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防治“一零两全四免费”机制,是江苏海事局为推进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置、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有力举措,有效解决了船舶生活污水直排入江的隐患。现在,船员朋友们有新的条例可以依循啦。2023年3月1日起,《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将正式实施(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内河船舶的生活污水及其储存设备、管路阀门进行了专门规定。
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读
第十条: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应当免费。
第二十四条:码头、装卸站不得拒绝接收船舶污染物。船舶发现码头、装卸站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不足或者拒绝接收的,应当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3月1日起,内河船舶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免费接收的要求正式上升至法规层面。这既对长江江苏段船舶污染防治先进经验进行了有效固化,又让咱船员朋友向码头移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时底气更加十足。
第二十二条:船舶含油类污染物、生活污水应当分别收集储存在经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专用集污舱(柜)。
目前绝大部分内河船都已经安装使用了生活污水储存柜,但是部分船舶的储存柜并未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认可。为了进一步提升船舶运行安全,促进生活污水储存柜的规范安装使用,安装在船舶上的生活污水储存柜须经船检机构检验,船检机构检验认可后,会发放记载有储存柜信息的《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第二十条:内河船舶直接通往舷外的生活污水排放管路、阀门应当铅封或者盲断。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内河船舶直接通往舷外的生活污水排放管路、阀门未铅封或者盲断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要急,不要慌!
为方便船员朋友们及时有效地对船舶进行铅封或盲断,满足《条例》相关要求,扬州海事部门开展了“免费铅封”行动,海事执法人员为到港船舶免费发放铅封,安装完毕后,拍照录入“船E行”系统就可以了。咱们船员朋友要做的就是定期检查铅封阀门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防止因为船舶晃动、震动导致铅封阀门松动,造成生活污水直排入江。
小编提醒,对直接通往舷外的生活污水排放管路进行盲断更为有效,将从根本上杜绝生活污水排入长江水体。
船员朋友们如需领取免费铅封
可以直接联系扬州海事局各海事处
信息来源 | 扬州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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