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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少华解答延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养老保险是涉及民生的一件大事,备受城乡居民关注。11月3日,记者就延吉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问题,采访了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邓少华,请他就百姓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及新的政策作解答,以消除大家的疑问。

    记者:哪些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邓少华: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城乡居民,本人可以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记者: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邓少华: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城镇或农村户籍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的,本人申请,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以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缴足相应年份,再逐年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例:男性, 50周岁开始参保缴费,到60周岁时的缴费年限只能有10年,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在参保时先申请一次性缴纳5年,再逐年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累计缴费15年;二是逐年缴费到60周岁,再申请一次性补缴5年,达到累计缴费15年;三是逐年缴费到65周岁,达到累计缴费15年。

    记者:延吉市2014年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邓少华:延吉市2014年缴费标准是,高档:8436.00元;中档:6748.80元;低档:5061.60元。

    记者:超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邓少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城镇户籍居民,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缴费15年,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例:男性,62周岁开始参保缴费,按延吉市标准一次性缴费126,540元,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户籍的超龄人员不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记者:超龄人员一次性缴费标准是多少?

    邓少华:延吉市2014年一次性缴纳15年标准为126,540元;今后随着延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每年一次性缴纳15年标准也将同步调整。

    记者:超龄人员一次性缴费后,每月可以领取多少基本养老金?

    邓少华:超龄人员指当前年龄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以下数据为延吉市2014年标准,准确数据以缴费后计算为准,但上下差距不大。55岁约810元、56岁约820元、57岁约840元、58岁约850元、59岁约860元、60岁约880元、61岁约900元、62岁约920元、63岁约950元、64岁约980元、65岁约1020元、66岁约1060元、67岁约1120元、68岁约1190元、69岁约1290元、70岁约1420元。

   记者: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吗?

   邓少华: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享受国家正常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记者:在城镇居住的居民如何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邓少华:延吉市城镇户籍的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市社会保险局申请参保。
外地城镇户籍的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延吉市《房屋所有权证》或公安机关发放的延吉市《居住证》或延吉市《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到市社会保险局申请参保。

    记者: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居民如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邓少华:延吉市农村户籍的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籍地乡镇劳动保障所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到市社会保险局申请参保。外地农村户籍的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延吉市小营镇劳动保障所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到市社会保险局申请参保。

    记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基本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吗?

    邓少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记者:参保人员是否可以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邓少华: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经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中政府补贴部分需返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退还本人,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记者: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如何处理?

    邓少华: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时,需要清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

    记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如何处理?

    邓少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执行以下标准:丧葬补助金1,2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抚恤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按10个月计发;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抚恤金标准计算公式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15。缴费年限少于1年的,按1年计算。抚恤金标准低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部分的,差额部分返还给法定继承人。

    记者: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如何处理?

    邓少华: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执行以下标准:丧葬补助金1,200元。抚恤金以参保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为基数,按10个月计发。(信息来源《延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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