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当下,民间借贷大量存在,当事人除了会对具体的借款数额、利息、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外,同时还会就还款的时间进行约定。但是实践中,出借人可能因为遇到一些情况而想要对方提前还款。那么,如果借款合同没有到期,债权人就能要求债务人还款吗?
借款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内容,这就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借款人就应该遵守约定,截止到还款日期收款。
【注意】
如果借条上并没有写明须还款的具体时间,并且借款人与欠款人之间的借款关系真实的话,他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清偿借款,但应当给对方必要、合理的准备时间。
如果借款人怕欠款人无力还款才有了提前还款的想法,如果这作为起诉理由的话,除非借款人已经掌握了对方无力还款的证据,或者是故意将财产转移逃避债务。否则借款人不能要求欠款人提前还款,欠款人完全可以拒绝提前还款的要求。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有权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而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可理解为以下情形: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
借款人以肯定方式明白告诉出借人,比如发正式通知、信件、传真、短信、微信等足以让对方理解其意思表示的方式,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明预期违约。
(2)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直接将钱款大肆挥霍或者低价变卖自己的资产、甚至转移、恶意赠予、减少减产,准备逃避债务的履行。上述行为属于默式预期违约,出借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3)借款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分期借款中,借款人并未按期支付,经催款通知后仍未履行,出借人有权要求整笔借款全部提前到期。
2、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法目的无法实现。
如双方约定了借款的用途,借款人未经出借人同意,擅自变更借款用途,构成违约,出借人可以要求提前还款。
3、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形。
只要双方约定了某种事由,当在借款期内该事由发生,出借人即可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因此,如何草拟借款合同相当重要。
4、出借人行使不安抗辩权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是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需要注意,即使双方因借款之间的纠纷去打官司,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法院也是不会认可的。
当事人在就借款的数额、利息以及还款时间进行约定之后,原则上就应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来履行。但要是出借人要求对方提前还款的话,只要对方同意那么也是允许的。如果,在发生上述可能不得不需要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形时,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有经验的专业律师需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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