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如何设置问题
对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现行财会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来反映。
“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表”科目,而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期末无余额。
损益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其它业务利润”项目中反映。
2.购进货物发生收料在前、付款在后或发票未到的帐务处理问题
收到货物时估价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收到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如果收到发票金额与暂估价款不一致,且原材料已领用,其差额冲销销售成本。
3.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的所得税处理
(1)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损益表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来反映
4.促销品的账务处理问题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5.增值税出现“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的账务处理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当“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时,该期不需缴纳增值税,该借方余额即反映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6.销售货物发生折让、购买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问题
企业销售货物发生折让时,在销售方开具回折让红字发票时,购货方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如商品尚未验收入库,则作红字分录
借:物资采购(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2)如商品已验收入库,采用进价核算的,则作红字分录: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7.委托代理进口货物的账务处理
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从国外购进原料10吨,境外成交价为1000元/吨,共计10000元;进口时海关估价为1200元/吨,共计12000元;另进口关税5000元,增值税3000元。
借:原材料15000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
贷: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
付汇时:
借: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
贷:银行存款18000
在此需说明的是:原材料的进价,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应按材料实际发生额确定。海关的“估价”是关税的计税价,并非购买材料的实际发生额,因此以10000元作为记账依据。
8.购买材料发生不合理损耗的帐务处理问题
(1)购买时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2)发现不合理损耗时,假设是属于未查明原因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销售边角废料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计征增值税、所得税及会计处理问题
(1)企业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时,应将处理的边角废料所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其它业务收入
(2)年末,应将其它业务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其它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0.销售货物开具发票与按计税价计算增值税出现账款不相符如何处理问题
借:银行存款 1171.17
贷:产品销售收入 1001
应交税金---销项税170.17
但交税时,税所按“收入1001”来计算税金(1001×17%=170.17),即税金为170.17元。
其税金 收入=1171.17,即与原发票相差1分,入账时在增值税账簿里贷方余额为1分。
请问该如何调账?
(1)结转: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 0.01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01元
借:现金 0.01元
贷: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 0.01元
(2)处理:(经批准后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 0.01元
贷:营业外收入 0.01元
11.款已付清但发票未到如何账务处理
(1)外购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但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可先按实际付款额。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科目
(2)待取得专用发票时,用红字冲销上述分录,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12.分期收款销售的商品对方已不存在的会计处理
(1)合同、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
账务处理通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否则不通过此科目,直接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
(2)购货单位已不存在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货款事实上收不回来,应作为坏账处理,转入管理费用。
13.供货方当月发出商品但当月并不开具销售发票会计如何处理
购销双方合同约定“发货后三个月收款”的,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帐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帐款---××公司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3)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公司
14.超额列支工资等致使少纳所得税被查补的会计处理问题
某公司因xx年度税前列支工资,招待应酬费等超支,当地税务部门对我公司超额部分按13.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作4500元罚款,请问分录如何处理(我公司从00年开业至今,未有利润)。
由于超额列支了工资、交际应酬费,当地税务机关对你公司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所作会计分录为:
(1)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2)支付罚款时
借:利润分配---税收罚款 4500
贷:银行存款 4500
(3)缴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5.企业用自产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的账务处理问题
企业用自产的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类产品售价×数量×17%)
库存商品(成本价×数量)
该项业务实际上并没有发生销售,因此不需作收入分录,不需开具销售发票,也不需在损益表中反映。
16.职工福利住房折旧的会计科目问题
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17.未收取货款零头尾数的财务处理问题
在日常经济业务当中,收取货款的时候,一些货款的零头尾数部分未收取,如几角钱、几分钱等,对这部分未收取的零头尾数,按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未收回的几元钱、几角钱、几分钱的货款零头尾数,为次要的会计事项,可适当简化处理,列入管理费用即可。
18.代垫运费的税务及账务处理问题
借: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XX单位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XX单位
19.年审时补交的税金应账务如何处理
(1)年审时,企业应将当年发生的应交未交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税
货:应交税金---未交××税
(2)补税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税
货:银行存款
20.没有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评估入账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若无法取得固定资产购置时的正规发票等真实凭据,可以评估入账,并可以按照评估入账的价值计提折旧,但是在税务处理上不能在税前扣除。
21.企业公益金的账务处理
(1)购买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结转公益金: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公益金是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准备。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完成后,应将公益金转入一般盈余公积(股份制企业通过“法定盈余公积”明细科目处理,其它企业可通过“一般盈余科目”明细科目处理)。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再计提公益金。
22.购进货物在途中发生损失的税务及财务处理问题
某公司问购进一批商品,总价(含税)3万元,已付款,(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途中被盗。请问:
①进项税发票可否去税局抵扣?
②商品无入库存,会计分录该如何写?
③商品的货价(假设进项税可抵扣)属非正常损失,可否直接在本年的税前利润冲减?
公司购进货物在途中被盗,属非正常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你公司购进货物途中被盗,则货物所含进项税额不能申报抵扣。
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购进货物付款时: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确认购进货物被盗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3.免征的税款是否每月都要做账务处理
虽然会计上没有明确规定每月免征的增值税款一定要按月做账务处理,但为加强财务管理,应按月做账务处理,分录处理提供以下参考:
(1)结转免税产品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免缴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24.销售免税货物的增值税税务和账务处理
某厂为生产销售饲料行业,销售的对象为饲料经销商及养殖户,他们大部分不需要发票。不需要发票的部分销售额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以饲料为例: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贷: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由于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性质,则同时按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免税额做账。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
贷:“补贴收入”科目
另外,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的“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可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的记录填列;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直接在“销项”项目的“免税货物”反映其“销售额”即可,不需填报“税额”。
25.销售房产收取预收房款的账务处理
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由于通过“预收账款”科目反映,尚未结转经营收入,因此,收据与发票的金额不会重复。
预收售房款,开收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收最后一期房款,开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最后一期房款)
预收账款(以前预收部分)
贷:主营业务收入
此处应注意,预收购房款应在收到时计算应缴税金,年末未形成销售的还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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