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等项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
简单估算: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增值税适用税率+预收账款增加额 - 应收账款增加额 - 应收票据增加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测算
营业收入测算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加:销项税
减:销项税
加:本期应收款项的减少(减:增加)
减:本期应收款项的减少(加:增加)
减:应收项的意外减少(坏账的发生、票据贴现造成的借记财务费用、非现金抵账等)
加:应收项的意外减少(坏账的发生、票据贴现造成的借记财务费用、非现金抵账等)
加:收回以前的坏账
减:收回以前的坏账
加:本期预收账款的增加(减:减少)
减:本期预收账款的增加(加:减少)
案例: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10月,申报销售额30万元,销售数量4吨,销售税额3.9万元,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15万元,应交增值税0.75万元。
经调查核实,企业当月销售白酒收到资金23.04万元。当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8.2万元,期初余额为4.25万元,应收票据期初期末余额均为0;预收账款期初余额3.05万元,期末余额为0。已知该行业增值税税负预警下限为4.16%。请分析该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
分析:
1.增值税税负=0.75/30=2.5%
2.营业收入测算值=230 400-39 000+182 000-42 500+30 500=361 400
问题值=营业收入测算值-营业收入申报数=361 400-300 000=61 400
风险一:行业增值税税负预警下限为4.16%,该企业为2.5%,低于行业税负预警值下限。
风险二: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
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等项目之间存在的勾稽关系。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增值税适用税率+存货增加额×(1+税率)+预付账款增加额-应付账款增加额-应付票据增加额。
购进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测算
营业成本测算
营业成本
购进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加:进项税
减:进项税
加:本期应付款项的减少(减:增加)
减:本期应付款项的减少(加:增加)
加:存货的增加(减:减少)
减:存货的增加(加:减少)
减:存货的意外增加(非购买渠道造成的存货增加,如折旧计入制造费用科目,应付职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的部分)
加:存货的意外增加(非购买渠道造成的存货增加,如折旧计入制造费用科目,应付职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的部分)
加:存货的意外减少( 主要指未对应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的存货减少部分,如管理部门、在建工程领用材料)
减:存货的意外减少( 主要指未对应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的存货减少部分,如管理部门、在建工程领用材料)
加:本期预付账款的增加(减:减少)
减:本期预付账款的增加(加: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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