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三场),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直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问题。
对于目前这种情况,首先,从发展趋势来看,新冠已经不可能像SARS一样短期内被消除或消灭,将持续存在而逐渐变成一种新的常见的人类传染病,对此大家要有充分思想认识。
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尽量减少聚集、勤洗手、到人群密集处或一些特定场合佩戴口罩,远离发热、咳嗽病人;
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及时报告并主动到医疗机构就诊;
家庭、单位或学校发现发热、咳嗽等人员,要劝导其到医疗机构就诊,必要时要及时报告;
如果核酸检测呈阳性,也不必恐慌,主动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治疗、健康监测或隔离医学观察,主动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将密切接触者和可能的传染来源找到。
口罩佩戴前、脱除后应洗手;
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
佩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
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坏密合性;
各种对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无法保证口罩防护有效性;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不可重复使用;
如出现胸闷、头晕、气急等情况,应立即到最近的空旷地或室外,马上摘除口罩。
全球疫情蔓延,严重流行态势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按照全球平均累积发病率判断,当前疫情仍处于大流行早期阶段,病毒演变、疫苗研发还有不确定性;自然免疫不仅代价大,也需要较长时间,预计今年秋冬季全球疫情将呈高流行态势,疫情防控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个别地区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的风险。过年以后陆陆续续在黑龙江、吉林、北京,近期在新疆乌鲁木齐、大连等局部地区都出现了聚集性疫情,但是由于应对有力,措施有效,未造成全国大范围扩散。证明只要坚持目前防控策略,我国疫情将维持低水平可控态势。
境外输入风险难以避免,境内快速传播条件如隐匿传染源持续存在,难以彻底清除,冬春季病毒繁殖活跃,复工复产复学后,人群感染率低,普遍易感等,防控复杂性和难度增加,不排除浙江也会出现不明来源的本地病例,甚至非家庭聚集性的疫情,甚至是社区传播的情况。
加强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积极当好卫生行政部门参谋,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发生形式,分级研究制定处置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明确重点工作,提前做好防范;
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努力实现“力求不发生,力争早发现,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制定各类技术方案,完善各类型情况下的应对准备和措施,努力在早期就及时发现和扑灭疫情,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蔓延。
持续开展并不断规范各类监测:在医疗机构里开展病例的发现、监测、报告等等监测;重点场所,比如说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监狱等开展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健康码”查验、温度检测等,等等监测。公共场所、码头、机场等也开展各类开放场所的公共卫生的体温“健康码”监测。社区层面,外来人员和人员流动的监测。环境和从业人员,包括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以及海鲜冷冻食品生产仓储、配送企业和进口食品监测等等各项监测工作。
继续做好科学研究,对新病例的基因测序、病毒分离培养、严密监控病毒变异等情况。
继续做好开展疫苗的研发工作和接种准备工作。
做好开展大规模人群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技术储备,包括人员的培训等。
加强应急培训与演练,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应对能力水平。
开展大众的宣传教育,普及新冠肺炎知识。特别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的防护指导,减少接触机会,做好个人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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