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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平:中国 古建筑 名词图解词典(13)

工具

      主要是指建造房屋的木工工具、瓦工工具和石工工具三大类。木工工具有墨斗、矩尺、锯、刨、锛、凿、铲、锉等:瓦工工具有瓦刀、抹子、煞刀、扁子、木敲手、刨子、方尺、平尺、灰板等;石工工具主要是指对石料进行加工的金属工具,如剁、斧、钢钎等。其中金属工具占大多数,金属工具产生于青铜器时代,东汉时期铁制工具增多,并且逐渐完善,明代家具和小木作结构形式的丰富,促使金属木工工具,向着精细化方向发展。根据金属木工工具的性能,可分为用于木材粗加工的“解斫工具”,用于削、刮等细加工的“平木工具”和用于榫卯制作的“凿别工具”,以及用于木材工艺的“雕刻工具”四大类。瓦工工具运用于屋顶的铺瓦、砖墙的砌筑、砖的加工等。使用现代机电工具制作古建筑构件,是近年来的新兴技术。(见图12-1)

杖杆

        古代匠人制作大木构件所依据的度量工具。各种构件的制作,如柱子、梁枋、榫卯等尺寸要求和具体位置,均记在“杖杆”上,“杖杆”较现代度量工具,具有不易记错,能准确找到构件位置的优点,因此,千百年来一直使用。“杖杆”一般采用红松、杉木等不易变形,且量轻质软的木材制作,“杖杆”分总杖杆和分杖杆。

总杖杆

      用于建筑施工的木工度量工具。“总杖杆”为木制,四面用刨子推光,稍长于单体建筑的开间,一般宽7厘米,厚4厘米。将尺寸写在“总杖杆”的全部过程,称“排杖杆”,排杖杆前要计算建筑物的尺寸,并默记在心。在“总杖杆”的1/2处画出中线,以中线向外计算尺寸,将计算出的尺寸画在“总杖杆”上。“总杖杆”分为四面,包括记录面宽尺寸和檐椽位置,建筑物进深尺寸和盘头线,柱高尺寸和榫卯长度,檐出尺寸等。因此,“总杖杆”也可以说是记录建筑总体尺寸的工具。

分杖杆

      用于建筑施工的木工度量工具。使用“分杖杆”排杖杆,应在总杖杆排出之后实施,“分杖杆”的制作,首先要计算出各个具体构件的尺寸,排杖杆时要反复核对,认为准确无误后,方可将尺寸记在“分杖杆”上。“分杖杆”排点,比总杖杆尺寸多而且烦琐,因此,排点时要求点线精确,线条均匀。

真尺

      古建筑施工用木制度量器具。根据宋《营造法式》中载,“真尺”的作用是为校正柱础与地面是否保持水平:《鲁班经》也记载:“凡创造屋宇,先须用坦平地基,然后随大小阔狭安磉平正。”磉,即柱础。据资料分析,“真尺”的做法,有许多种类,主要有一字真尺或直尺、地盘真尺、宋式真尺等。宋代真尺“长一丈八尺,广四寸,厚二寸五分。”中间“立表,高四尺。”古代匠人在长期的实践中,编出一些顺口溜,以指导“真尺”的使用。(见图12-2)

     古建筑木工工具中最为常见的工具,属解斫工具类。关于“锯”的产生,《物原》中载:“轩辕作锯”,又相传为鲁班发明,实际上在我国的旧石器时代,已经有了“锯”的雏形,新石器时代的“锯”使用范围扩大;在陕西、河南等地文化遗址中,发现丰富的“锯”的遗物,但前述的“锯”,均为石制或骨制。商周时期生产的青铜锯,增强了“锯”的性能,提高了生产力。此时的青铜锯,呈现两个发展走向,一是锯条意识,二是薄锯意识,但此时的“锯”仍以刀形锯、单刃锯为主。汉代时期铁器的广泛使用,增强了“锯”的刚度。经过千年的演变,到了明代“锯”定型为条状。因“锯”有切断功能,故文献中常将“刀”和“锯”连用,如《淮南子》:“良匠不以刀锯,不能以制木。”由“锯”衍生的锉锯,在古代也称为“错”。(见图12-3、12-4)

