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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炼之死

《绣春刀》中,有一个追杀魏忠贤的小锦衣卫,叫沈炼。跟着不得志的大哥,想弄点钱,反惹了一身祸。

要说历史上,还真有一个叫沈炼的锦衣卫,以刚贞留名青史,被严嵩父子陷害《大明王朝1566》中,七爷在严党倒台时,对着严世蕃骂了一句:“还记得惨死的沈炼大人吗?”相比而言,《大明王朝1566》中的沈炼,更符合史实。

沈炼死时,同时代散文家茅坤扼腕:“君既没,而海内之荐绅大夫,至今言及君,无不酸鼻而流涕。”才子李贽叹曰:“公死而生,嵩生而死,公固流芳百世,嵩亦遗臭万年。”

不过,碍于大明王朝的错案追责制,直到严嵩倒台,“沈炼枉死”一案才得以平反。

命运

1507年9月,湖广安陆(今“钟祥市”)兴王府降生了一个叫朱厚熜的小娃娃。

小娃娃的乳母,进府时带着自己的亲儿子,陆炳。陆炳比朱厚熜小三岁,两位小朋友性情相投,相伴相嬉,成了终生的伙伴

此时,他们不知道,未来,朱厚熜成了嘉靖帝(朱厚熜是明武宗的堂弟,本无缘皇位。但因武宗无子,朱厚熜才有机会被推上大位),陆炳则成为明朝历史上唯一一个“以公兼孤”的大臣,太保兼少傅。即便是名动天下的王阳明、张居正、严嵩等人,亦不曾获此殊荣(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头衔;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头衔)

此时,他们也不知道,1507年10月,即朱厚熜出生后一个月,浙江绍兴府会稽县的一个普通农户之家,得子沈炼。未来,朱厚熜要杀沈炼,陆炳则要救沈炼。

而把朱厚熜、陆炳、沈炼三人串在一起的人,叫“阿勒坦”,蒙古人,生于1508年1月,比朱厚熜小三个月。四十年后,“阿勒坦”率军直达北京,围城八日,酿成著名的“庚戌之变”,差一点就重演“靖康之耻”。

还需要提一下的是,1513年,一个受排挤的地方志编修,生了一个儿子。这对父子,爸爸叫严嵩,儿子叫严世蕃。但在1513年,天下还是“满朝公卿,皆出我门”的刘公公之天下(参《成化妖狐案》)。此时,严嵩还不知道,未来有个人,叫沈炼,以“骂严嵩”为志。

史传沈父问沈炼:你可知“炼”字何意?

沈炼答:不知。

沈父曰:“炼”者,铄冶金也。铄而治之,愈消则愈精,化土成钢。

坦率说,我并不是很确信沈父能够如此准确地引用《说文解字》。听起来,这更像是后人对倾慕者的附会。不过,这不重要,因为沈炼之生平,确实对得起“愈消愈精、化土成钢”之神魂(《明史·沈炼传》:“炼为人刚直,疾恶如仇。

遇见

刘瑾倒台后,严嵩攀附同乡夏言,入京为官。后利用嘉靖不满夏言屡屡劝进“勿崇道废政”的机会,严嵩开始营造倒夏之势,并最终在在“大礼议之争”中挤走夏言,加少保、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开启“严阁老”时代。

在严嵩一步步登上巅峰的同时,陆炳和沈炼也正顺着命运的安排,彼此靠近。

先说陆炳。《湖广总志》载:“炳生而沉鸷健武,长身火色,鹤行左右,背裂而上窜,望之如神人。”说白了,人帅气质佳,妥妥一个颜值担当(有人怀疑陆炳与朱厚熜之间有男风之情,但我没有检索到权威史料)。更重要的是,嘉靖十八年,皇帝南巡,遇行宫大火,众人畏惧不进,陆炳只身冲入火场,将嘉靖背出。嘉靖二十一年,十数名宫女欲行刺嘉靖(史称“壬寅宫变”),陆炳闻讯后亦迅速救驾。嘉靖二十三年,陆炳掌锦衣卫印。在“大礼议之争”中,陆炳统协锦衣卫对抗东厂内臣嘉靖树(明成祖朱棣设东厂之后,仅嘉靖、崇祯两朝,锦衣卫可压制内臣。武宗时期,东厂权势滔天。他们希望继续控制继位的嘉靖,因此嘉靖扶陆炳入主锦衣卫)

再说沈炼。据《皇明应谥名臣备考录》记载,沈炼曾随王阳明游学,以“我心光明”为志,被王阳明赞为“用世之才”。另据《绍兴府志》记载,沈炼与徐渭(徐文长)私交甚好,名列“越中十子”。嘉靖十八年,即陆炳火场救驾的那一年,沈炼出任溧阳县令,“搏击豪强,保护良善”(《溧阳县志》)。其后,沈炼又转任茌平县、清丰县等地县令,亦受到当地百姓的称赞。

