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重点:
1.今后,在上海,小学阶段不可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初中除语数外科目,其他科目都只能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
2.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
3.老师不得随意使用APP给学生布置作业,给学生布置作业老师要先试做,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年级组要统筹各学科作业总量。
4.上海也将不再举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
5.严禁各区按升学率对学校排队;严禁各区按考试成绩对学生、学校进行排名。
6.上海将在规范培训机构办学秩序上持续打出重拳,将严查超标课外培训,重点关注“占坑班”“神秘考”,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深化中考改革,市实验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50-65%实施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