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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学者:“女司机”是如何被污名化的? 女司机被打,为何那么多人叫好

女权学者:“女司机”是如何被污名化的?

2015-05-06   第 289

 

(“女司机”资料图)

53日,一则男司机暴打女司机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卢某因行驶变道原因在成都娇子立交被张某逼停,遭其拉下车后殴打,网友纷纷指责张某行为粗暴。54日,随着张某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曝光,舆论又来了个大反转——越来越多的网友把矛头对准卢某,认为其被打是咎由自取。甚至有网友人肉卢某的私人信息,称其是官二代早已劣迹斑斑

网上舆论已然扩大,远远超出了这次事件本身,更多人把矛头对准了女司机。凤凰网的民调结果显示,有69.8%的被调查者认同女司机是马路杀手的说法,认为关于女司机的报道总是见诸报端。还有网友称,应该增加女性司机驾照考试难度。

女权学者、中山大学副教授柯倩婷在接受凤凰网专访时表示,女司机被污名化,根源在于女性进入了传统男性主导的领域,挑战了大众的传统观念,而媒体迎合大众的报道,却在不断固化女性不会开车等观念。

观念没跟上现实。柯倩婷说:我认为你违反了文化给你规定的位置,污名化就是要诬蔑你,恐吓你,排斥你,希望把你再赶回原来该有的那个位置上。

对话/许晔

打人是不对的

凤凰网:您怎么看成都女司机被打的这件事?

柯倩婷:我觉得这件事情,本来这是交通纠纷和人身伤害的事件,但是有人把自己很多其它的情绪放进来,那他们就把对女性的排斥、怨恨、不信任这些不满的情绪,拖向这件事了。而这个时候,很多评论就忽略了基本的正义——打人是不对的,即使有冲突矛盾,但打人是犯法的,就连最基本的这个都判断失误了,而且这种判断失误,常常发生在针对女性事主的事情上。

凤凰网:网上有人说,既然要说男女平等,那么可不可以这样认为,不能因为这个女司机是女性,所以就抹去她之前犯的错误,一味只批评男司机打人不对?

 柯倩婷:你把他当成一个男人来想,也是一样的。在路上斗了一下车,相互挤了一下,这个事情是不是可以导致打伤?是不是有了斗车这个因,所以你打伤人了就没事,那法律自然就有评价。即使两个男人发生矛盾,比如我骂了你,或者我手臂碰了一下你的孩子,那你就可以把我往死里打吗?你打伤了我,显然还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成都女司机这个事情,若确实是女司机最开始违反交规,大众就说她起先有错,被打是活该,但是恰恰如果这个被打的司机是一位男性,大家反而不会这样去骂他,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大家觉得男性相互斗一斗车还蛮正常的,还经常发生;大家就会说斗车的是不对,但是打人的更不对。

女司机是如何被污名化的?

凤凰网:成都女司机被打一事,网上舆论已经扩大化了,甚至有人把矛头对准了“女司机”,您是怎么看“女司机”这个群体的污名化呢?

柯倩婷:主要是两个方面。女司机,还有女博士,这两类人都是进入到一个原来是男性主导,男性掌控的职业领域里,人们有一种传统的刻板思维,认为这个领域就是男人才擅长的,女人不擅长。博士代表了专业领域学位的最高阶,而司机,一种离开家里,到外部公共空间里的工作,这两类,传统上都被认为是男性更胜任的,男性更擅长的,而女性不胜任、不擅长的。于是会有很多的论述出来,说根据脑科学,女性的逻辑思维就是不好,空间感就是不好,方向感就是不好,因此女性作为司机,作为女博士,就一直受到质疑。女性进入传统男性领域,首先就是挑战了所谓的男性主导领域;其次是挑战了男性透过专业能力,技术把控的能力,可以主导世界的优势,现在女性也进来了,那她就会受到排斥。

司机虽然不是一个需要多高学历的职位,可是司机毕竟是一个掌控方向盘的人,而且有一定的开拓性,女性当司机就要离开家。传统观念认为,女性应该在家里。本来司机这个职业,技术门槛和智商门槛也不高,应该是普及率可以很高的,但是人们依然排斥女性司机。当有了这种排斥的观念,有了这种认为女性天生就不擅长的观念,一旦出了一个涉及女司机的新闻,字就会被扩大、夸张、强调出来。其实如果更客观的去看,男性司机也有很多方向感、空间感很差的,或者是犯很低级的错误,但是如果是女司机出现这种事情,新闻都会大力的炒作。

凤凰网:“女司机”污名化的逻辑在哪里?这个群体是怎么一步步被污名化的?