嘉靖二十八年,已掌锦衣卫印的陆炳,欲培植自己的嫡系,听闻沈炼清誉,将其招致麾下。传说,沈炼本无意入职锦衣卫。陆炳劝沈炼,做文官一级一级地熬,你何时能匡正天下?反之,你跟着我,立刻就能实现抱负,行大事何拘小节?这才是真正的知行合一。沈炼遂被陆炳说服。(《狂飙》中有类似的台词,只有当更大的官,才能做更多的事)

历史就是如此戏剧。在批斗夏言和“大礼议之争”中,陆炳与严嵩是合作伙伴,事后亦保持了不错的私交。沈炼进京不久,陆炳即向严嵩引荐沈炼。可没有想到,沈炼见“世蕃以酒虐客,炼心不平,辄为反之”(参《明史·沈炼传》)喝酒没喝对付,被沈炼当场折了面子,严嵩父子从此记住了沈炼这个人。

忠奸

陆炳这个人,很难用传统的“忠臣”“奸臣”标准去评判。

《明世宗实录》载:“炳雄黠多智数,善迎合上意。”如,面对嘉靖耗资糜费的崇道行为,陆炳不做任何劝谏,反与严嵩、朱希忠等人侍奉嘉靖修炼玄功。

《明史》也记载:“炳任豪恶吏为爪牙,悉知民间铢两奸。富人有小过辄收捕,没其家。积赀数百万,营别宅十余所,庄园遍四方。”用今天的话来说,陆炳很擅长“办案就是搞点钱”,通过敲打富商,既充盈国库,亦丰满己私。

特别是,如前所述,因多次与严嵩联手,陆炳一度被外界视为严党。

但另一面,名臣俞大猷在日记中称“帝数起大狱,炳多所保全,折节士大夫,未尝构陷一人,以故朝士多称之者。

嘉靖下令廷杖官员时,陆炳会暗中协调掌棍者尽量不伤人 。因“直言进谏”而被嘉靖下入诏狱的官员,陆炳亦会安排人送药调伤。《大明王朝1566》中,有一个公忠体国的胡宗宪。可惜,历史上真实的胡宗宪,并没有影视剧中那么正面。嘉靖三十七年,倭寇犯岑港,俞大猷率军与倭寇激战数日,斩敌大半。这本是一场大捷。但因倭寇惨部避退福建,遂有御史弹劾江浙官军“萎军不前,致倭患蔓延”。当是时,胡宗宪为江浙地区的封疆大吏,本应为第一责任人。但胡宗宪未做抗辩,而是将责任推到俞大猷身上。嘉靖皇帝大怒,下俞大猷于诏狱陆炳得知此事之后,找到严嵩,请严嵩替俞大猷求情,俞大猷得保其命。

在陆炳出手援助的士人中,最出名的是沈炼和杨继盛。二人与写出“嘉靖嘉靖,家家皆净”的海瑞,并称死谏名臣。只是可惜沈炼和杨继盛,都被屈杀了

错杀

现在,该开篇时提到的阿勒坦”登场了。

阿勒坦自幼随其兄衮必里克四处征战,尤其喜欢南下纵掠。嘉靖二年,阿勒坦率军攻打大同。嘉靖五年,侵井坪。嘉靖六年,犯葛峪。嘉靖八年,掠朔州……在这一连串的南犯作战中,明朝边将每每闻敌即溃,沈炼痛感:“嵩贵幸用事,边臣争致贿遗。及失事惧罪,益辇金贿嵩,贿日以重。”(《明史·沈炼传》,简单翻译一下就是军官不好好打仗,一心通过贿赂严嵩而避责冒功)

终于,养痈成患。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蒙古再次南侵,阿勒坦经古北口,长驱直入,军临北京城下。兵部尚书丁汝夔问策严嵩。严嵩授意坚壁不战(《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所此抢食贼耳,不足患),任由蒙古人在城外焚掠八日。事后,因民怨沸腾,严嵩杀丁汝夔以灭口。

不过有意思的是,虽然民声多怨恨,但嘉靖一直被严嵩、仇鸾(此时,二人尚未反目。但“庚戌之变”后,严嵩携手陆炳,杀仇鸾)等人所蒙骗,误以为蒙古人是被明军击败的。此时,沈炼目见满朝文武,明哲无声,遂上疏言:

大学士嵩,贪婪之性疾入膏肓,愚鄙之心顽于铁石。当主忧臣辱之时,不闻延访贤豪,咨询方略,惟与子世蕃规图自便。……纳将帅之贿,以启边陲之衅,一也;受诸王馈遗,每事阴为之地,二也;揽吏部之权,虽州县小吏亦皆货取,致官方大坏,三也;索抚按之岁例,致有司递相承奉,而闾阎之财日削,四也;阴制谏官,俾不敢直言,五也;妒贤嫉能,一忤其意,必致之死,六也;纵子受财,敛怨天下,七也;运财还家,月无虚日,致道途驿骚,八也;久居政府,擅宠害政,九也;不能协谋天讨,上贻君父忧,十也。——《明史·沈炼传》