    木作匠人用于木构件细加工的平木工具,最初使用于南北朝时期,梁《玉篇》中载:“刨薄矛切,削也”,这是关于“刨”的最早记载,说明“刨”远远晚于锯的出现。至唐代,“刨”还作为刮削工具使用,属于刀类,因此,细加工的作用不显著;南宋时出现类似于今天的平推刨,从此大大提高了“刨”的作用。但草栿梁架的施工方法,又限制了平推刨在大木作上的运用。南宋以后古建筑小木作的发展,促进了“刨”的改进,特别是明代家具的发展,使明代的“刨子”形式更加丰富,出现槽刨、线脚刨等,《鲁班经》中记录的许多用刨制作的线脚、花纹和雕刻,就说明了这一点。(见图12-5)

拍子

     古建筑屋顶苫背时使用的铁制工具。由铁拍和曲柄组成,其作用是将苫背层(灰背和泥背)拍实,以利宜瓦。因铁拍部分状如杏仁,所以北京地区又将拍子称之为“杏儿拍子”。(见图12-6)

     古建筑地基施工工具的统称。因时代和地域的不同,“夯”的形式与制作材料也有所不同。考古发掘发现,在我国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有多处带有夯窝的住居遗址,当时使用的“夯”为木柱,称做“杵”,以后“夯”不断演变,出现了石质和铁质的“夯”,如石硪,而木质的“夯”,则更方便施工,如明清时期的雁别翅、拐子等。“夯”的使用,对提高地基的承耐力和建筑结构的稳定性,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见图12-7)

    古代施工用金属工具,古文献记载:“锸”,即“鍬”,与后世的锨同义,用于起土挖基。相传“锸”出现于夏禹时代,当时的“锸”为竹制,其形状与耒耜相同,春秋时期演变为铜“锸”,呈“凹”字形,刃薄且尖。四川郫县汉墓出土的石俑,手中所握的劳动工具,真实地反映了古“锸”的形象。

    古代木构件制作工具。战国时期普遍使用,此时的“斧”的前身,为商周时期的铜“斧”。早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就已经学会了制作石“斧”,石“斧”则成为各类铁“斧”的先声。一般认为,木工用斧可分为单斜面“斧”和双斜面“斧”两种。(见图12-8)

  目前的古建筑施工,铁“锛”仍是主要加工工具。“锛”有单斜面“锛”和双斜面“锛”两种形式。“锛”头套入长柄,匠人手握长柄,站立劳动。“锛”一般只用于木构件的粗加工,如草栿梁架等,其古代“锛”子的痕迹,至今依然清晰可辨。(见图12-9)

凿子

    古代木工凿卯工具,距今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出土大量带有榫卯的干栏式建筑构件,据此,可以断定,当时已经出现用于凿卯的专用工具,但并非金属质地,大约为骨制或石制。4000年前的齐家文化遗址中,发现红铜“凿子”,则是最早的打眼金属工具。根据古建筑木构件制作传统做法,“凿子”基本上可分为两种形式,即凿方眼的直刃凿和凿圆眼的曲刃凿。

    古代钻木打孔用的金属工具。河南偃师二里头发掘的商代早期青铜“钻”,是现存最早的实物,铁制“钻”在汉代普遍使用。根据钻头的形式,可归纳为四大类,一是圆柱两面刃,二是菱形钻体,三是扁平三角形钻刃,四是可拉动复旋的旋钻。但上述各种“钻”,均源于石器时代的骨锥。(见图12-10)

    古建筑施工用金属工具,多用于砖石的铺墁和石块的加工。“锤”的两端头均为平面,中间开卯口,穿木柄,或敲击凿与錾,或击打砖石料,是建筑材料制作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锤”源于石器时代击砸物体的生产方式,据考古研究表明,古代的铁锤,最轻的为1千克,最重的为6千克。

墨斗

    古代木工画线工具,即盛有墨汁的器皿,其基本组成部分有圆形或方形墨汁容器、用于绕线的圆轮和曲柄、线绳与班母等。线绳通过盛有墨汁的容器,蘸上墨汁,将班母挂于构件一端,使绳拉直,墨线弹在构件表面。石料与砖料的加工,有时也使用“墨斗”。相传,“墨斗”是由春秋时期的鲁班发明的。

    古代开凿石窟或崖墓等使用的凿孔打眼工具。汉代广泛使用,钎头做成斧刃、凹刃、月牙刃或扁刃,钎身为圆形或棱柱形,长30厘米左右。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夫妇墓,就是用“钎”开凿的。目前“钎”仍是古建筑施工中的主要石工工具。

