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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寻常的侦探小说,从一幅名画里看出一个悬疑故事丨读书者说

 


今天要介绍的两本书,都与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有关。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1938年,自上世纪50年代起开始写小说。


劳伦斯·布洛克


他是当代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大师,曾于1992年获得埃德加·爱伦·坡奖(Edgar Allen Poe Award),这是为全世界优秀侦探小说家所创设的最具权威的奖项;于1994年获得美国推理作家协会(Mystery Writers of America,简称MWA)大师奖(The Grand Master Award),这是美国推理作家协会授予的最高荣誉,以表彰推理作家的终身成就。


布洛克的作品主要包括五个系列:



❶ 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酒鬼、无执照的私家侦探为主角;


❷ 雅贼(Burglar)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柏尼·罗登拔为主角;


❸ 伊凡·谭纳(Even Tanner)系列:以一名韩战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人为主角;


❹ 奇波·哈里森(Chip Harrison)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家侦探为主角;


❺ 杀手凯勒(Keller)系列:以一名不以完成任务为满足的杀手凯勒为主角。



据说侯孝贤把他的书推荐给梁朝伟,后者希望扮演他笔下的角色;作家朱天心说布洛克“是类型小说大师,又是一位不愿驯服的抗拒的越界者。”


还有这样一则对布洛克的评价:


“即使第一页就暴露了凶手,对他的作品也没影响。有人说,布洛克的本领是先在血腥里看见恐怖,然后把恐怖化成悬疑,再在悬疑里寻求理解,理解杀人者为何而杀、被杀者因何而死。”


听起来是不是挺酷的?




今天的第一本书《光与暗的故事》In Sunlight Or In Shadow是由劳伦斯·布洛克主编的一部短篇故事集,今年1月在国内出版。


《光与暗的故事》


布洛克本人十分推崇美国写实派绘画大师爱德华·霍普(Edward Hopper,1882-1967)的作品。


爱德华·霍普善于描绘寂寥的美国当代生活,是都会写实画风的推广者。他的画作往往具有电影的质感,也成为日后许多电影大师推崇效仿的对象。


布洛克在与自己的经纪人丹尼·巴罗聊到霍普名作《夜游者》(Nighthawks, 1942)时,两人不谋而合地感觉到画作本身蕴含了巨大的叙事能量


爱德华·霍普《夜游者》


于是一个绝妙的想法就浮现出来了:由布洛克自己担任主编,邀请同样喜爱霍普画作的作家,每人以一幅霍普名画为题材创作一个短篇故事


他邀请到的作家包括斯蒂芬·金(Stephen King)、乔伊斯·卡罗尔·欧茨(Joyce Carol Oates)、迈克尔·康奈利(Michael Connelly)、杰弗里·迪弗(Jeffrey Deaver)等等。


最终,就有了这部由17个短篇故事、18幅霍普名画构成的集子。封底印着这样一段话,感觉还挺贴切的:


“光是美好,暗是罪与罚。霍普的画中有光则有暗,有暗亦有光。十七位虚构艺术大师用故事来诠释霍普的光暗对比。要小心,每一笔鲜亮色彩的背后都暗藏玄机。”


老实说,在此之前我没有听说过爱德华·霍普,但在看到他画作的第一眼,就能够辨认出这种强烈的明暗对比以及叙事性的存在。


在布洛克看来,霍普无疑是最伟大的美国(本土)叙事画家。


'Edward Hopper is surely the greatest American narrative painter. His work bears special resonance for writers and readers, and yet his paintings never tell a story so much as they invite viewers to find for themselves the untold stories within.'