 柯倩婷:第一,中国早期确实大部分是男性做司机,如今在日常生活里,男性做司机就成了正常,女性做司机就是少数,少数就被演化成不太正常。第二,男性因为比较早的掌握了开车以及地图空间的技能,那么于是他通常是一个指导者的角色。而按照传统观念,理想型的女性应该是那种被指导的,被带动的,人们才会觉得这个女人是乖顺的,这跟传统女性温柔、贤惠、主内的形象是相结合的。

但因为原来女性不开车,那她自然也路痴,很多女孩也承认自己路痴,那是因为你没有实践,于是你就路痴。于是大众就会形成一种观念,认为女性不会开车,也路痴。但是现在女性司机越来越多了,观念没跟上现实,人们依然觉得女性开车肯定就出事,一出事,就说对吧,跟我预料的一样。这种观念就不断被固化。

如今现实是有大量的女性开车了,人们就会觉得跟自己观念不符,女性就应该温婉地在家里,约会出去有男人带你,但现在不这样,你出事,你不是不听话吗?不守妇道,不守规矩吗?这个污名化就出来了——女司机不会开车,女司机开车会闯祸。污名化根本来说,是我认为你违反了正常,违反了文化规定给女性的位置,你突破了规定,所以我要禁止你,要通过污名化来诬蔑你,恐吓你,排斥你,希望把你再赶回原来该有的那个位置上。这个就是污名化的一个逻辑。

凤凰网:如今网络上也会有很多女性调侃“女司机”,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柯倩婷:女性也是在这个文化下面成长的嘛。很多女性自己一直没有得到空间的训练,技术的训练,她有时候也是不需要,比如说她有男朋友,有老公开车。她没有得到这个训练,因此也认为自己就是这样。她没有反思过,不会开车,只是因为缺乏训练。有名言不是说,女性不是不能做总统,只是缺乏训练跟指导,女性能做任何事情,只是缺乏训练。但是女性自己也可能因为没有受到训练,她自己不行,所以就排斥其他女性的行为,她也可能觉得这些女性给我们女人丢脸了,这些女性太出格了。比如斗车,斗车是一个很男子气概的事情,这个女性竟然跟别人斗车,女性去做这个男子气概的事情,就会被这种传统观念去攻击。那事实上像我经常坐车,那些男司机以斗车作为彰显男子气概的方式,他们一斗车,车上的很多人都开始敬佩他,说他不仅技术好,而且还为我们出了一口气。

凤凰网:像男护士、男幼师,他们进入了所谓传统女性的行业,会面临跟女性一样的歧视跟困扰吗?

 柯倩婷:他们进入到传统女性辅助行业的时候,也会受到歧视,人们会说你做了女人的事情,因此你做了比较低下的事情。但是事实上,又会有另外一种声音在支持他,比如说现在护士也很辛苦,需要强壮的男性才能做;幼儿园小孩阳刚气不足,要有男的幼儿园老师。当有男性进入一个行业,你会看到,这个行业的地位和身份会被提高。比如原来幼儿园女老师都叫阿姨,男性进来之后都不叫叔叔了,都叫老师。女性被叫阿姨,看起来就是辅助的,但是男性进来,就会给他一个名头,就变成专业的了。男性进入这个行业,人们会更认可这是一个职业。

虽然他们还是受到一定的偏见,但是你也会看到,很多男性进入到传统的女性行业,都是得到形象、待遇的提升。人们对于男性的职业、身份,职业形象,职业地位还是更加认可的。

媒体是否是帮凶

 凤凰网:其实很多关于女司机、女博士的议题,都是媒体炒作起来的,媒体是不是污名化女司机的“帮凶”呢?

 柯倩婷:媒体一方面是迎合大众的喜好。媒体推测大众是喜欢看到女性事主的新闻的,比如描述女性事主歇斯底里,会给新闻带来一定的情节,一定的戏剧性,可以吸引眼球。媒体在报道的时候,不应该用那种有明显偏颇的词语,比如说挑衅,博同情等。我觉得媒体可以去描述当事人是怎么陈述的,他用的什么语言,用的什么语气,而不是给事件一个定性。比如女司机这件事,记者有机会去到现场,她有机会见到女司机,那么我觉得就应该描述女司机的状况。为了避免描述的偏见,也许记者也可以再看一下,如果她生气、哭泣,是在怎样的一个语境之下。

而所谓的博同情,这个事情当然了,我受了伤,我有这个情绪,我当然希望引起别人的同情。媒体在报道时,应该把那个女司机当成一个正常的人看待,她即使原来有错,可是她现在遭到了这样一个伤害,她哭泣,情绪失控什么,我觉得记者描述就可以了。但是有偏见的报道就会把诉求夸张化,而不去理解一个人在那种情景里的反应。如果一个男的被打了,他可能确实不会那样哭,但是女性也有她自己的表达方式,你去理解她的表达方式的话,可能能够避免那种有偏见的判断。

如今的媒体都是互动媒体,大众会对报道进行评论,可能会把记者一笔两笔带过的东西放大化,其实读者的媒体素养还是没有提高。但是事实上,如果大众的媒体素养提高的话,他其实应该去指出媒体报道的问题,或者是评论里的问题。但是我们现在看到,依然是有人想借助新闻发泄不满,比如污名女司机群体什么的,大众的媒体素养也挺让人担忧的。

凤凰网:那面对这种污名化的文化,可以如何应对呢?