    古代石料加工工具,主要用于石料的分割、打荒等粗加工工艺。长度在20厘米左右,“錾”头呈尖锥状。“錾”源于木工用的凿子,根据加工工序的要求,--般分为大小“錾”两种规格。汉代是石材使用丰富的时代,因此,“錾”的运用也十分普遍。目前“錾”在古建筑石构件加工中,仍发挥着作用。

铁楔

    分割石料用金属工具,长度约为15厘米,楔头为两斜面,刃钝而短。加工前,将若干“铁楔”放入事先凿好的空洞内,按等距离排列。根据石料加工的通常做法,如石块厚度在30~40厘米,“铁楔”之间距离则为8~12厘米。用小锤反复击打“铁楔”端头,使“铁楔”渐入石材纹理,石材旋即劈裂。据考古资料显示,“铁楔”最早于战国时期开始使用。

瓦刀

    古代瓦工使用工具。用于砌墙和宮瓦为带柄的长方形刀状工具。施工时匠人手操“瓦刀”铲灰,并将灰泥铺于施工面上。洛阳汉墓中发现的“瓦刀”,其长22厘米,宽4.3厘米,背厚0.5厘米,此遗物当为最早的“瓦刀”形式。(见图12-1)

灰抹子

     古代瓦工使用的工具,用于墙面和苫背抹灰,其作用是使灰泥表面光洁平整。据文献记载,河南鹤壁汉冶铁遗址出土的“灰抹子”,分为两部分,其直接接触灰泥的抹铁为长方形,背面为铁条把手,与后世的“灰抹子”基本相同。“灰抹子”仍是今天古建筑施工的重要工具。(见图12-1)

线锤

     古建筑简易测量工具,即吊线下端悬吊的重物,可用铁制制品,又称“线坠”,土办法中将碎砖捆绑充使用。“线锤”的作用,是为观察古建筑砌体或构件的垂直度,如墙体、柱子以及找中、画线等。使用时将“线锤”的上端,固定在需检测部位的顶端,下端的“线锤”将线拉直,看其与砌体是否吻合。

门光尺

     古代用以确定门窗尺寸的度量工具,又称“鲁班尺”、“鲁班真尺”。古人认为由此尺量得的门户,可耀祖光宗,故曰“门光尺”,由清廷营造司制作。运用“门光尺”推算门窗尺寸和吉凶定位方法,称“门光尺法”。“门光尺”的长度,等于营造尺一尺四寸四分,分为八等份,既表明营造尺寸,又刻有吉凶字样(四吉:财、义、官、吉;四凶:病、难、劫、害),清官式建筑的“门光尺”,规定有124种大小不同规格的“四吉”尺寸。(见图12-11)

压白尺

    古代推算建筑尺寸吉凶的度量方法和工具,广泛流行于民间,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在建筑设计中,受风水观的影响,堪舆家与工匠将木工尺与阴阳八卦、洛书九宫联系,创造了刻有一白、二黑、三碧、四绿、五黄、六白、七赤、八白、九紫字样的尺度,即“压白尺”。设计时建筑尺寸压白便为吉利,压白又分“尺白”与“寸白”二种,采用“压白尺”设计的计算方法,便称为“压白尺法”。

压寸白

    古代匠人在建筑施工中的计算尺寸,源于九星图的推演,流行于南方民间建筑,与压尺白同属于压白尺法。广州一带有“尺白有量尺白量,尺白无量寸白量”的设计原则,而民间多以寸白计算。根据九星图,配合九色得“一白、二黑、三碧、四绿、五黄、六白、七赤、八白、九紫”。房屋尺寸落在“三白一紫”均为吉利“寸白”,也称“压寸白”。早期文献多记寸白,而无尺白,说明寸白运用比尺白更早。寸白应用广泛,但运算过程较为复杂,使用工具有杖杆、曲尺等。

八方尺

     古代匠人在对多角度木构件施工时所用的木工尺,由尺墩和尺苗组成,内夹角为45°,适用于正八角梁的画线。

曲尺

     古代民间木工用尺,同时也用于砍砖,因其纵向尺和横向尺,构成“L”形,故俗称“曲尺”,也称“矩”。此种尺子纵向长,横向短,一般为4:3的比例,横向边刻有尺度,或两边均刻尺度,其夹角为90°,以求构件的直角。“曲尺”目前仍在使用。

