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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当面办理”,也须“适老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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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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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13:22中工网官方账号

原标题:各种“当面办理”,也须“适老化改造”

日前,上海杨浦区市民陈女士致电12345市民服务热线求助,称她公公租有隆昌路541弄内的两间公房。近日,老人想为这两间公房办理“公房变更租赁户名”,即将房子更改到老人儿子名下。但陈女士多方询问,均被告知办理这项业务需要老人到场确认签字。陈女士称,老人已经90多岁,瘫痪在床,长期住在护理院内,“当面办理”这一要求难倒了老人和家属。(12月11日上观新闻)

对此,有关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相关文件白纸黑字注明,市民办理“公房租赁户名变更”手续,须“户口簿上18岁以上人员到场确认签字及盖章”。为了避免纠纷,物业方面会要求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员到场,由物业现场一一确认对更改租赁户名事宜的意见。尤其是作为目前承租人的老人,现场确认尤为重要。

针对陈女士家实际困难,该工作人员提供了一条变通做法:即由老人出具一份委托书,写明书面意见,并由护理院作为见证人敲章确认。陈女士联系了老人所在的护理院,岂料被一口回绝。护理院称从来没有做过相关的事务,也没有法定义务配合老人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多方询问未果,陈女士家变更租赁户名一事只能暂时搁置。

近年来,老人被“当面办理”难倒的事例并非个案,不时见诸媒体。他们在办理养老金认证、司法公证、存款支取、权益变更、残疾证明等业务时,屡屡被要求现场签字确认,一些高龄、失能老人只好像陈女士公公那样暂时搁置不办,有的经家属投诉后终获上门办理,更多的是不得不被搀扶到现场,更有甚者被家人用担架抬至办事大厅,引发舆论关注。

从保护当事人权益、减少纠纷、控制风险、降低成本等方面看,公共服务机构规定一些事项须本人到场办理有其必要性。但是,用“以人为本”标尺衡量,一刀切要求老人“当面办理”,明显脱离高龄、失能或长期卧床老人不便到场的实际,已然成为一些单位部门折腾老人的“鸡毛令箭”。

从科学性方面评估,现实中许多需要当事人“当面办理”的事项大有修改完善空间。它们或可直接裁减,或可进一步优化,或可通过手机视频连线确认,或可赋权其近亲属代办。退一步说,即使必须“当面办理”事项,面对像上述九旬老人长期卧床之类实际,也应当提供兜底服务、登门办理,而不该拿“死规定”折腾老人,非“到场”不可。

大数据时代,理应为老人们提供比过去更为便利的办事条件。但是,“当面办理”规定频频折腾老人,凸显一些公共服务机构仍存慵懒、僵化思维,墨守成规,偏离“老人友好型社会”建设方向,表明正在进行的“适老化”改造亟需扩面、提质、深化,任重道远。(徐林生)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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