霍普无疑是最伟大的美国叙事画家。他的作品使作家和读者产生了特殊的共鸣,尽管他的画作从来没有讲过一个故事,而只是邀请观众自己去寻找其中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爱德华·霍普《科德角的清晨》(Cape Cod Morning, 1950)


布洛克写道,霍普不喜欢自己的作品被斥为插画。


“他关心的是造型、色彩和光线,而不是意义或叙事……他的画作并不讲故事。这些作品只是(势不可当地)暗示,其中有故事,有待被讲述。他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永恒的瞬间,它被安置在画布上,显然有过去还有未来,但我们要靠自己来发现它。”


故事的质量确实有些参差不齐,但画家与作家的结合,既让我们看到了画作的更多可能性,也让我们更多地看到了叙事的延展性。


不同的作家,从不同的角度去延伸画作的意义,赋予人物以某种身份和关系的合理性,并且引导我们寻找新的观察和看待事物的角度,指引我们以新的方法来“大开脑洞”,这对于没有太多创造性、思路板结的我来说,是一种很有效的启发。


不仅如此,这些作者们在短篇故事中所展现的情节,也指引我们去关注自己看画时忽略了的一些细节,而这往往是他们制造“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武器。


短篇故事没有办法做太多剧情上的介绍,秘密留待大家去发现。


不过可以说说我很喜欢的一篇,尼古拉斯·克里斯托弗(Nicholas Christopher)的《海边的房间》(Rooms by the sea, 1951)。这是一个带着些许悬疑和魔幻色彩的故事,其中夹杂着大量西班牙的文化元素。


爱德华·霍普《海边的房间》


He interprets it literally by weaving the image of the painting into the story. The result is a layered tale with a tinge of magical realism to it. Christopher’s story is well paced and it feels really substantial for a short story.

尼古拉斯·克里斯托弗把画中的形象融入到故事中,从而阐释了这幅画。其结果就是这个很有层次感的、带着一丝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故事。克里斯托弗的故事节奏恰到好处,就短篇小说而言,内容量很充实。


《海边的房间》画作本身并没有人物出现,这扇面向蔚蓝大海的小门、以及由门外照射进来的明媚阳光,却像是想象的出口,给予观众更开放、多元的空间,去猜测那位可能的、未在画中出现的“主人公”,就像冰山那样,让人看见的只是很小的一角,绝大部分却藏在水面之下 。


就像书里的其他一些故事一样,故事的结尾依然留有悬念,总有那么一些尚未揭开的谜底,吸引着我们再去观察霍普的画作、多做一些情节联想。


此处也引一段《海边的房间》中我很喜欢的文字:


卡门问她母亲,这么多年了他们为何对费比乌斯了解得如此之少,卡莱塔不假思索地回答说:“我知道了所有我需要知道的。我更喜欢留在他们自己秘密中的人。他们不会背叛他们真实的自我。费比乌斯刚来这儿的头几个月,我一直等着他敞开心扉谈谈他自己。后来我意识到他绝不会这么做。我突然想到这就是我需要了解的关于他的一切。我尊重这一切。卡门,如果你打听他,他就会退缩。他会消失。”


短篇小说其实很考验作者和读者。在前不久听的一个讲座上,一位西班牙女作家就提起,短篇小说在有限篇幅中需要有很精练的思想表达,其实相对长篇而言,需要更加成熟的作者和读者。


而像这本书这样,从带有画家强烈个人风格的作品出发,再经由不同的作家去创作和完成带有他们自身风格与印记的故事,其实不失为了解和对比这些小说大师的一种捷径了。


所以,闲来无事翻翻这本书,其实挺有趣、挺轻松的。我已经很久没有看推理小说了,还要多谢这本书,让我莫名又觉得自己还很年轻……




今天介绍的第二本书是我高中时读过的侦探小说《八百万种死法》Eight Million Ways to Die,其中有这样一句话:


“There are eight million stories in the naked city. This has been one of them.”

“在这个城市里有八百万个故事,这只是其中之一。”


劳伦斯·布洛克《八百万种死法》


八百万人口,八百万个故事,最终有八百万种死法。


纽约是这样的光怪陆离,人与人之间的疏离与隔阂,那种强烈的个体性,都在这句话、这本书里有所回味。



侦探、推理题材的文学和影视作品很适合消遣,而其中作为背景的城市与城市文化同样值得留意。


城市,尤其是大都会这样典型的陌生人社会,渺小的个体匿于人群之中是多么轻而易举,这太适合酝酿悬疑感了;相反,有时被看见、被关注的渴望,却那么难以实现——我们甚至常常忽略了城市中为我们提供基础服务的某些群体,何况是一个人呢?


