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 调查 。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2
无形资产的摊销
01
会计上无形资产折旧的规定
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当月减少当月即不再摊销。
1、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是每年至少应进行减值测试。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预计受益期内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时借记费用类账户,同时贷记无形资产账户或单独的累计摊销账户。
3、预估有多个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按照使用年限最短的年限摊销。
4、有合同约定期限的无形资产,按合同预定与无形资产预估使用期限孰短原则进行摊销。
5、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6、无形资产一但进行减值处理,减值不得再转回。
02
无形资产“税法”摊销规定
1、有合同约定期限的无形资产(如:特许授权)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摊销。
2、无合同约定期限的无形资产最低摊销10年。(一般采用10年)
03
摊销与减值分录
1、每月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自用时)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时)
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专门用于生产产品)
贷:累计摊销
2、无形资产减值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一但减值则不能被转回,减值后无形资产的摊销需要重新计算。以直线摊销法为例:
月累计摊销=无形资产账面减值 ÷ 未摊销年限 ÷ 12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原值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累计摊销
3、减值后的无形资产摊销(案例)
甲公司一项无形资产,价值600万,预计使用5年,现已经使用3年。经过减值测试后,该项无形资产预计价值120万,无净残值,计算减值与减值后的月摊销。
月折旧额=120(现值)÷ (5-3) ÷ 12=50
计提减值额=600 - (3×120)累计摊销 - 120=120万
04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1、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均衡地分配于每一会计期间的一种方法。(最常用的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取得总额/使用年限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掌握。缺点是就符合会计的客观性原则和配比原则的要求而言,不够理想。对稳定性强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适合采用这种摊销方法。
2、产量法
产量法是指按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所提供的产量为基础来计算应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它是以每单位产量耗费的无形资产价值相等为前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无期资产摊销额=每单位产量摊销额×该期实际完成产量
这种方法的优点将无形资产创造的价值与无形资产挂钩。缺点是只能适用于特殊行业。如开采权(指定开采吨数)
3、余额递减法(加速摊销)
余额递减法是在前期不考虑无形资产预计残值的前提下,根据每期期初无形资产的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后的金额和若干倍的直线法摊销率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额=年初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年摊销率
(高于直线摊销率,双倍余额法年摊销率是直线2倍同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账面净值=无形资产成本-累计摊销额。
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无形资产在后期的账面净值可能会低于其残值,因此,应在摊销转自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无形资产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再扣除预计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加速摊销)
年数总和法是将无形资产的成本减去预计残值后的金额乘以逐年递减的摊销率计算每年摊销额的一种方法。摊销率的分子代表无形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率=无形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无形资产使用年数和×100%
或
年摊销率=×100%年摊销额=(无形资产成本-预计残值)×年摊销率
优势:对于与知识、技术、产品更新联系比较紧密的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采用加速摊销法较之采用直线摊销法有更多的优点。
①、加速摊销法更符合配比原则,这类无形资产使用前期,由于明显处于垄断和独占地位,可以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收益。但是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出现以及模拟、仿制技术水平的提高,垄断地位会逐渐丧失,所带来的收益也会逐年减少。根据配比原则,对此类无形资产宜采用加速摊销方法。
②、加速摊销法更符合稳健性原则。采用加速摊销法,使得无形资产的前期摊销得多,后期摊销得少,如果无形资产被提前淘汰,剩余无形资产的成本也较少,因而风险较小。
05
无形资产的税收优惠政策
1、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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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转售与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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