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的民族理论是辩证的,他一方面强调被压迫民族有民族自决权,另一方面又强调历史发展的趋势是民族融合,共产党要为促进各民族的自愿联合而斗争。1915年列宁写道:“我们要求民族有自决的自由,即独立的自由,即被压迫民族有分离的自由,并不是因为我们想实行经济上的分裂,或想实现建立小国的理想,相反,是因为我们想建立大国,想使各民族接近乃至融合,但是这要在真正民主和真正国际主义的基础上实现;没有分离的自由,这是不可想象的。” 【详细】
十月革命后采用联邦制建国,是在当时政治力量对比形势下不得不做出的重大妥协。十月革命前,列宁曾多次指出:“马克思主义者是坚决反对联邦制和分权制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觉悟的无产阶级将始终坚持建立更大的国家”。
但是为了发动沙皇统治下的各少数族群参加反对沙皇的斗争,布尔什维克宣布他们都是“民族”并应当享有“民族自决权”,可以自由地脱离俄国并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于是在沙皇政府垮台之后,各地以“民族”为单元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和“自治政府”就如雨后春笋那样遍地开花。当时高加索、土耳其斯坦、巴什基尔、立陶宛等地都有强烈的自治甚至独立要求,在乌克兰、波兰、芬兰等地已经出现了地方政治权力机构。新生的苏联中央政府没有力量在军事上进行镇压,而只能与它们进行妥协,在政权建构上给予各“民族”很大的权力。
但同时列宁在1920年强调联邦制只是一个“过渡形式”,“联邦制是各民族劳动者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既然承认联邦制是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那就必须力求达到愈来愈紧密的联邦制同盟”。
在这一思路的引领下,苏维埃政权在前沙皇俄国的领土上建立了大大小小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和自治州。联邦制和民族区域自治在1918年7月被写入第一部苏维埃宪法。 【详细】
建立各苏维埃共和国联盟,是列宁晚年确定的方针。由于列宁过早去世,实际领导实施这一方针的是斯大林。
列宁的意思本来非常明确,联邦制只是在特殊国情条件下向完全统一(单一国家)的“过渡”形式。列宁逝世后,共产党一度享有崇高威望,斯大林曾有多次机会带领苏联各族走出这一“过渡”形态,但他和后继的领导人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将其认作基本制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他对苏联联盟的凝聚力和制度的巩固太有信心了。
首先,斯大林认为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在苏联各地区已经占据绝对的领导地位,通过对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长期培养和对民族主义的批判,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的领导者都是“真正国际主义的共产党干部”。其次,苏联共产党中央领导的政治-人事纽带在全国各地积极有效地运行,而且联盟中央直接领导的秘密警察组织完全控制了所有共和国的政治变动。第三,各加盟共和国在苏共的领导下已经建设成各有分工合作的统一的经济体系。有了这三重保险,斯大林认为苏联的联盟-联邦体制将会坚如磐石。
从十月革命直至1930年代初的一段时期内,新生的苏联政府在各民族地区推行了“民族化”政策。这一时期苏联的“民族化”政策大体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是“干部民族化”,“自20世纪30年代末起,从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到自治州、民族专区以及基层单位的主要党政负责人绝大多数都是当地民族干部”。
第二个方面是“领土民族化”,在政治体制建构中为每个民族都设立了不同级别的共和国或自治州,使每个群体都拥有自己的“领土”,并以自己领土“代表”的身份参与联邦。
第三个方面就是“语言民族化”,在沙皇时代,100多个民族中只有19个民族有文字,其余数十个民族仅有口头语言,没有自己的文字。苏维埃国家先后为52种少数民族语言创造了文字。 【详细】
直至20世纪30年代早期,被列宁鼓励并得到斯大林支持的“民族化”政策,在三个重要的方面使民族得到了加强:支持民族语言的使用,创建了一个民族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群体,并正式地使族群以国家形态进行了组织化。
