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房子售出,新房子还没有买,但是原房主非要把户口迁出来,过去,这是“老大难”的问题,无房的市民户口无处可落,只得求亲戚朋友“寄宿”。据哈尔滨市公安户籍部门消息,哈尔滨市有关户籍的便民措施逐步落地,无房市民可将户口迁至社区集体户口,对于常年的“黑户”,也可视情况落户。
房屋售后可暂落社区集体户口
购新房后,户口也会随着市民一起迁入新房,可有的时候会发生旧房已卖出或动迁,新房还没着落。这时,旧房房主若拒不迁出户口,造成新房主无法落户,或者旧房主暂时将户口落在亲戚或朋友家。
如今,这些都不是“难题”了,可将原房主的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口”,待房子有了着落,再从社区集体户口迁到新房,相当于户口的“临时寄存”。
据哈尔滨市南岗分局户政科科长邹天宇介绍,目前,哈尔滨市已开始施行关于社区集体户口的新政。对于已将户籍所在地房屋售出,户口没有及时迁出的,可到辖区派出所将户口落至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口。
对于派出所辖区民警无法联系到户籍所在地房屋已售人员,或联系到其本人但拒不迁出的,在查清所出售房屋产权明晰无纠纷的前提下,可由户籍民警将售房者户籍迁至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口。这也解决了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新房主无法落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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