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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培新:我们无法要求他人法外施恩——也谈瑞典逐客事件中的公民责任

由于自身原因,订错了入住日期,由此产生种种不便,是生活的应有之意。入住之前,尚未与酒店建立住宿服务法律关系,后者当无安全保障义务,我们无权要求对方法外施恩。如蒙他人惠助,自应感激在心;若未获善待,也不得悖反当地规则,更不应基于国内习惯认知,揣度善恶,甚至苛责他人。

强力,经常成为执法必须的恶。温情,却不是执法之必须。纵有认知差异,入乡随俗,服从属地管理,却是普世规则,舍此,公民责任无从谈起。当然,无论如何,我国维护国民利益的立场,均值得赞赏。

1.
宾馆逐客,谁是谁非

2018年9月15日上午,《环球时报》以“中国游客遭瑞典警方粗暴对待,一家三口被扔坟场”为题报道了此事。事件很快引发了广泛关注。中国游客曾先生要求瑞典警方道歉。

17日,瑞典检方卡尔⋅吉格兰表示,瑞典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评估后,认定瑞典警察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并称,“当出现无序行为时,警方的这种处理是非常正常的,警察有权将一个人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这是非常普遍和标准化的程序”。他还表示,瑞典不会继续开展调查。

对于这一简单事件,支持与反对的声音,已然沸反盈天,并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

❖ 支持者认为 ,国人在外蒙难,驻外使馆出手相助,值得点赞。

❖ 反对者则认为 ,这是典型的巨婴症,碰瓷碰到了国外,实在丢人。

评判是非曲直之前,必须先把事实弄清楚。

根据曾先生本人的讲述,以及多个渠道的信源,可以大致还原事情的原貌:

曾先生携父母瑞典自由行,9月2日零时05分,抵达斯德歌尔摩的经济型酒店Generator Stockholm后,发现订错了日期,至少提前了12小时到达。酒店客满,无法提前入住。当时已至深夜,曾先生就和前台沟通,希望能够暂居大堂。前台服务人员最初表示同意。后来曾先生出去另寻酒店时,把一位同样在寻觅酒店的中国留学生带了回来。

由于近年来斯德歌尔摩的难民问题已经对城市安全构成了困扰。或许,酒店工作人员因此感到不安,请曾先生一家离开酒店,第二天下午再来办理入住。但曾先生一家不愿离开,并表示愿意付费,让父母在沙发上休息。但对方拒绝,双方僵持不下,酒店报警。

警察赶至现场,先是劝离,但曾先生一家不愿配合,警察将他们架出酒店。曾母与其本人先后倒地,大声哭喊“快看啊,警察杀人啦……”!警察或许是出于维护秩序,使其他房客免受侵扰的考虑,使用了强制措施,将一家三口运至8公里外的“Skogskyrkogarden”(森林公墓)里。后来在路人帮助下,他们回到了市区。

曾先生认为自己一家被暴力执法,要求警方道歉,并寻求使馆的帮助。

目前对于此事的种种争议,在相当程度上,均源于认知的差异。

2.
认知差异,入乡随俗

初到欧美的朋友,往往会感受到种种不适应,以下兹举数例:

【例一】 经过一番长途旅行,我们往往想喝一杯热水,却发现餐桌上全是冷水,边上还放着盛满了冰块的玻璃杯,宾馆房间内也没有烧水壶。我们或许会心生不快:连开水都没有,还怎么开门待客?殊不知,欧美国家水质优良,宾馆内的水可以直接饮用,他们习惯了直饮冷水。

【例二】 我们出游,在酒店、车站、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引得路人侧目却毫不自知,甚至还以为别人分享了我们的欢乐。但在他们看来,宁静,是生活的底色与品质。

【例三】 我们挎着相机,东拍拍,西照照,将路人、甚至将小孩也摄入镜头,但却对别人的躲闪,浑然不以为意,殊不知,这可能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特别是侵入了庇护孩子健康成长的私域。

【例四】 我们看到老外后花园的果子熟透了,偷偷溜进去,摘一个下来,内心充溢着获得小便宜的快乐,殊不知,未经许可,潜入他人地界,已然构成违法,在某些国家,房主甚至可以拔枪将我们击毙了。

【例五】 国人觉得墓地阴森恐怖,但在欧美国家,墓地却被视为祥瑞之地,往往建在闹市区,而且与教堂挨得很近,以使灵魂及早升入天堂,耶鲁大学的附近,就有一所墓地,并不被引为恐怖之所……

由于认知的差异,我们在国内习以为常的,在国外,却可能被认为缺乏公共意识,甚至构成违法。

如何处理这些差异?