在民族语言问题方面,苏联的“民族化”政策在民族区域的管理中提升了民族语言和民族干部的地位,在各民族共和国中增强了语言能力并使非俄罗斯人“政治化”。那些原本没有从现代政治权利的角度来理解自己群体身份的“非俄罗斯人”,现在更加从“民族”政治权利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群体的身份和利益了。
在第二个方面,这一政策创建了一个民族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集团。在沙皇时期,俄国民众没有官方的“民族成分”,特别是在斯拉夫民族(俄罗斯人、乌克兰人、白俄罗斯人)之间由于语言相近和宗教信仰相同,族际通婚十分普遍,群体边界很模糊。许多民族知识分子是在俄罗斯人聚居区接受教育的,毕业后往往聚集在圣彼得堡、莫斯科这些大城市,他们与俄罗斯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打成一片,这从十月革命时各政党领袖的民族组成中也可以看得十分清楚。沙皇统治下的波兰人、犹太人、乌克兰人、格鲁吉亚人等群体的人士与俄罗斯人共同组成了布尔什维克、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等政治组织。
在苏联政府推动下,每个公民都明确了自己的“民族成分”,在国家各种制度和政策实施中,他们明确了自己具体的“民族地位和权利”,他们都有了属于自己“民族”的共和国。政府的“民族化”政策又进一步要求由“命名民族”(即自治民族)成员担任所在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位置,并在各共和国建立了培养本民族干部的各级学校。在这样的理论引导和制度培育下,不仅各族民众的“民族意识”得到持续强化,各民族的精英和干部集团也就随之明确了自己的发展空间和升迁渠道,他们在“本民族”的教育体系中被培养,并在本族地区的权力网络中很自然地逐步结成“民族集团”。所以,过去边界并不清晰的吉尔吉斯人和乌兹别克人之间、俄罗斯人和乌克兰人之间,会在新的自治制度和干部“民族化”政策的推行中各自形成自己的“民族精英集团”并与其他“民族集团”成员之间展开对权力和资源的争夺。在戈尔巴乔夫的改革造成局面失控后,这些现成的“民族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集团”就自然而然、平稳地接受了各共和国的所有权力。
第三个方面,就是这一政策正式地使族群以国家形态进行了组织化。在沙皇时期,各族民众生活在沙皇设置的各行省中(如苏联时期的乌克兰地区在沙皇时期大致被划分为9个行省),各族混居在一起,频繁的跨地域迁移使许多人的地域归属感甚至族群归属感逐渐淡漠。但是政府为各民族划定了各自的共和国和自治区之后,这一以“民族”冠名的领土和政权建设则使族群的组织化具有了“国家形态”。人口规模较大的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和国”,有属于自己这个“民族国家”的政府和议会。民族国家的各项基础设施、民族剧场、民族科学院、和民族电影厂都随之建设起来”。这样,在“硬件”建设方面,这些民族国家的构建已经完成了,把这些民族国家与联盟继续联系在一起的,只是全苏统一的意识形态、党组织机构、计划经济体制加上秘密警察的监控。
尽管1920年代的“民族化”政策发生了严峻的逆转,在斯大林领导下开始鼓励俄罗斯语言及文化,但是由民族化推动的进程一直延续着。到了1960年代,绝大多数共和国已经体现出现代民族的特征,这并不仅仅表现在人口统计上,而且表现在政治上和文化上。 【详细】
卫国战争时期,斯大林以防止少数民族背叛祖国为由,将10个民族整体迁移。日耳曼人从居住地伏尔加河中游迁到哈萨克和西伯利亚北部,该共和国建制在1945年被废除;38.7万多车臣人和9.1万多印古什人迁到哈萨克斯坦、中亚和西伯利亚,车臣-印古什自治共和国被取消;北高加索一带的卡尔梅克人、巴尔卡尔人、卡拉恰耶夫人全部东迁,卡巴尔达-巴尔卡尔自治共和国、卡尔梅克自治共和国被取消;鞑靼人从克里米亚迁出,其自治共和国建制被废除;麦斯赫特土耳其人东迁,其自治共和国被取消。1937—1944年间,总共有20多个少数民族,约440万人被强制迁移。
1939年根据《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秘密议定书,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三国划入苏联势力范围。苏联当局对三国的不满分子进行了清洗,三国被迫害人口总计12.8万余人。
20世纪30年代大清洗时期,少数民族干部遭到大规模的镇压。受害者中,有许多都是各民族共和国共产党中的高级领导人。如乌克兰共产党的领导人维·柯秀尔、邱巴尔、波斯蒂舍夫被害身亡。西伯利亚州党委第一书记罗·埃赫死于非命。卡累利阿自治共和国州党委第一书记罗维奥、人民委员会主席爱·居林、中央执委会主席阿尔希波夫被枪杀。鞑靼自治共和国鞑靼州委书记列帕、州执委会主席巴伊丘林、人民委员会议主席阿布拉莫夫等被枪决。犹太自治州州委书记苏哈列夫、州执委会主席卡尔特利、李别尔别尔格等被捕入狱。亚美尼亚中央第一书记阿·汉德然被贝利亚亲手打死。 【详细】
