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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卫医发〔2012〕5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部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厅组织专家制定了《湖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目录》共收录临床常用的146个抗菌药物品种。涵盖了《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及《国家基本药物湖南省增补品种目录(2011年版基层部分)》、《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2010年版)》等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只包括全身作用的抗菌药物(含抗真菌药物),不包括抗结核病药、抗麻风病药、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
二、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目录》及有关要求,对本机构现有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及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进行梳理,调整制定本机构新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及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凡列入本《目录》中的抗菌药物,在各医疗机构的分级管理目录中不得降低管理级别,但可提高管理级别。各医疗机构新修订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及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于2012年8月31日前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医疗机构应用本《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医疗机构应用本《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品种前,应当按抗菌药物品规逐一填写《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备案表》(附件2),报省卫生厅审批备案。
四、进一步明确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权限。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应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参考样式见附件3)。
五、标注“﹡”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的,应当由3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讨论后决定,并做好记录。
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的指导和监管,保证《目录》的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联系人:省卫生厅医政处曾清,联系电话:0731-84822200(兼传真)
附件:1、湖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
2、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备案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参考样式)
二O一二年 七月二十七日
抄送:卫生部医政司,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学会、省医院协会、省医师协会、有关大学医管处。
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1:
湖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
分   类
非限制使用级
限制使用级
特殊使用级
四环素类
四环素
米诺环素
*替加环素
多西环素
美他环素
土霉素
氯霉素类
氯霉素
广谱青霉素
阿莫西林
阿洛西林
氨苄西林
美洛西林
哌拉西林
磺苄西林
羧苄西林
替卡西林
对青霉素酶不稳定的青霉素类
青霉素
青霉素V
苄星青霉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
对青霉素酶稳定的青霉素类
苯唑西林
氟氯西林
氯唑西林
β-内酰胺酶抑制剂
*舒巴坦
青霉素类复方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氨苄西林/舒巴坦钠
托西酸舒他西林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
哌拉西林/舒巴坦钠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钾
阿莫西林/舒巴坦钠
阿莫西林舒巴坦匹酯
美洛西林/舒巴坦钠
氟氯西林/阿莫西林
氨苄西林/氯唑西林
第一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
头孢硫脒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
头孢唑林
五水头孢唑林
头孢西酮
头孢拉定
头孢替唑
头孢羟氨苄
第二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呋辛(酯)
头孢丙烯
头孢克洛
头孢替安
头孢孟多酯
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曲松
头孢克肟
头孢吡肟
头孢噻肟
头孢他啶
头孢匹罗
头孢地尼
头孢噻利
头孢唑肟
头孢噻肟/舒巴坦
头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曲松/舒巴坦
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泊肟酯
头孢他啶/他唑巴坦
头孢哌酮
头孢哌酮/他唑巴坦
头孢地嗪
头孢甲肟
头孢匹胺
其他β-内酰胺类
头孢美唑
氨曲南
头孢西丁
法罗培南(注射)
头孢米诺
拉氧头孢
法罗培南(口服)
碳青霉稀类
美罗培南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比阿培南
厄他培南
磺胺类和甲氧苄啶
磺胺甲噁唑
复方磺胺甲噁唑
甲氧苄啶
磺胺嘧啶
联磺甲氧苄啶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
阿奇霉素(注射)
阿奇霉素(口服)
地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依托红霉素
乙酰螺旋霉素
罗红霉素
克拉霉素
吉他霉素
林可酰胺类
克林霉素
林可霉素
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
妥布霉素
阿米卡星
依替米星
链霉素
奈替米星
新霉素
异帕米星
小诺霉素
大观霉素
卡那霉素
喹诺酮类
环丙沙星
莫西沙星
*洛美沙星
诺氟沙星
安妥沙星
吉米沙星
左氧氟沙星
帕珠沙星
*氟罗沙星
氧氟沙星
依诺沙星
*加替沙星
吡哌酸
糖肽类
万古霉素
糖肽类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多粘菌素类
粘菌素(口服)
粘菌素(注射)
多粘菌素B
咪唑衍生物
甲硝唑
左奥硝唑
替硝唑
奥硝唑
硝基呋喃
衍生物
呋喃妥因
呋喃唑酮
其他抗菌
药物
磷霉素
利福平
夫西地酸
利福昔明
*达托霉素
利福霉素
*利奈唑胺
抗真菌药
制霉菌素
氟康唑(注射)
两性霉素B
氟康唑(口服)
伏立康唑(口服)
*卡泊芬净
氟胞嘧啶
伊曲康唑(口服液)
*米卡芬净
伊曲康唑(口服胶囊)
*伊曲康唑(注射)
特比萘芬
*伏立康唑(注射)
克霉唑
附件2: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备案表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抗菌药物通用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价格:
生产企业:
分级管理级别:
申请使用该品种的原因及循证医学依据(可另附页)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意见(可另附页)
主任委员签字:
日期:
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参考样式)
医院名称                          申请科室
申请使用抗菌药物通用名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临床诊断:
病史及诊疗情况摘要:
申请理由:
申请人             专业技术职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会诊意见
会诊专家签名:
会诊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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