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法院观点:被挂靠人对挂靠人违法分包后不能清偿工程款范围内的款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裁判理由

于河飞与王俊峰签订施工协议书的甲方虽加盖有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的印章,该工程系王俊峰借用该公司的资质与于河飞签订施工合同,于河飞对此认可。

于河飞持有的加盖华盛公司公章的委托书经过华盛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与华盛公司使用的公章不一致。

故生效判决认定王俊峰承包该工程后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于河飞施工并无不当。且生效判决已判令华盛公司对王俊峰不能清偿工程款范围内的款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并不影响于河飞最终利益的实现。

案件索引

(2021)豫民申8667号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犯罪所得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劳务承包人能否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总承包人主张劳务费?
法院观点:承包人自身没有施工资质又违法分包给没有资质的第三人,应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如何处理?
【建纬观点】法院能否因他案纠纷而执行因挂靠项目汇入施工企业的工程款?
法院观点:实际施工人就建设工程对发包人享有应收工程款直索债权,相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