六方尺

     古代匠人对六角形角梁放线、画线所用木工尺,由尺墩和尺苗组成,内夹角为60°。

日晷

     古代测向定时仪器,为圆形石质制品,最早的“日晷”,至迟出现于汉代,为平面式“日晷”,也称“太阳罗盘”。“日晷”表面刻有环形时辰,中间为晷针,以晷针产生的日影,确定时间方位。这种仪器被用于宫殿前面,以象征至高无上的皇权,大型宗教建筑前也有此物设置。

水池景表

      古代匠人用于“辨方正位”的测量工具,宋《营造法式》中记载的“水池景表”,由立表和池版二大部分组成,因其四周刻有水道,并存有水,故曰“水池景表”。其使用方法是“若地势偏邪,即以景表,望筒取正四方。”(宋《营造法式》)如若仍有疑问,则使用“水池景表”校正。其构造为水池版上立表,为“高八尺、广八寸、厚四寸”,“其池版长-丈三尺,中广一尺,于一尺之内,随表之广,刻线两道。”在日光下,日影不出刻线,则说明四方位正。(见图12-12)

中墩子

  古代匠人所采用的“抄平”做法。在施工前为了确定群体建筑的中轴线与正房台基高度,在房屋基址正中位置筑砌砖墩,此砖墩称“中墩子”,为了便于测量,一般设两座“中墩子”。

《考工记》

      全称《周礼·考工记》,是先秦时期一部重要的科学著作,作者不详,关于它的成书时间,一般认为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考工记》的内容,包含有六个部分,即“攻木之工”、“攻金之工”、“攻皮之工”、“设色之工”、“刮摩之工”和“抟埴之工”,记述了30多个工种。《考工记》“攻木之工”中的“匠人”,描述了西周时期的王城、宫殿、道路的形式,并对当时的建筑规划、施工技术、建筑测量等,做了具体的说明与解释,特别是对王朝的都城制度的记载,对千百年来皇宫的建造,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些重要的理论建树,一直为后世沿用。是一部十分珍贵的研究古代营造技术和建筑发展史的古籍文献。

《洛阳伽蓝记》

      北魏杨衍之著,与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和郦道元的《水经注》等,合称为北魏时期的三部杰作。《洛阳伽蓝记》流传有许多刻本。此书分城西、城东、城南、城北与城中五卷,分别叙述了北魏京师洛阳城的佛寺建筑状况,列举了70多座寺院,反映出北魏时期洛阳城佛教兴衰史,此书中不乏私家园林与舍宅为寺风气的记载,为研究北魏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建筑,提供了珍贵的文献资料。

《梓人遗制》

       民间有关木工建筑技术著作。作者为元初薛景石,原著已经佚失,现散见于《永乐大典》之中,根据元中统四年(1263)段成己曾为原书所作的序,可知此书包括古建筑中的大木作、小木作以及其他木工技术内容。书中记述了木制机械历史沿革;木构件的规定尺寸与计算方法;制作各种构件的功限,以及小木作图样等,可与宋《营造法式》参照阅读,是了解宋至元代建筑的宝贵资料。

《木经》

     民间建筑技术著作,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建筑专著,作者为北宋时期的浙东匠师俞皓,此书原稿已经佚失,沈括在他的《梦溪笔谈》中作了一些介绍,因此,才有《木经》部分文字的流传。《木经》一书在宋《营造法式》问世前,被当时的工匠奉为营造经典著作。我国古代的木构建筑发展至宋代,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但囿于古代匠人文化水平较低,建筑经验和施工技术,往往靠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传布和记录,《木经》这部建筑专著,虽然是“私家之言”,但对于改变当时阻滞生产力发展的局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既是对建筑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我国建筑理论发展的贡献。

《营造法式》

       我国古典文献中最为完善的一部设计与施工专业书籍,是研究宋代建筑以及中国建筑史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料,为后世建筑营造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营造法式》共计34卷,其内容包括:壕寨制度、石作制度、大木作制度、小木作制度、雕作、旋作、锯作、竹作、瓦作、泥作制度、彩画作制度、砖作和窑作制度、功限、料例以及诸作图样等。现行《营造法式》为宋将作监李诫于宋徽宗时期,“奉敕”在原《营造法式》的基础上重新编修的,此书刊行于宋崇宁二年(1103)。20世纪30年代,我国著名的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着手对《营造法式》进行研究,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完成《营造法式注释》卷上本的工作。

