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内战》分析了巴黎公社产生的历史条件,揭露了1870年9月4日后建立的资产阶级政府投降卖国、镇压人民的反动本质和挑起内战、血腥镇压巴黎公社的凡尔赛政府首脑 L.-A.梯也尔等人的丑恶嘴脸。
《法兰西内战》总结巴黎公社对待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经验,证实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中初次提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必须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结论的正确性。马克思分析法国大革命以来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演变,指出它具有为进行社会奴役而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的性质,具有阶级统治机器的性质。而且在每次标志着阶级斗争的一定进步的革命以后,国家政权的纯粹压迫性质就愈益公开地显露出来。因此,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应该象巴黎工人那样把它“打碎”。
马克思从巴黎公社的经验中发现了新型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的雏形。指出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是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用巴黎公社型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这是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作出的最重要的结论。《法兰西内战》深刻阐述巴黎公社作为新型国家雏形的基本特征:用武装的人民代替作为资产阶级国家压迫工具的旧常备军和警察;国家公职人员由选举产生,受群众监督,不称职者可随时撤换;公职人员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实行有利于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社会经济改革,根除阶级和阶级统治赖以维持的经济基础,实现人民管理制;在摧毁旧国家物质压迫工具的同时,摧毁精神压迫的工具,使教会与国家分离,进行文化教育改革;公社的旗帜是世界共和国的旗帜,它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等。马克思特别指出,巴黎公社型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是应当同时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法兰西内战》高度赞扬人民群众的历史首创精神,认为巴黎公社是工人阶级公认为能够发挥社会首创作用的唯一阶级的第一次革命。在书中,马克思还论述了剥夺剥夺者后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途径。
《法兰西内战》的初稿和二稿,对巴黎公社产生的历史条件,公社的社会经济措施,公社对农民、城市中等阶级的政策以及公社的失误等方面的论述较之定稿更为详尽,对于理解法兰西内战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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