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6月18日发布案件信息,被告人杨某某涉嫌强奸罪起诉书!
被告人杨某某,男,1969年出生,汉族,文盲,住河南省民权县**镇**村**村。因涉嫌强奸罪,于2015年8月30日被民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于9月11日经本院批准逮捕,于次日由民权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农历2月底的一天晚上20时许,被告人杨某某窜入本村其弟媳曹某某家中,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将曹某某奸污。在此之前,被告人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将曹某某强行奸污,并长期霸占曹某某。
被告人杨某某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曹某某陈述;证人曹某某、曹某甲、田某某等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书证:户籍证明、破案经过;物证两件:曹某某被撕烂的衣服1件,菜刀1把。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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