英剧《神探夏洛克》中就有一集(改编自《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血字的研究》),凶手是个出租车司机,在伦敦肆意游荡,却从来不被关注,机警如夏洛克,一开始也没意识到凶手的身份。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八百万种死法》将背景设置在了纽约。主角马修·斯卡德(Matthew Scudder)是一位前警察,由于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误杀了一名小女孩,而选择脱下警服,成为一名私家侦探。


某天马修接受了一位应召女郎的委托,替她与她的老板、“皮条客”钱斯(Chance)谈判“退休”。生意本已完成,这位女子却在酒店被谋杀了,她的一些朋友也一个接一个死去。遵照侦探小说的通例,警察不给力,于是马修孤身一人展开了调查。



这部小说一个特别之处在于,人物不再是仅仅为了情节需要而安排的,马修本人也不是什么英雄人物,作者从未想要掩饰他的弱点——马修是个酒鬼,酗酒常常阻碍他的行动,书里大量篇幅在描述他参与匿名戒酒会的情节:决心保持清醒、挣扎、又反复地重新沉沦。


凶手是一位在之前的情节中从未出现过的人物,直到小说末尾我们依然对凶手知之甚少。从布局来看,小说似乎给人一种凶手是谁并不重要的感觉,作者只是一直在铺排马修推理的过程罢了。我觉得这样的安排挺妙的。


这类“反传统”的侦探小说被称为硬汉派侦探小说,这样看来《八百万种死法》也是一部经典的类型作品了。


《八百万种死法》的另一个经典之处,是金句频出。 翻几句摘抄出来,给大家感受一下:



书里有个情节,马修去钱斯家,看到了钱斯收藏的很多来自非洲的面具,于是有了下面的对话:


He assured me it wasn't. While the coffee brewed he told me about his African sculpture, how the craftsmen who produced it did not think of their work as art. “Everything they make has a specific function.” He explained. “It's to guard your house or keep off spirits or to use in a particular tribal rite. If a mask doesn't have the power in it anymore they'll throw it away and somebody'll carve a new one. The old one's trash, you burn it up or toss it away cause it's no good.” 

他(钱斯)向我(马修)保证一点都不麻烦,煮咖啡的时候,他跟我谈起他的非洲雕塑,说他们的工匠并未把自己的作品当成艺术。“他们做的每样东西都有特定用途,”他解释道,“或是保护房子,或是抵挡恶鬼,或是用于特定的部落仪式。如果面具失去效力的话,他们就把它扔了,再做新的。旧的成了垃圾,他们或是把它扔掉,或是烧掉,因为它们毫无用处了。”



He laughed. “Then the European came and discovered African art. Some of those French painters got their inspiration from tribal masks. Now you’ve got a situation where there are carvers in Africa spending all their time making masks and statues for export to Europe and America. They follow old forms because that’s what their customers want, but it’s a funny thing. Their work’s no good. It doesn’t have any feeling in it. It’s not real. You look at it and you take it in your hand, and you do the same with the real thing, and you can tell the difference right away. If you have any feeling at all for the stuff. Funny, isn’t it?”

他笑起来:“然后欧洲人大驾光临,发现了非洲艺术。那些法国画家从部落面具中获得了灵感。结果,现在非洲出现了这种现象,有人终生制作面具和雕像,出口欧洲和美国。他们按照传统样式雕刻,以满足顾客的需要,但那很可笑。他们的作品毫无用处,里面没有任何情感,毫不真实。你看着它,拿着它,你再感受一下真品,如果你有点艺术鉴赏力的话,马上就能辨出不同。”



再如,“不知道诗人怎么知道自己完工没有。还有画家。他们怎么知道什么时候算画完?”


也是通过这本书,我第一次知道英国诗人约翰·多恩的名句:


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 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

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因我与全人类息息相关。



“You know, it was a revelation to me to learn that I don’t have to be comfortable. Nowhere is it written that I must be comfortable. I always thought if I felt nervous or anxious or unhappy I had to do something about it. But I learned that’s not true. Bad feelings won’t kill me. Alcohol will kill me, but my feelings won’t.”

