其面,要脚踏实地,不可舍己从人。诗或好李,或好杜,文或好苏,或好韩,各人要凭良知,读其所好,然后所谓好,说得好的道理出来。或竟苏韩皆不好,亦不必惭愧,亦须说出不好的理由来。或某名人文集,众人所称而你独恶之,则或系汝自己学力见识未到,或果然汝是而人非。学力未到,等过几年再读,若学力已到而汝是人非,则将来必发现与汝同情之人。刘知几少时读前后汉书,怪前书不应有《古今人表》,后书宜为更始立纪,当时闻者责以童子轻议前哲,乃“赧然自失,无辞以对”,后来偏偏发见张衡、范晔等,持见与之相同,此乃刘知几之读书胆识。因其读书皆得之襟腑,非人云亦云,所以能著成《史通》一书。如此读书,处处有我的真知灼见,得一分见解,是一分学问,除一种俗见,算一分进步,才不会落入圈套,满口滥调,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与一个久远的死者交往;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两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原因。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克勒斯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爱略特博士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读毕好像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的说法,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惟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炸弹,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恶魔似的容貌。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讲到谈吐的风味,那完全要看一个人读书的方法如何。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不感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像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像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Westward Ho!》)和《亨利?埃斯蒙得》(《Henry Esmond》),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斯蒙得》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
由是可知读书有两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分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像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苏东坡曾做过一件卓绝的事情:他步陶渊明诗集的韵,写出整篇的诗来。在这些《和陶诗》后,他说他自己是陶渊明转世的;这个作家是他一生最崇拜的人物。,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的。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见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复读,读复叫,弄得他们的仆人疑惑不解。乔治?爱略特说她第一次读到卢梭的作品时,好像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尼采对于叔本华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叔本华是一个乖张易怒的老师,而尼采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弟子,所以这个弟子后来反叛老师,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像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指导的。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这么一来,他真的浸润在他的文学“情人”的怀抱中,而由这些书籍中获得他的灵魂的食粮。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有许多读者永不曾堕入情网,正如许多青年男女只会卖弄风情,而不能钟情于一个人。随便哪个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一切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他们是不会有什么成就的。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这真是荒谬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摆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候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曾国藩在一封家书中,谈到他的四弟拟入京读较好的学校时说:“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著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裸体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在休憩的时候,吸一筒烟或喝一杯好茶则更妙不过。或许在一个雪夜,坐在炉前,炉上的水壶铿铿作响,身边放一盒香烟,一个人拿了十数本哲学、经济学、诗歌、传记的书,堆在长椅上,然后闲逸地拿起几本来翻一翻,找到一本爱读的书时,便轻轻点起烟来吸着。金圣叹认为雪夜闭户读禁书,是人生最大的乐趣。陈继儒(眉公)描写读书的情调,最为美妙:“古人称书画为丛笺软卷,故读书开卷以闲适为尚。”在这种心境中,一个人对什么东西都能够容忍了。此位作家又曰:“真学士不以鲁鱼亥豕为意,好旅客登山不以路恶难行为意,看雪景者不以桥不固为意,卜居乡间者不以俗人为意,爱看花者不以酒劣为意。”
关于读书的乐趣,我在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易安,1084—1151年)的自传里,找到一段最佳的描写。她的丈夫在太学作学生,每月领到生活费的时候,他们夫妻总立刻跑到相国寺去买碑文水果,回来夫妻相对展玩咀嚼,一面剥水果,一面赏碑帖,或者一面品佳茗,一面校勘各种不同的版本。她在《金石录后序》这篇自传小记里写道: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处忧患困穷而志不屈。……于是几案罗列枕藉,意会心谋,目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
这篇小记是她晚年丈夫已死的时候写的。当时她是个孤独的女人,因金兵侵入华北,只好避乱南方,到处漂泊。
写作的艺术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