1953年斯大林去世后,如何处理他的上述遗产,成为此后所有苏联领导人面临的棘手问题。1961年10月赫鲁晓夫宣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苏联各族人民已经形成了具有共同特征的共同体——“苏联人民”。赫鲁晓夫公开称,“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已经完全、彻底和一劳永逸地解决了”。
此后的勃列日涅夫也屡次宣布新的共同体的形成是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但是,历史表明这是一个虚假的共同体,他们对斯大林遗产的继承,要远多于改革。
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之后开始了被称为“新思维”的社会改革,不过民族问题并没有进入戈氏改革的范畴。1986年苏共召开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戈尔巴乔夫在大会上提出要加强社会和政治生活民主化和扩大公开性的问题。苏共二十七大揭露了过去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中的许多弊端,但未涉及到民族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戈尔巴乔夫在大会报告中基本上重复了过去有关民族关系问题文献中的若干提法,肯定了苏联民族关系问题已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但事实恰恰相反,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苏联的很多民族地区出现了异常复杂紧张的局势。 【详细】
几十年来,有三个重要纽带把前苏联的各组成部分连接起来。而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导致这三个纽带逐渐被瓦解。
第一个纽带是苏联各地区、各民族共同信奉的意识形态。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强调共产主义理想和无产阶级的利益高于民族利益,强调用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反对民族主义。
第二个纽带是在国家各个地区、各个民族中建立起来的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共产党组织。“在党的机构上不是实行联邦制,也不是成立各民族的社会民主党集团,而是把某个地方的各民族的无产者团结起来”(列宁)。而作为惟一执政党共产党的中央领导机构,在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主要党和行政领导人的任命上具有绝对的权力,从而保证了完全拥护联盟中央的官员在各地区掌握行政权力,避免地方行政首脑利用宪法赋予的分离权来从事分裂独立活动。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共产党的书记是这些地区的“第一把手”,而这些书记都是由克里姆林宫直接任命或撤职。由联盟中央直接领导的“契卡”和后来的“克格勃”组织对各地党政官员实施着有效的监督与核查,具有特殊的权力。
第三个纽带是“联盟中央-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州(边疆区)”体系的统一行政体制。在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边疆区的经济生产都是由中央政府的计划部门统一组织的,有着非常具体的分工和合作。各共和国政府实际上并没有规划和管理本国经济活动的实际权力。
此外,苏联的军队是统一组建的,各加盟共和国并没有军队指挥权,外交、政府预算、税收、资源使用、法律制定等方面的权力都属于联盟管理的权限,所以这些“国家”在实际运行中是有名无实的,联盟政府是真正的权威体系。在戈尔巴乔夫改革之前,苏联在实际运行中表现得如同一个政治实体,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牢固的意识形态和人事任命的纽带所维系和扩展出来的行政功能。
戈尔巴乔夫推行“改革的新思维”后,首先质疑原有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提出了“民主化”、“公开性”和“不留历史空白点”等口号,鼓励对苏联历史进行重新评价。结果波罗的海三国随即提出了1939年《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合法性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提出当年这三个共和国加入苏联的合法性问题。第一个纽带在“改革”运动中已经变得名存实亡,取而代之的是带有西方色彩的民主运动和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思潮。