《天工开物》

      作者为明代的宋应星,是古代记录工农业技术成就的科学典籍,明崇祯十年(1637)问世,全书分上中下三卷,53000字,分别立目为:乃粒、乃服、彰施、粹精、作咸、甘嗜、陶埏、冶铸、舟车、丹青等,涉猎社会生产、社会生活、军事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陶埏就是烧制砖瓦,属建筑材料的制作。《天工开物》中的有关砖瓦的文字,全面总结了明代的砖制造技术和成果,从上述文字,可知砖在当时的使用情况,并了解砖的制造过程和技术要求。此书从17世纪传到国外,成为今天举世闻名的科学专著。

《园冶》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造园学专著,明末计成著,成书于明崇祯七年(1634)。全书共分三卷,一卷包括总论及装折等四篇,二卷专论栏杆,三卷为门窗、铺地、借景选石、掇山等全部内容,并辑录200多种图样。此书虽然侧重于建筑理论、建筑形制和建筑艺术,但也反映了一些房屋结构形式,特别是江南园林建筑空间构造。此书用典用字,艰涩难懂,且述及江南一带工匠秘诀,更为人所不知,故后世有《园冶》注释本问世,其中张家骥的《园冶全释》,为研究《园冶》提供了可靠资料。

《鲁班经》

      古代营造书籍。其前身为明万历年间刊行的《国史经籍志》中的《鲁班营造正式》,又称《匠家境》。全书共分三卷,一卷叙述施工规范与施工要求,二卷专门论述桥梁、仓廪、钟鼓楼以至于交通工具与家具等,三卷为“相宅秘诀”,反映了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此书收录内容十分丰富,颇受民间匠人喜爱。《鲁班经》约成书于元末明初,是流传至今的民间木工行业专业著作。

《工段营造录》

      古代营造书籍。付梓于清乾隆六十年(1795),为《扬州画舫录》中的第十七卷,清人李斗所著。此书辑录了一些官式建筑样式,部分施工做法以及用料规定等,基本保留了清大式建筑的构造特点,同时也有·-些园林建筑、室内装修等江南民居特色的反映。对研究南方民间建筑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工程做法》

       清代官方颁布的标准建筑设计规范,是继宋《营造法式》之后的又一部全面系统的建筑专用书,问世于清雍正十二年(1734),因由清工部刊行,故常称清工部《工程做法》,书封面则名为《工程做法则例》,全书共74卷,记录了17个专业,20多个工种。基本上可分为房屋营造范例和工料估算两部分。本书的突出成就,是明确大式与小式之分,其斗口计算标准,在运用上更加简约明了。《工程做法》至今仍为古建筑设计与修缮的依据。

《闲情偶寄》

     清代李渔著,最初刊刻于清康熙十年(1671)。《闲情偶寄》六卷的《居室部》系统地论述了建筑空间结构与造园理论,并在建筑装修方面有许多建树,匠心独运,超凡脱俗,充分反映了丰富多彩的江南民居形式,是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理论与南方民居结构的重要文献资料。

《营造法原》

      古代营造典籍。成书于20世纪20年代,姚承祖著,张至刚增编。姚承祖继承祖业,在其祖父的《梓业遗书》的基础上,经过整理加工,撰成讲稿,全书32000多字,图80多种。张至刚将全书编为16章,共135000字,128幅插图,图版51幅。此著全面地论述了明清时期的江南建筑,系统总结了民间建筑技术和施工做法,对研究南方民居和园林艺术,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清式营造则例》

    简称《清式则例》,明清时期建筑结构和中国建筑史的重要硏究著作,特别是对明清古建筑的设计研究,有着十分积极的指导意义。此书由我国著名的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在清工部颁布的《工程做法》及其本人所编纂的《营造算例》的基础上,对当时古建筑进行大量的调查,并反复推敲与科学论证,经多年努力,于1934年由中国营造学社出版,目前仍盛行于古建筑学界。

《中国住宅概说》

      中国民间建筑研究专著,作者为中国著名建筑学家刘敦桢。全书从新石器时代至清末长达7000年的历史入手,分析研究了我国传统建筑的发展脉络和演变轨迹,介绍并阐释了明清以来各类民间建筑的类型、结构以及特色等内容。全书5万字,插图132幅,图文并茂、内容详实,是研究古代民居建筑的重要文献。1957年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清官式石桥做法》