嘉靖闻奏,疑沈炼受人指使,借北边之事,向皇权发难,一时间朝野寒蝉,人人自危。是陆炳,找到严嵩,提出沈炼是自己的朋友,请严嵩放沈炼一马。当然,也有传言,陆炳担心,瓜蔓取供,未尝不会牵连出自己提拔沈炼一事,因此希望严嵩能够案结事了。总之,不管什么原因吧,最终,严嵩没有穷究沈炼,嘉靖也没杀沈炼,处廷杖,发配保安(今河北怀来)

虽然,我没有找到权威的史料,说陆炳是为了保全自己才搭救沈炼。但随后的杨继盛之死,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民间猜测。杨继盛,河北容城县人,嘉靖朝著名谏臣。嘉靖三十二年,杨继盛在明知沈炼之遭遇的情况下,上《请诛贼臣疏》,历数严嵩“五奸十大罪”。因杨文明确提到了裕王朱载坖、景王朱载圳,于是严嵩再次提出,敌对势力借杨继盛之口,妄图动摇嘉靖的一尊之统(《大明王朝1566》第一集,周云逸借天象非议朝政,嘉靖不关心天象,只关心周云逸背后有什么人。杖毙周云逸以骇众人。对于嘉靖而言,党争才是心腹大患)。于是,杨继盛被严刑逼供,史载其“两腿肿粗,相摩若一,不能前后”。期间,陆炳为杨继盛提供医药,颇多照顾,但未见史料提及陆炳曾试图营救杨继盛。嘉靖三十四年,杨继盛被斩,弃尸于市。

此时,发配保安的沈炼,依然日日痛骂严嵩。还以草作像,名之严嵩,供人习射。嘉靖三十六年,蒙古连陷应州四十余城。守将杨顺避战远遁,事后杀害无辜边民以谎报军功。沈炼知道后,作诗:“杀良献首古来无,解道功成万骨枯。白草黄沙风雨狂,冤魂多少觅头颅”。好巧不巧,杨顺是严嵩的干儿子。干爹的旧怨未了,干儿子对沈炼又添新恨。于是,杨顺与巡察保安州的御史路楷商议,以私通白莲教的名义,枉杀沈炼及沈炼的两个儿子沈衮、沈褒。

沈炼的长子,沈襄,因外出,所以到案时间晚于家人。不幸中之大幸,就在沈襄马上也要被刑讯致死的时候,杨顺因他事案发,沈襄捡回一命。

伸冤

侥幸未死的沈襄,只身入京鸣冤。

历史上,朱元璋可算是最喜欢把“法”挂在嘴边的人。

登基后的第一年,他就亲自参与《大明律》的勘定。随后,又口授《大明令》《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等其他律法和指导案例。这其中,《大诰》,天下人手一册,各地纷纷开展“爱大诰、学大诰、用大诰”的活动。而《大明律》更被朱元璋视为经典,立下祖训,子孙不可更改。

要说朱元璋对《大明律》的这份感情,也就几百年后的拿破仑可以与之共鸣:“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多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记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不过,如此繁冗的立法活动,其结果却是司法的混乱。以《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为例,今天一个指导案例,明天一个指导案例,各指导案例之间的司法原则,彼此矛盾,随着现实需要和朱元璋心情而任意变化。如洪武四大案之郭桓案。朱元璋先是借郭桓之手对富户抄家没产,补充军需。随后又安排吴庸,刑讯郭桓,逼其承认借办案之机中饱私囊,对郭桓以及郭桓指供的一系列官员,均毁籍灭产,涉案款项一律充公(据《大诰》记载:“共折米算,所废者两千四百余万精粮”,相当于大明一年多的全国财政收入)。但这还没完,因郭桓案的连锁反应太大(所谓“上朝如上坟”之传说,即来自郭桓案。据《明史·刑法志》载:“自六部左右侍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檄赃所寄借偏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为安抚舆情,朱元璋又一次指派人手刑讯郭桓案的主办官吴庸,将郭桓案中的部分判项认定为错案,罚没郭桓案参与人员的家产,但被认定部分错案的郭桓等人的家产,并未返还。一案三吃,朱元璋的得意之作。

坊间传闻,在斩杀吴庸之前,朱元璋召其入殿,吐露苦衷。但对于朱元璋这种卸磨杀驴的做派,吴庸早就心知肚明,只说了一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我没找到这段传闻的确切依据,或许是“曹操借人头“的演绎吧。

