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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9
2010年3月23日《三峡晚报》刊載一则“招偷启事”(如图).说是因车主电瓶被盗,为宣泄自己的悲愤心情而写。
2010年3月22日上午,记者在位于黄河大道的明珠花苑小区门口,见到了这张“招偷启事”。作者“阿胡”在一张浅黄色的纸上,用红笔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文字。大体内容为:小偷将电瓶车的电瓶偷走,留下车子,车主有车无瓶,以后将以步代车,而空车已无用处,特此招偷,将不上锁,不设防,希望小偷做好偷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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