 柯倩婷:首先是媒体可以做一些事情,譬如媒体自律,在报道这些事情的时候,用专业主义的态度,不去做耸动新闻,不去煽情,不去迎合人们负面的偏见,去编织、夸大那种情节,这是一个媒体自律。

第二个,当然我们知道,不出事就没新闻,所以媒体很难去报道那些正面的事情,但事实上也还是有一些能够显示出女性在专业领域技术超人的故事,其实也可能变成新闻,就是所谓的正面新闻。那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应该会意识到这样的新闻,有很重要的人文和社会价值。

第三,我觉得整体来说,当然还是需要大家有性别的平等观念,不要有那么刻板的性别观念,以及接纳女性具有专业能力,现代女性一定是要进入公共空间的现实。这样的事情,真的需要性别教育。当然媒体也可以教育,但整个的文化的教育也非常重要。

(凤凰网:许晔 xuye@ifeng.com

女司机被打,为何那么多人叫好

“路德”亏欠,就必然会豁开汽车时代的文明疤痕。就此看,女司机被暴打事件,绝非坊间琐事那么简单。而我们也希望,这种社会冲突能在文明观念的磨合中,催生出守法共识和路权边界意识,而不是在扰攘的口水战中浪费聚同化异的机会。

—“诶?你看没看过一部武侠小说,里面有个人出手奇快,路线诡异,方圆几米之内无人敢近身。杀招有时不受控制,情绪激动时才能发出来,但一旦放出来杀伤力极强。是谁啊?”

—“你确定你说的不是女司机?”

这年头,“女司机”已然跟女博士一样,成了网络恶搞界面中的特殊物种,其默认技能就是被黑。而日前一则新闻为黑“女司机”再添段子梗:事情跟一段“女司机惨遭男司机暴打”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有关。画面中男司机动作凶悍,35秒内4次踢中女司机脸部,致其脑震荡,这迅即引发公愤。

可剧情很快发生转向:原来男司机揍人前“事出有因”——先是女司机飞速切换三条车道,别了男司机,他就上去也别了一次女司机。“什么仇怨”模式也由此开启,如果说双方交锋在“口炮”中落幕也就罢了,可这对司机在“斗车”中纠纷升级:女司机又追上去别了男司机,男司机则拉下女司机一顿狠揍。

一时间舆情风向陡转:不少网民都为施暴行为叫好:“是我我也打”“为民除害”……更有甚者,对其涉事女司机卢某的姓名、情感经历进行人肉,扒出她之前开车孩子从车顶伸头、曾当街占道、多条违章未处理、“敲诈前男友”、开房纪录等“劣迹”。

男VS女,“路霸”VS“路怒”

美国专栏作家格拉德维尔曾指出,某个事件、物品、现象能引爆舆论,往往离不开三大法则——个别人物法则、附着力法则和环境威力法则。若将女司机惨遭暴打事件的高关注度置于该框架下解读,那毫无疑问,其附着力因素就是“男VS女”“换道VS施暴”等极具传播诱导性的戏剧性元素,而环境威力则是公众意绪层面对违规变道行为的普遍反感。

应看到,该事件之所以会持续发酵,跟其劲爆跌宕的情节不无关系:肆意变道—报复性还击—隔空对骂—置气斗车—当街施暴,这链式的矛盾激化过程,着实有动作大片的即视感。何况是男司机打女司机,直接踢脸部,这也为其舆情冲击力加持。

本来此事上的是非不难判断:卢某违规在先,挨打在后,虽然听上去有些因果报应论的意味,但男司机凶狠施暴,亦属违法。他最终因打人被拘,也算是自获其咎。舆论也理应摒弃对其暴力刑警的“侠义想象”。

女司机卢某说,网传“小孩半身站出天窗”属实,但“小孩因为想看风景,没往外丢纸”。针对乐山占道传言,卢父解释近三年该车基本是他在开,未到过乐山。

可在网上,大批网民却力挺“活该被打”,甚至挖坟党般地挖出卢某的私生活,这不能单纯归结为民粹心态:很多人嘴里喊“打得好”,其实是在表达对“路霸”式驾驶陋习的痛恨,而非对“路怒”的认同。特别是违规变道,若引发车辆擦撞,车体剧烈摇晃极易引起爆胎进而导致事故;就算无事,也会造成惊吓效果。尽管交通法规中对此有法则,可在交警和探头不可能无遗漏地取证,许多公路已成事实上的“自治地”的背景下,它根本就没得治。正因如此,有些人觉得要遏制这危险行为,只能靠私力惩戒。

