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起,我省将采取本科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方式,选择部分专业,开展“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高校企业联合制定课程
记者了解到,在该项试点中,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合作,在试点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单列计划,面向本省生源,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次联合招生,实行“四年一贯制”多主体联合培养,四年的办学地点都安排在高职院校。
试点专业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习期间,由试点的高职院校、本科院校和行业、企业,按照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要求,联合制定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实践课程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学生在高职院校、本科院校以及行业、企业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培养具有高端技术技能的本科层次人才。
芜湖首批计划招生100人
2014年我省首批确定
安徽工程大学、合肥学院2所本科高校和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和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合作试点。
其中,
安徽工程大学、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以及相关企业进行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两个专业,招生计划各50名,共100名。学生四年的学习在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学生毕业颁发“
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文凭、学位证书并持有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推荐学生在合作培养企业就业
据悉,试点院校和相关企业,统筹制定试点专业的理论知识课程与技能训练课程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系统化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术技能人才。
试点专业学生管理由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和合作企业共同负责。试点院校共同制定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文件。其中,教学组织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以高职院校为主;学生学籍和学历学位管理,由本科院校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等校外实践教学环节,以相关合作企业及高职院校为主。试点专业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转学和校内转换专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由合作本科院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应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试点专业学生的就业工作由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和合作企业三方共同组成就业指导委员会,由试点高职院校具体组织实施,重点推荐学生在合作培养企业就业。也可以按照 “面向市场、双向选择”的原则,引导学生面向市场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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