入乡随俗,道理直白不过:规则都是属地的。具体到瑞典逐客事件,分为私域与公域两个范畴。在私域层面,酒店的服务规则,由酒店方确定;在公域层面,公共安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规则,都瑞典公权部门确定。对于游客来说,唯一的选择,就是信守当地规则,否则,极可能惹祸上身。

但我们经常犯的两大认知偏差是:

其一 ,以国内如何如何,来揣度他国应当如何如何。

其二 ,以情说理,甚至以情代法。

须知,情感只是个人感受,法律却是具有拘束力的规则。我们无权基于自身感受,要求对方法外施恩。

3.
躬身自省,反求诸己

笔者赞赏曾先生孝敬父母之心,也为我国使馆维护国民利益的立场点赞。当然,生活是具体的,评价是非对错,必须回到具体的情境。

让我们回溯事件过程:

9月2日凌晨,曾先生与父母三人,舟车劳顿,赶到酒店,因为订错了日期,异致无法入住。由于自身过失而面临不便,是生活的一部分。因为酒店未与其缔结住宿服务合同关系,当无安全保障义务。而且,大堂属于公共空间,包括沙发等附属设施,应由房客共同使用,不能提供给外人,否则会侵占其他房客权益。因而,即便曾先生愿意付钱,前台服务人员也断然无法将沙发某个时段的使用权“卖给”曾先生。

在此情况下,曾先生请求酒店为其父母休息提供方便,前台工作人员若予照顾,属于情义行为,若予拒绝,则属于其权利。也就是说,帮你是情份,不帮则是本份。

曾先生开始获得了友善对待,后来又因为曾先生未经同意,“收留”了一位留学生,而导致前台生疑,不愿承担被管理层或其他客人指责的风险,因而要求曾先生一行离开。曾先生或许是因为长途旅行劳累,同时背负着父母期许,高声争辩,拒绝离店,导致争执升级,气氛紧张。酒店保安干涉未果,最终报警。至于其报警的原因,据该酒店经理所言,“我们让这家人呆了很久,做了一切能够做的事情,来帮助这位客人。但他们威胁了店员。我们无法允许我们的员工暴露在威胁之中,这也会让其它的客人感到被威胁。”

对于酒店方来说,他们这样做,或许是在履行管理职责。警方到来之后,请曾先生一家离开,但曾先生未予配合,并使用国内常见的哭闹方式,试图唤起他人关注,从而获得支持。然而,在瑞典警方看来,曾先生此举,却可能构成妨碍执法,并且影响了其他房客休息,必须将他们强行带离。

对此,一些网友称,曾先生及其母亲的哭闹行为,是“国际碰瓷”,太丢脸了。

但笔者认为, 这种批评并不公允 。更大的可能是,他们遇到此种事件,手足无措,情绪失控,失去了理智的判断,很自然地以国内习惯做法予以回应,这也属于认知错误。哭闹,已然无法奏效。而且,即便未获善待,也要遵守规则,这是公民责任。

曾先生声称,自己被扔在了离宾馆30多公里的荒郊野外,是一个坟场。或许,也是一个认知错误。

从曾先生提供的照片来看,这个地方叫“Skogskyrkogarden”,这是一个合成词,由Skog(森林) kyrko(教会) garden(农场)三个单词组合而成,并不是一个乱坟岗。对于瑞典民众来说,它是一个非常幽静的供公民休闲的大公园,旁边是富人区,里面还有教堂,墓地埋葬了一些全球知名的名人,有导演、作家、政治家等等,还包括今年5月去世的全球知名DJ Avicii。因为历史悠久、设计优异,那里还被列为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之一。那里离酒店只有7.8公里,车程只要10分钟,并非曾先生所说的“30多公里的荒郊野外”,或许也不可能传来曾先生所说的“狼叫声”。

或许,对于警方而言,因为那里的教堂二十四小时开放,离斯德哥尔摩皇宫和中央火车站都不远,所以一直是一个收容难民的理想所在。

盲人摸象的故事告诉我们,言者会从自己的角度,甚至本着趋利避害的想法,选择性地披露信息。我们切忌偏听偏信。

就此事件而言,瑞典警方执法或许不够温和,甚至有欠文明,但毕竟曾先生有错在先。如果曾先生本着入乡随俗、尊重属地管理的想法,事后坦承,由于不了解酒店服务规则,不熟悉当地法律和文化,当时情绪失控,给酒店管理增添了负担,给当地执法部门增加了麻烦,由衷表示歉意。如此既涵养了自身的公民责任,又彰显了大国国民的胸怀,或许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当然,无论如何,我国维护国民利益的立场,均值得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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