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育 情 况 证 明[ ]婚育字第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 身份证号码性 别 婚姻情况 第一次结婚时间民 族 配偶姓名 籍贯生育情况 一孩 二孩 三孩 备 注性 别出生时间我单位(村民委员会): 同志的婚育状况如下:特此证明。说明:1、填证前要调查核实无误;2、“婚姻状况”栏内填“初婚”、“再婚”“丧偶”;3、“生育状况”栏内填实际生育子女数;4、再婚已生育子女的要在“备注”栏填“子女随本人”、“子女随前配偶”等;5、此证明自出具时开始有效期为30天;6、此证明涂改无效。(填证机关盖章)二 O 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