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盗刷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如果是因为卡片遗失,那么必须及时挂失才能享受赔付险。如果没办法证明是被盗刷的,那么欠款和征信风险都得自己承担。
日前,佛山的陈先生的信用卡盗刷之后,被发卡银行起诉要求立即清偿欠款本金34043.16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和相关费用,其中利息39118.04元、其他费用12元。
不过这期间他的信用卡一直没丢,但有一笔在电器店盗刷消费34043.16元,POS签购单持卡人签名处签署“陈某”的消费记录,而陈先生发现异常消费后第一时间报案处理并向发卡银行反映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争议焦点在于真、伪卡交易问题以及责任承担问题,被盗刷交易的POS签购单签名与信用卡上记载的持卡人签名明显不一致,而在责任认定上,核对持卡人身份、识别真伪卡的责任在发卡银行。
综合陈先生事后报警等事实,可以认定案涉信用卡交易属伪卡交易,所以陈先生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发生交易异常并报警后,陈先生未对信用卡进行挂失处理,故对由此产生的用卡无忧增值服务费12元应予偿还。
这位卡友之所以能够胜诉,原本被诉清偿7万余元,最后只需要支付12元,最主要是因为他在以下两点上做的很对:
1、信用卡背签
首先就是信用卡的背签,很多卡友都不重视这一点,但这个案件中,正是因为POS签购单中签名与信用卡上记载的持卡人签名明显不一致,才被判定为伪卡交易。
信用卡背签的重要性在各大行的办卡章程中有明确的说明,如果没有背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卡友们拿到卡一定要先背签,字迹一定要清晰好辨认,符合自己平时的书写习惯,但是千万不能涂改,否则签名无效。
2、盗刷后报警
发生异常消费之后,先报警然后通知发卡行,这不仅能够及时止损,更是法院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而且如果在信用卡挂失后的48小时之内发生盗刷,是可以享受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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