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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税优惠的3年过渡政策(年终奖个税优惠尘埃落定:一如既往,过渡三年!)正式落地,皆大欢喜。
接下来就是发放年终奖,下面这些坑可得避开。
01
每月工资不够交税的,不要把年终奖单独计税
这次年终奖个税优惠的过渡政策,与以往相比,有两个重要区别:
第一,全年收入直接除以12找税率,而老政策是可以先扣除月工资与免征额的差,再除以12去找税率。这是因为新个税法中除了5000元的基本免征额,还有因人而异的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对那些平时每月工资不够交个税的来说,如果年终奖单独计税,至少要全额按3%交税,但如果跟工资等综合所得合并征税,起码可以先把该扣除的扣掉,然后再交税,如果年终奖够少,你可能都不用交税……
第二,居民个人可以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或者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交税。
把这两点结合起来就是,每月工资不够交税的,就不要把年终奖单独拿出来计税了。
举个例子。
老王每月税前收入5000,基本免征额5000,三险一金1125,一个儿子上小学可扣1000,首套房贷可扣1000,每月工资不需要交个税。
年终奖发了30000,如果单独计税,年终奖交个税900。
但如果合并征税,全年工资收入60000,加年终奖30000,一共90000,每年可扣除基本免征额60000,三险一金13500,专项附加扣除24000,税前扣除共97500,根本不需要交税。
所以,每月工资不够交税的,可得跟单位财务说清楚,年终奖不要单独计税,这个坑不能跳。
02
年终奖禁区:多发一块钱,税后收入反而少了!
由于年终奖特殊的计税办法,存在“多发一块钱,税后收入反而少了”的尴尬情况。
比如年终奖36000元,需要交个税36000*3%=1080元,税后收入34920元。
但年终奖多发1块钱,36001元,税率从3%跳到10%,个税36001*10%-210=3390.1元,税后收入32610.9元。
税前多发1块钱,个税多交2310.1元,税后收入少了2309.1元。
这是个大坑。
我们把这种“税前年终奖多发,税后收入少得”的情况称为“年终奖禁区”。
年终奖六大禁区是:
36001~38566.67
144001~160500
300001~318333.3
420001~447500
660001~706538.46
960001~1120000
比如年终奖发960001比960000多交个税88000.45,税后收入少了接近88000元!
发放年终奖一定要避开这六大禁区,哪怕发960001的你不差钱,那88000可以对葛老师精准扶贫嘛。
03
年终奖低效区间:多发一块钱,到手不到5毛
避开了年终奖禁区,还得提防低效区间:
多发一块钱年终奖,到手不到5毛,超过一半都交税了,不划算。
举个例子。
比如,发放税前年终奖39000元,交个税3690元,税后年终奖35310元。而税前年终奖36000元时,个税1080元,税后收入34920元。看起来前者比后者税后收入多290元,但你要知道单位税前多支出了3000元,这其中2710元都交了税。
这个年终奖发的效率太低了。这3000元不如通过其他福利来实现。
所以,在避开年终奖禁区的基础上,年终奖低效区间也要尽可能远离。
下表就是发放税前年终奖的六大禁区和六大低效区间。
那有什么办法可以直接避开年终奖禁区呢?
发放税后年终奖。
比如,发放税后年终奖33000元。其税前年终奖可以对应34020.6和36433.3两个数值,直接按税前34020.6元代扣代缴1020.6元个人所得税即可。
总结来说,避开年终奖禁区,远离低效区间。
谁要给你发36001,回家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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