戈尔巴乔夫在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采取“一切权利归苏维埃”的党政分开政策。1990年2月的苏共中央全会取消了宪法赋予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实行多党制。这导致苏共的权力被逐渐架空,加盟共和国的高级共产党领导人纷纷脱党。当苏共的组织体系已经溃散而不再发挥作用时,第二个纽带也就随之瓦解。
苏联的经济私有化使计划经济体制下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共有的经济基础和经济纽带被极大地削弱了,这也使一些加盟共和国特别是俄罗斯联邦的分离主义思潮占据了上风。1990年12月,叶利钦通过俄罗斯共和国(联邦)议会发布了一项法案,决定俄罗斯只为中央政府1991年的预算提供不到十分之一的税收来源,这对中央政府本身的存在构成了严重威胁。昔日环环相扣的苏联经济机制开始垮台,各共和国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开始被打破,第三个纽带也最终断裂。 【详细】
外高加索三国:
在波罗的海地区三共和国民族分离主义带动下,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冲突也频频发生。外高加索是民族矛盾和冲突的另一个热点地区。
1987年10月起在阿塞拜疆共和国的纳戈尔诺-卡拉巴赫自治州发生了阿塞拜疆人与亚美尼亚人之间的冲突,双方均指责联盟中央政府在处理“纳卡”冲突中对己不公。1990年1月阿塞拜疆民族主义组织人民阵线策动巴库居民骚乱,借机组织大规模群众集会和示威,指责共和国政府在“纳卡”问题软弱无能,要求共和国政府辞职。在共和国民族主义情绪日益高涨的形势下,阿塞拜疆最高苏维埃于1989年9月23日在南高加索地区率先通过了共和国主权宣言,宣布阿塞拜疆为主权国家。与此同时,“纳卡”冲突也激发了亚美尼亚共和国的民族主义情绪,1990年8月23日亚美尼亚最高苏维埃颁布了共和国独立宣言。
1989年4月8-9日,格鲁尼亚共和国首都第比利斯市几千人上街集会,示威者高喊独立口号。当地苏军奉命平息骚乱,造成20多人死亡和数千人受伤,。1990年9月举行共和国人民代表选举,激进民族主义组织“自由格鲁吉亚园桌会议”在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中获得半数以上席位,实际上夺取了共和国政权。在11月14日举行的共和国议会第一次会议就通过了共和国独立宣言。
乌克兰:
1990年3月在乌克兰共和国和地方苏维埃人民代表选举中,各种政治和社会组织联合为“民族联盟”与共产党竞选,争夺共和国政权。为迎合共和国境内民族主义情绪,7月16日乌克兰最高苏维埃通过共和国主权宣言,宣布乌克兰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于苏联宪法和法律,境内一切自然资源归本共和国所有和支配使用。
白俄罗斯:
1989-1990年间,白俄罗斯人民阵线、白俄罗斯民族民主党等民族主义组织相继成立。白俄罗斯人民阵线成立代表大会提出“消除苏共对政治的垄断”,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非政治化”。白俄罗斯民族民主党行动纲领宣布要确立白俄罗斯人民自己决定命运的主权,竭力主张复兴白俄罗斯民族传统。在国内民族主义和反苏反共思潮鼓励下,1990年7月27日白俄罗斯最高苏维埃通过共和国主权宣言,宣布白俄罗斯为主权国家。 【详细】
波罗的海三国的独立实际上无法动摇苏联的根基,它们三国人口只占苏联人口总数的2.8%,也不拥有重要资源。最后埋葬苏联的是俄罗斯的民族分离主义,因为俄罗斯是苏联的支柱。苏联虽然是由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的,但力量并不平衡。苏联的面积是2 240.22万平方公里,俄罗斯的面积为1 707.54万平方公里;1981年苏联的人口是2.666亿,俄罗斯的人口为1.391 65亿。在自然资源、经济实力等方面,俄罗斯联邦都占有绝对优势,苏联可以没有波罗的海三国、可以没有外高加索三国,但不能没有俄罗斯。
在苏联各地民族主义思潮奔涌、民族分离主义日益发展之时,作为苏联最大加盟共和国的俄罗斯并没有站在联盟一边。叶利钦为了与戈尔巴乔夫争权,对民族分离主义浪潮推波助澜,是波罗的海三国独立运动的积极支持者。1991年1月,戈尔巴乔夫曾下令试图用武力压服立陶宛民族分离主义者,以维护国家统一。叶利钦立即以俄罗斯联邦国家元首身份与波罗的海地区三共和国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苏联领导人镇压独立自主运动,造成流血事件;宣布俄罗斯和波罗的海三国主权受到威胁时,它们四国要相互支持和援助。莫斯科、列宁格勒等城市电视台和俄罗斯报刊大肆渲染维尔纽斯流血事件,为立陶宛民族分离主义者大造舆论声援。在国内外舆论压力下,戈尔巴乔夫被迫放弃以武力维护国家统一和完整的努力。