“我有个很棒的发现,那就是人活着,不是非得觉得好过不可。谁规定我有快乐的义务?以前我老以为如果我觉得紧张或者焦虑或者不快乐,我就非得想个法子解决不可。但我觉得这不是事实,负面的感觉害不死我。酒精可能害死我,但我的感觉不会。”




-“Did you ever read a book called Watership Down?”

“看过一本叫《海底沉舟》的书吗?”


-“I hadn’t.”

“没看过。”


-“There’s one colony of rabbits in the book, a sort of semidomesticated colony. The food’s in good supply there because human beings leave food for the rabbits. It’s sort of rabbit heaven, except that the men who do this do so in order to sets snares and provide themselves with a rabbit dinner from time to time. And the surviving rabbits, they never refer to the snare, they never mention any of their fellows how’ve been killed that way. They have an unspoken agreement to pretend that the snare does not exist, and that their dead companions never existed.”

“书里有个养兔场,处于半驯养半野生的状态。那里食物供应充足,因为人类定期留下兔食。那儿可以算是兔子天堂,只是养兔人目的是要设下陷阱,偶尔享用兔子大餐。生还的兔子从来不提这个陷阱,也不愿谈到它们被杀的同伴。它们有条不成文规定,就是要假装那个陷阱并不存在,而它们死去的同类也从未存在过。”


- She’d been looking to one side as she spoke. Now her eyes found mine. “Do you know, I think New Yorkers are like those rabbits. We live here for whatever it is that the city provides- the culture, the job opportunities, whatever it is. And we look the other way when the city kills off our friends and neighbors. Oh we read about it and we talk about it for a day or two days but then we blink it all away. Because otherwise we’d have to do something about it, and we can’t. Or we’d have to move, and we don’t want to move. We’re like those rabbits, aren’t we?”

她讲话时一直看着旁边,此时她望着我。“知道吗?我觉得纽约人就像那些兔子。我们住在这儿,为的是这城提供的一切——文化、工作机会,如此等等。当这座城市杀掉我们的朋友和邻居时,我们都背过脸不看。哦,有一或两天我们看这些消息,谈论谈论,然后就抛在脑后。不这样的话,我们就得做点什么,但我们做不了。否则我们就得搬家,但我们不想搬。我们就像那些兔子,是不是?”


如今想来,这本书依然有挺多让我觉得很戳心的地方。我不会仅把它认作是侦探小说,在很多层面上,它也描摹了都市生活的现实,那种特别“丧”的味道,容易让人感慨万千。



以往,我们有很多乡土题材的文学作品,因为“接地气”、因为真实、因为足够贴近几代人的乡土回忆,因而特别容易打动人心。如果那些作品碰巧又是把故事背景架构在时代性的、集体性的浪潮之上,就更是有可能成为经典。


但是当下,生活在城市里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的物质条件也越来越好,这样的论调开始出现:我们这一代年轻人,会不会因为走得太“顺”了、没有吃过苦,而丧失了写作的养料?



前阵子去听了“宝珀·理想国文学奖”启动论坛,梁文道先生在提问环节有过这样一段发言:


“我知道(对年轻人来说)买车买房很重要,这是很巨大的目标吗?我平常没有想过用‘巨大的目标’来形容买房买车。像刚才那位读者问的,会不会你们当年那个时代更有故事性、更有(可用作)素材的集体经验,而今天好像没有了?当然不是。在我看来,当整代人都想买车买房的时候,这就是一个很厉害的集体经历。”


可能通常人们会认为,都市生活的浮华与“接地气”是背道而驰的,但我想,当下中国已有超过半数人生活在城市里,或者只是对于生活在大都市中的人群而言,都市生活就是他们直接的经验来源,都市生活的浮华就是他们的日常和“地气”。


所以事实上,也许我们最缺乏的,恰恰就是能够“戳中”都市人心的生活书写。都市人的生活共性、心理状态,在个体性更强的都市中,其实是更难以准确把握和描绘的。


也正是因此,我觉得像《八百万种死法》这样的尝试,其实值得看看。清明假期快到了,不妨提前酝酿一个书单吧。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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