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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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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适用于发生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规定填报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发生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并按税法规定为减免税收入的(如国债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调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标题图片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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