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动员工工作岗位是很正常的现象,但应该和员工协商一致,不能采取强迫调动;如果采取强迫调动,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违法行为了。员工不同意,就让员工回家待岗,只发最低工资标准的70%,也是不合法的。
怎么办?这就要看题主怎么来定位了。
题主需要认真思考的是,公司是什么原因要调动你的工作岗位?是你对现有工作岗位的不适应、不胜任?调动工作岗位后的工资待遇怎么样?是不是确属公司工作的需要?调动到新岗位能不能适应、胜任?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认真进行思考。
其实,在公司工作,一个人也很难对某项工作都能从一而终的;中间有工作的变动、调岗是非常正常的。
作为公司来说,确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调岗,应该与员工进行沟通、协商,取得员工的理解与支持;但绝对不能强迫。因为,劳动合同早有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的约定;公司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在调岗时,也要努力保障员工的工资待遇不降低;如果工作量变大、工作难度加大,还要相应增加工资报酬;还要考虑员工适应、胜任程度等现实问题。充分保障员工利益不受影响。
作为员工来说,只要公司不是故意难为自己,只要自己对调岗的工作能适应、胜任,只要工资待遇不受影响,就应该服从公司发展大局,理解、支持公司的工作安排。一味地由着自己的性子办事,不见得就明智。
如果题主真的想在公司继续工作,就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能和公司这么僵持耗下去;这样拖的时间越长,对自己越不利。应该要公司好好沟通,在争取自己利益不受损失或者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能到岗还是到岗的好。
公司给发最低工资标准的70%,显然也不会一直给你发下去,你也不可能一直能忍受如此低的工资待遇;公司逼你“就范”或者自离的面很大。
如果题主自己提出自离,那正是公司希望看到的局面,公司就不用对你进行经济补偿了。
题主为了能得到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可以以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为由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在得到公司的经济赔偿后,再另谋高就吧。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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