1990年6月12日,在叶利钦等人的鼓动下,俄罗斯人民代表大会以压倒多数(903票赞成,13票反对和9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国家主权的声明》,宣布俄罗斯联邦是一个主权国家,俄罗斯宪法和法律在俄罗斯全境内至高无上,俄罗斯联邦保留退出苏联的权利。在俄罗斯的示范作用下,其他加盟共和国,包括自治共和国也相继通过类似宣言,开始了“主权国家大检阅”。到1990年12月又有9个共和国:乌兹别克、摩尔多瓦、乌克兰、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土库曼、塔吉克、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发表了主权宣言。 【详细】
一般历史上的多民族国家分裂,都表现为非主体民族竭力摆脱主体民族的控制,最终走向民族独立。可是,苏联解体恰好相反,而是由最大民族俄罗斯人为主体的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带头谋求独立,并积极支持其他民族共和国独立。个中缘由,颇值得玩味。
在苏联内部,就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而言,俄罗斯联邦对其他加盟共和国,与苏联对东欧国家和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情形极为相似。苏联的版图大体上是沙皇俄国时代的版图 ,一些加盟共和国实际上是前沙皇俄国的殖民地,其经济文化远远落后于中央俄罗斯。
苏共由于排斥市场经济,长期以来采用行政手段管理国家,人为地在全国搞劳动分工,在经济上加大向民族地区倾斜的力度,实行低水平的“拉平”政策,让发达地区支持不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速度明显高于发达地区。这种企图在短时间内实现拉平的政策既助长了一些落后民族的依赖心理,也引起了一些发达民族的不满,反而加剧了民族矛盾和中央与地方间的矛盾。
俄罗斯不愿意继续当“奶牛”
在与各加盟共和国的经济交往中,俄罗斯是付出多于收入的一方。俄罗斯每年运到其他加盟共和国的产品要比输入的多300亿卢布,1988年俄罗斯全部利润的61%都上缴中央,用于全苏和其他加盟共和国的发展。有人计算,如果按照世界价格同其他加盟共和国进行交易,俄罗斯每年还可多收入250亿卢布。
1990年5月,在俄罗斯联邦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俄罗斯联邦在经济上独立自主、不再充当其他加盟共和国的“奶牛”和“输血者”的声音成为主旋律。同年5月3 0日,叶利钦当选为俄联邦最高苏联埃主席。他当选后即表示致力于实现俄罗斯联邦的国家主权,也就是说实现俄联邦的完全独立。8月8日,《俄罗斯联邦国家主权宣言》获得通过,其中规定凡是出售在俄境内开采和出产的钻石、金属、石油天然气、铀等战略物资和商品的对外经济协议,不经其同意均属无效。年底,又决定把上交中央的预算款额削裁80%。这些决定虽然一再遭到联盟的否决,但因其得到了俄罗斯人的拥护,联盟的“否决案”便徒具空文。
少数民族地区也觉得吃了亏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使联盟中央经济管理权限极大,而各加盟共和国却几乎无法控制自己境内的经济活动。斯大林时期,联盟部所属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苏工业总产值的89%,共和国部所属企业只占11%。联盟国家在进行工业建设布局时,将少数民族边疆区作为原料产地,加工工业部署在俄罗斯联邦等中心区,使边疆地区的经济很难协调快速发展。如中亚在历史上是全苏的产棉区,乌兹别克斯坦的棉产量占全苏第一,塔吉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的棉产量也居全苏的前列。但这些地区的棉纺织企业极少,生产能力不足,乌兹别克斯坦为全苏低价提供原棉,又花高价购买其他共和国销售的针织内衣、长短袜等针纺织品。一出一进,这些民族地区觉得吃了亏。哈萨克斯坦盛产粮食和奶牛,但缺少粮食加工和畜产品加工企业,该共和国所需的食品、糖果、人造奶油、鞋子等都从其他共和国调进,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各加盟共和国对企业的产品和利润没有任何处置权,这一点,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说得很清楚:“我们开采石油、天然气,但共和国谁也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这些产品按什么价格销往何处。棉花的情况也是这样。我们得到的是按某个地址发货的指示,甚至没有任何权力就此提出问题。对出口本国原料所取得的利润和分配,共和国不能进行任何参与,但涉及到税收,却对我们有严格的要求。”
这种两边不讨好的经济政策使主体和非主体民族都对联盟不满,一旦政治高压消失,联盟很难维系。 【详细】