这想法很粗暴:若因别人违规就乱拳痛打,尤其是在路上施暴,也是种危险之举。它非但会造成人身伤害,还会制造另一种交通隐患。这种看似快意恩仇的做法,只能是泄私愤,而难以矫枉,也很难披上正义外衣。套用一句流行语就是:若“以暴治乱”“以私刑替代公法”有用,还用法治干嘛。而搞人肉,也是如此。

为什么被黑的总是“女司机”

值得注意的是,该事件再度让“女司机”群体跟着躺枪。微博上,那些黑“女司机”的段子又借机泛起:“今天开车在路上缓慢地走着,一个女司机开车迎面而来,忽然我看见她的雨刮动了起来,这时我一脚刹住,因为我知道她要转弯了”……

事实上,黑“女司机”已成一种风尚。若你在新闻里看到“女司机”,其形象大抵就是:把油门当刹车,倒车必出事故。以至于,眼下女司机成了“智癌”“不靠谱”的代名词。而类似“成都姑娘驾照两年考了19次”的新闻,也应景地配合了这种形象固化之需。若把视野拉到更远会发现,在媒体报道中,当造成事故的司机是男性时,通常不会刻意强调其性别,但若是女性,新闻必定要突出“女司机”这一关键词。

龙应台曾撰文感慨:“我很遗憾我是个女的”,她被介绍时通常被说成是女作家而非作家。而女司机也无异于性别歧视在交通领域的体现:社会在渲染这类词眼时,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归结事故原因——“女司机”本身也是事故原因之一。

这是种傲慢与偏见:在性别比较学中,确实有研究表明,生心理条件决定了,女性在方位感、应变能力等方面通常不如男性,但更谨慎;男性飙车、酒驾等情况出现几率则高于女性。有媒体报道,北京交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北京有139.8万女性驾驶员,占全体驾驶员总数的30.7%,可女驾驶员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般事故总共只有176 起,仅占一般程序处理事故总数的3.3%;而造成了死亡的重大和特大事故中,女性肇事24起,仅占当年事故总数的2.2%。而对车辆投保时,女性司机所缴纳的保费也低于男性,这也跟二者开车风险的高低挂钩。

将“女司机”污名化,是社会分工中“病态的男权视角”残留的产物,也是男权本位观念对女性突破垄断的排斥,其基本手法就是以偏概全。像该事件中,卢某违规变道确实问题不小,可它无关性别,只是个体责任问题,用不着用“女司机通病”来为其背锅。

汽车时代的“路德”亏欠

为了抢速度不停穿插并线,还不打转向灯;为了泄愤在公路打人……女司机惨遭暴打事件,被有些人戏谑为“自私鬼遇上暴力狂”,但它说白了就是两种违规的冲撞,而这其实也是私车消费进入大众化节奏后汽车公民道德跟不上的负反馈。

在韩国街头行车,并不用担心“堵死”,而只是流速缓慢而已。开车人的自律和规范行为,是形成有序的城市交通的基础。

有数据显示,迎来“汽车时代”的中国,交通事故死伤人数连续多年来高居世界第一。与之对应的,是国人驾驶陋习之普遍。就拿频繁变道、随意“加塞”来说,很多人对此习以为常,可在国外比如韩国,应急车道、巴士专用线都在很显眼位置,频繁变道被视作低素质、无廉耻的驾驶行为。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陈建功在国外驾车时,就曾深刻感受到国外“重视他人的存在”和“公德意识”与国人的差别。在他看来,中国的汽车公民道德普及才刚刚起步,缺乏一套道德与文明的体系与之配套,为此他还呼吁大中城市设立每月一日的“知耻日”,宣传“抢占应急车道为耻”等。

眼下国内不少城市施行了信息屏公示违法车牌、设置“前方电子警察注意违法变道摄录”标牌等做法。此外,很多地方还应从完善上下匝道距离,也想法子降低对恶意别停他人车辆行为的举报举证成本,不能让规则设计缺位成为矛盾丛生的契口。

“路德”亏欠,就必然会豁开汽车时代的文明疤痕。就此看,女司机被暴打事件,绝非坊间琐事那么简单。而我们也希望,这种社会冲突能在文明观念的磨合中,催生出守法共识和路权边界意识,而不是在扰攘的口水战中浪费聚同化异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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