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治差距
在国力竞争的历史中,经济实力往往被人们所重视,政治实体间经济差距也被奉为最主要甚至最根本的文明差距,政府效能这一重要板块却常被忽略。并且,以美国为首的国家习惯了一套文明发展逻辑,即经济进步必然推动社会进步,那么政治进步则是水到渠成的结果。
然而,亨廷顿指出,政治效能和经济实力是独立的板块,这一观点类似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他指出,因为美国的国家发展历史中并没有很明显的与传统政治势力的斗争,而是在建国之初就坐享英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胜利果实,在工业经济成型、现代文官政府发轫、公共精神较为成熟的基础上直接建国,没有传统势力的太大阻挠,因此所要解决的问题只是发展经济。经济越发展,现代政治制度的威力发挥的就越大。
亨廷顿还认为,美国的发展是如此幸运,幸运到政治权威构建如此现成,直接面对的问题只是洛克哲学中对权威的限制,仿佛权威越被限制、第二三部门越自由就必然带来发达的经济和文化文明。然而这并不符合大多数“不幸”的传统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这些国家在现代化的维度上可能连权威还未曾构建,便要直接限制权威。殊不知,国家现代化发展初期对权威、秩序的需求远大于对权威的限制。这也是亨廷顿的批评核心所在。
第二节 政治制度:共同体与政治秩序
读这一节的时候,感觉终于有了亨廷顿老爷子写《第三波》的那味了。感觉亨廷顿骨子里还是喜欢实证研究而非规范研究,对政治制度的“制度化”概念也是从实证入手,做了详尽的分析。
类似洛克、霍布斯做的原初状态/自然状态假设,亨廷顿对制度化的解释在语境中也暗含着一个逻辑起点,就是社会和政府的二分,以及社会内部存在一个或多个集团。亨廷顿的思路就是认为,社会的复杂本质就是社会集团的增多、互动增加,或者说更多原先孤立的社会集团逐渐被纳入到一个政治共同体当中。这就决定了存在差异和共益的各社会集团需要找到一个博弈的平台——政府因此而生。在书中,亨廷顿称这些社会集团为社会势力。
这些社会势力必须要有一个机构和一套程序来调节利益矛盾、推动共同合作,因此就需要政治。而政治规则的制度化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亨廷顿举出美国国会的定期发布会与总统偶然的公开讲话的对比例子,指出制度化的第一个指标就是稳定性。其次,政治制度化的另一个方面是组织的适应性,适应性可以从组织年龄、领导者交接、组织职能转变情况三方面来衡量,颇具亨氏的风格。
此外,制度化也是一个获得价值观共识与社会价值的过程。这一观点与马克斯韦伯的魅力型权威很像,但后者显然是从领导者角度考虑,而亨廷顿则从组织角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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