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建立良好的治疗休息环境,减轻患者负担,医院要通过落实基础护理工作尽量减少陪人。患者是否需要留陪人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同时尊重患者及家人的意愿。一名患者最多留一个陪人,发给陪护证。
2、在查房及治疗检查时间,督促陪人离开房间,如需了解患者情况,查房结束后可向医务人员询问。
3、陪人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擅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不在病室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得卧在患者床上。
4、保持病房清洁、安静,陪人不得在病房抽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和往窗外泼水丢物;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在医务人员指导下,陪人协助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倾听患者的感受,不得干涉医疗工作,不得私自请院外医师会诊。
6、探视者要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学龄前儿童不宜带入病区,每次探视不得超过2人。
7、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通知书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应向患者及家属亲友做好解析工作。传染病患者一般不予探视和陪伴。
8、陪人违反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劝说教育无效者,取消其陪护资格,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9、探陪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的,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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