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不是所有的单位都有常务副职。一般情况下只有一把手行政级别属于高配的单位才会设置常务副职,现实中把排名第一的副职等同于常务副职,其实是不准确的。
以地级市为例,常务副职只出现在市委常委单位及公检法单位。市委常委单位中的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政法委及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等单位都是正处级机构,一把手高配为副厅。设置的常务副职在组织部门的下文中都会明确为正处长级,主要职责是协助一把手处理日常工作。
1、级别不同。市直单位的常务副职是正处级,一般副职只是副处级。在组织任免上,常务副职都会明确为正处长级。
2、分工不同。常务副职是单位二把手,除了分管单位几项工作之外,还会明文规定协助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一般副职只分管几项工作,做好分管工作履职尽责就好。
3、权力不同。一把手不在家,二把手主持单位日常工作,可以听取其他副职的工作汇报,并对一般副职分管工作作出指示安排。经党组书记授权,除了人事和“三重一大”事项之外,二把手可以主持召开部务会、党组(党委)会等,研究部署单位重要工作。一般副职只有参与权,没有最终决定权。
1、提拔上的优势。市级单位常务副职可以直接提拔为副厅级领导,一般副职由于级别只是副处级,在提拔上只能提拔为正处级领导。比如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市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提拔到其他地级市任公安局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中级法院院长是大概率的事。
2、职级晋升的优势。市直单位的常务副职,100%可以晋升到二级巡视员。市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甚至可以晋升到一级高级法官、一级高级检察官,享受正厅级(一级巡视员)待遇,这样职级晋升优势在普通市直单位不多见。
3、政治待遇的优势。市直单位的常务副职在行政级别上等同市直单位的局长,享受正处实职领导有关阅文、参会等政治权利。
总之,从一般副职到常务副职是提拔重用,需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经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经公示以后才能任职。在行政级别上,常务副职要高于一般副职,一般副职在某种程度上要接受常务副职的领导,并向常务副职汇报工作,市直单位常务副职可以直接提拔为副厅级,在提拔晋升上都要优于一般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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