却说操军相拒月余,粮食将尽。仓官王垕入禀操曰:“兵多粮少,当如之何?”操曰:“可将小解散之,权且救一时之急。”垕曰:“兵士倘怨,如何?”操曰:“吾自有策。”垕依命,以小斛分散。操暗使人各寨探听,无不嗟怨,皆言丞相欺众。操乃密召王垕入曰:“吾欲问汝借一物,以压众心,汝必勿吝。”垕曰:“丞相欲用何物?”操曰:“欲借汝头以示众耳。”垕大惊曰:“某实无罪!”操曰:“吾亦知汝无罪,但不杀汝,军必变矣。”垕再欲言时,操早呼刀斧手推出门外,一刀斩讫,悬头高竿,出榜晓示曰:“王垕故行小斛,盗窃官粮,谨按军法。”于是众怨始解。——《三国演义》

当然,今天先不扯太远,还是说回沈炼。

长子沈襄入京申诉,缘于朱元璋立下的规矩——明朝仿效唐、宋的登闻鼓制度,鼓励冤案家属脱离地方控制,越级京控,凡阻拦者,斩。

单从字面上看,明朝对于冤案不可谓不重视。但看看实际案例,就能发现,这种“登闻鼓”制度,基本就是摆设。如隆庆六年,一夜,强盗入周世臣宅府,杀人越货,但不小心留下了活口。事后,目击者报案。主办官员张国维勘查后,认定盗贼早已逃之夭夭,难以破案,于是反诬目击者就是凶手。直到若干年后,真凶落网,周世臣案才得以平反。

在冤案平反之前的诺干年内,蒙冤家属一直在敲登闻鼓,但始终无人理睬。你可以敲鼓,我也不阻拦你,但我可以听不见。朱元璋那么雄心勃勃的冤错案防御制度,如此轻松地就被破了。直到周世臣案的主办官员远调南京,这宗冤案才得到再审的机会。

襄的申诉,过程大同小异,一直徒劳无功。直到嘉靖四十一年,邹应龙成功弹劾严氏父子之后,嘉靖才命胡维新再审沈炼案。

追责

朱元璋还有一项冤错案防范制度,错案追责制。一旦查实冤杀了无辜者,主办官员亦斩,同态报复。

但正如朱元璋自己就冤杀吴庸,周世臣案中的枉法官员也丝毫不惧未来被追责。

为什么?

人们总是担心,如果不追责,违法办案就会更加肆无忌惮。追责制度有利于实现震慑效果。

但这个逻辑,其实就和重刑主义不一定能遏制犯罪的道理一样。

朱元璋对错案追责制抱以很大的希望。可是,一来,对于没有领导或人情干预的普通案件,在有可能被追责的情况下,官员们往往采取能推就推的态度。中国一直强调“无讼”,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你们自己调解就是你们自己的事,而闹到衙门就成了官员的事,官员当然怕做多错多(参《孔子很伤心》)

而对于那些有领导或人情干预案件。听领导的话,办了错案被追责,只是未来的一种可能性。而不听领导的话,马上就被穿小鞋,则是眼前的现实问题。相比于未来被追责,显然眼下不得罪领导才更重要。

更重要的是,追责的前提,是要先认定出一个错案。只要没错案,自然就没追责。而只要领导还没有倒台,错案就很难被认定。

沈炼案,满朝文武都知道是错案,没有任何证据指向沈炼与白莲教有染。可只要严嵩不倒台,沈炼案就不可能再审。伪造证据冤枉沈炼的杨顺,是因其他贪腐案件而被查处。杨顺诬陷沈炼的行为,到杨顺被杀,也无人查问。

还有前面提到的周世臣案。小小巡防头目张国维为了破案邀功,伪造证据枉杀两男一女。但就这么一件破绽百出的错案,先是刑部官员翁侍郎敷衍了事,只看了张国维的文书回报即签准。明朝的死刑,要上报复核,而复核周世臣案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高拱。可高拱复核,无非还是看文书。文书都是屈打成招编好的,高拱单纯看看案卷,又能做什么?于是,高拱亦签准。

就这样,一个冤错案,仅仅是一个小头目的私心,下到京官,上到阁员,一路绿灯,无一人能阻止冤错案的发生。可是,当冤错案最终被发现的时候,负责再审的是更加著名的张居正。张居正考虑,这么一个小案子,如果严格执行错案追责,牵扯面太大,不利于朝廷形象。最后,张居正拍板,板子只打在两个基层官员身上,其他人皆不提及。一宗造成三人冤死的错案,就这么高举轻放了。

还有前文提到的陆炳。其人很擅长办案就是搞点钱。但终其一生,未因任何一宗冤杀富商而被追责。陆炳因贪腐而被夏言弹劾,陆炳联手严嵩打击夏言,罗织伪证,同样未被追责。为什么?嘉靖喜欢陆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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