加盟共和国的对抗使中央名存实亡,为摆脱危机,戈尔巴乔夫不得不通过签署新联盟条约来寻求出路。在这种背景下,戈尔巴乔夫把改革联盟体制、建立新的主权共和国联盟提上了日程。1990年12月24日,苏联第四次人代会通过了《关于新联盟条约的总构想及其签署程序》的决议,决定把现行联盟改组为“自愿平等的主权共和国联盟——民主的联邦制国家”。为了取得民意的支持,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决定,就是否保存革新后的联邦举行全民公决。
在3月17日举行的全民公决中,全苏有80%以上选民参加了投票。投票者赞成保留苏联的占76.4%。除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以及亚美尼亚、格鲁吉亚、摩尔多瓦6个共和国政府拒绝组织公民投票外,其他9个共和国都组织全民公决的投票活动。参加投票和赞成票的比例为:乌克兰分别为83%和70%;白俄罗斯分别为83.5%和83%;乌兹别克斯坦分别为95%和93.7%;哈萨克斯坦分别为89%和94%;吉尔吉斯斯坦分别为92.9%和94.5%;塔吉克斯坦分别为94%和96%;土库曼斯坦分别为97.7%和98%;阿塞拜疆分别为75%和93%;俄罗斯联邦分别为75.31%和71.34%。
从全民公决结果来看,大多数公民仍然主张保留联盟国家,反对民族分裂,从而表明苏联对各民族的大多数居民仍有一定凝聚力。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从另一个方面来分析,作为构成苏联主体的加盟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对保留联盟的拥护率,相对来说就显得较低。再从俄罗斯联邦各地区投票的比率看,问题就更加明显,越是远离苏联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莫斯科、列宁格勒的州和边疆区,拥护率越高,而莫斯科和列宁勒格的拥护率最低。《独立报》对此发表评论说,联盟在其心脏地区得不到大多数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的拥护,就等于“联盟已失去了灵魂,这对它的存在是极其危险的信号”。 【详细】
全民公决后戈尔巴乔夫忙于制定新联盟条约,叶利钦则忙于增强与戈尔巴乔夫讨价还价的资本。6月12日,俄罗斯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总统选举,叶利钦以57.3%的得票率当选为俄罗斯联邦的总统,巩固了自己作为俄罗斯主人的地位。叶利钦当选总统是对中央政权、苏共、俄共的打击。设立俄罗斯总统,并且赋予他很大的权力,这意味着在俄罗斯即将出现一个新的,与苏共中央没有任何联系的,并且基本不依赖于苏联政府和苏联总统的权力中心,出现一个与苏联竞争的国家。
叶利钦当上总统后便开始自行其是。他访问美国,表示要独立自主地与美国发展关系,声明俄罗斯不执行苏联政府制定的下一年的经济计划,禁止各政党及群众性的社会运动和组织在俄罗斯联邦的国家机关、团体、军队和企业中设立基层组织和进行活动。对叶利钦针对联盟中央和苏共的这些命令与决定,戈尔巴乔夫无力进行改变。为了争取叶利钦能够签署新联盟条约,戈尔巴乔夫做出了最大限度的让步,联盟中央只保留了制定安全、外交、社会政策以及协调经济活动等权力。1991年7月12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关于主权国家联盟条约草案》的决议。7月23日,苏联中央和各共和国领导人在新奥加廖沃举行会晤,商讨新联盟条约具体内容。8月16日苏联各大媒体争先公布了新联盟条约文本。新条约规定,“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为平等共和国联合组成的联邦制主权民主国家”,“缔约的每个共和国均为主权国家”, 主权共和国是第一位的。结成联盟的各共和国保留独立决定涉及本国发展的一切问题的权利,在国际关系中苏联为一个主权国家,但结成联盟的各共和国有权同外国建立直接的外交、领事和贸易关系。条约规定,在联盟职权范围内,联盟法律至高无上;在共和国职权范围内,共和国法律在本共和国境内至高无上。土地、矿藏、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均为各共和国所有。联盟没有税收权,联盟的财政预算要取决于共和国提供多少。新联盟条约实际上把苏联变成了松散的邦联。
1991年8月19日,在新联盟条约正式签署前一天,以副总统亚纳耶夫为首的强硬派发动了政变,他们本意是挽救联盟,但政变只坚持了三天即宣告失败。八一九事变后,新联盟条约已经难以为继,各加盟共和国纷纷发表独立声明,苏联加速走向崩溃。 【详细】
回顾前苏东国家的历史,有一个现象令人印象深刻,那就是民族分离主义的破坏作用。昔日的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在存在了近半个世纪之后,竟然纷纷以民族分裂的方式走向覆亡。这无疑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南斯拉夫:
南斯拉夫,虽然在集权程度上与苏联有较大差别,但在民族政策也属于典型的民族大拼盘模式。从经济角度上看,前南拉斯拉夫1991年分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民族地区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导致地区矛盾和民族矛盾不断激化。最富的斯洛文尼亚共和国人均 GDP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201.8%,最穷的科索沃自治省人均 GDP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 27%;两者人均 GDP相对差距由 1965年的 5倍扩大到 1988年的 7.5倍 ;而与此同时,中央汲取财政能力不断下降,中央财力过小,中央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由 1972年的 20.7%下降到 1989年的 5.6%,而地方财力过大,且在各共和国之间分布极不平衡。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中央财力下降使得中央无力实行财政转移支付 ,实现地区和民族均衡发展 ,导致地区之间和民族之间的经济差距进一步扩大;地区和民族之间经济差距的扩大又导致了中央财力的下降,富裕地区不愿多交税,不愿意援助经济落后地区,不愿意背 “经济包袱 ”,而贫困地区又认为中央不公平,认为自己遭受着发达地区对能源和原材料的廉价剥削,导致地区与民族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也不断激化,最终国家陷入分裂。
捷克斯洛伐克:
捷克斯洛伐克也实行民族大拼盘政策,它虽然重视从经济上缩小民族地区差距,但仍然无法阻止国家的分裂。1969年,捷克斯洛伐克的斯洛伐克民族的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捷克民族的近50年,但随着国家对斯洛伐克地区投入大量的资金,帮助其发展经济,到1990年时两民族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了基本平等程度,但是到1993年国家仍然被分裂。这主要是因为在民族隔阂基础上的民族分离主义思想不断加剧:捷克人瞧不起斯洛伐克人,认为联邦国库的钱都让斯洛伐克人花了,影响了捷克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斯洛伐克人虽然对国家拉平两地区的经济水平的政策感到满意,但总觉得捷克人不尊重他们的民族感情。在这种背景下,民族问题的政治性不断凸显,遂在1993年1月1日和平宣告联邦共和国解体,捷克和斯洛伐克分别独立。 【详细】
联邦制和民族区域自治在1918年7月被写入第一部苏维埃宪法。正如美国学者理查德·派普斯指出的:“苏维埃俄国成为把民族原则作为联邦结构的基础的第一个现代国家”。这个论断非常重要。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联邦制结构的组成单元并不是以“民族原则”来确定的,而是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如在美国和瑞士,联邦体制内部各个单元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与博弈,不是以“民族”而是以“区域”(州)的形式来进行政治和社会动员,同时国民可在各单元之间自由流动。所以加里佛尼亚州与联邦政府在预算方面的讨论,与该州居民的种族和族群结构无关。尽管西班牙语裔人口在加州占有很大比重,而且是政府福利项目资助的主要对象,但是新墨西哥州的西班牙语裔居民对加州与联邦政府之间的预算争议并不关心。而生活在俄罗斯联邦的各族居民(如哈萨克人、格鲁吉亚人)则对本族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的地位和各族之间的权力结构和利益分配极为关心。
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则通过制度设计使各个民族共存于一个联合体制中,而各个民族也有自己特定的地理区域,这就形成了强化民族意识和民族矛盾的制度安排,使经济、社会、政治、文化问题等都与民族身份、民族分界紧密挂钩,使民族矛盾与地区矛盾一体化,从而使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以民族为分界线;一旦中央政权 (联邦政权 )权威不再,每一个族群 (民族 )都将谋求政治独立,这种联合就随之分崩离析。
由此可见,联邦制结构的基础是“民族”还是历史上传统的行政区域,涉及到的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联邦制。苏联开创了“把民族原则作为联邦结构的基础”的先河,并影响了其他苏东国家的联邦制度构建,这是我们在反思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矛盾时不可忽视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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