    此书为专门介绍清代建桥的技术著作,是研究中国古代桥梁的重要参考资料,作者王壁文,由中国营造学社于1936年出版。作者因“清代桥梁做法,未著录《工程做法》”,又鉴于古代桥梁“偶见于档册,簿录,桥记,方志与乎私家文集者,又皆寥寥数语,无俾工事”,故根据其所发现的工匠造桥的“秘藏底册”编著而成。全书分石作、瓦作、土作、搭材4章。本书将清代的桥梁分为券桥和平桥两类,并对桥梁的长宽、券石的尺寸、桥高的确定、栏杆的做法、桥梁的砖瓦材料以及挖土打桩等具体技术问题作了阐述。

《中国古代建筑史》

     当代研究古建筑发展历史的重要著作,由著名建筑学家刘敦桢主编。全书共分7章,60多万字。书内容详实,旁征博引,系统地论述了我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建筑成就和发展脉络,再现了古代营造技术和工艺特征,对古建筑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1980年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国建筑类型与结构》

      古建筑类型与建筑历史研究专著,由著名建筑史学家刘致平著。全书共分三章,60万字,此书将古建筑分为城市、宅第园林、陵墓、庙、会馆以及宗教建筑8大类别,并就其建筑特点、工艺成就、制度做法、地方特色以及构造形式等方面,做了缜密详细的介绍与研究,是研究古建筑历史演变实用性很强的专业著作。1957年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有巢氏

       相传为我国远古人类住居建筑的创始人,巢居建筑的发明者。据文献记载,有巢氏为防御野兽的袭击与虫蛇的叮咬,在“人民少而禽兽众”的上古时期,创造了在树上建造房屋的方法,从而奠定了中国古代干阑式建筑的结构基础,成为我国木构建筑的滥觞。

老子

    我国春秋时期著名思想家,道教创始人。在他所著的《道德经》中,老子以道为中心,阐述了宇宙万物的演变规律,揭示了客观世界的“有”与“无”的对立统一的本质。《道德经》第十一章说:“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此论深刻地反映了建筑的最本质的内核,即空间。老子有关建筑的精辟论述,对后世空间理论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老子也因此成为古代建筑空间理论的奠基人。

鲁班

     我国春秋时期的能工巧匠,鲁国人,亦称公输班、鲁般。鲁班生于鲁定公三年(前507),卒年不详。据古籍文献记載,鲁班发明了许多的木工工具,如曲尺、墨斗、刨子、凿子、钻等,曲尺被后世尊为鲁班尺。他还工于军事设备的制造,如他发明的攻城用的云梯。《列子·新论》中记载他雕刻凤凰的传说,说明他还是精于篆刻的雕刻家。2000多年以来,鲁班的故事和他的建造技艺,直流传,他的名字逐渐被神化,后世工匠奉鲁班为木工和营造的祖师爷,由于鲁班的名字广为传诵,一些结构巧妙的建筑,常常会被附会为鲁班建造。关于鲁班的生平业绩,主要见于战国时期诸子著作与明代《鲁班经》一书。

王尔

   我国古代能工巧匠,春秋时期人。见于古籍文献记载,如《晋书·载记·赫连勃勃传》中统万城的修建,曾“延王尔之欹工”。《韩非子·奸劫弑臣》:“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以成方圆。”《淮南子·本经训》:“王尔,古之巧匠也。

伍子胥

    名员,字子胥,生年不详,卒于公元前484年。据《吴越春秋》记载:伍子胥为建国都,曾“相土尝水,象天法地,造大城四十七里”。于周敬王六年(前514),帮助吴王阖闾,建起了历史上著名的阖闾城。

墨翟

     我国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之一,著名的学者,对古代的筑城技术及设计颇有建树。《墨子》一书反映了他的城防思想体系,其论述古代宫室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成为后人研究传统建筑的重要文献。

李冰

   我国古代著名的水利工程专家。生卒年不详,据东晋常璩《华阳国志》记载:李冰为秦昭襄王五十一年(前256)时任蜀郡太守。曾主持四川成都都江堰、陕西郑国渠与广西灵渠三大水利工程营建。

阳成延

      我国古代著名城市规划师与设计师。据《史记》记载:阳成延原为刘邦军队中的一名“军臣”,“后为少府”,具体管理土木营造之事。汉室初定,战事尚未平息,阳成延在萧何的主持领导下,曾先修复幸存下来的秦兴乐宫,后又修建未央宫扩建长安城。

李冲

      北魏陇西狄道(今甘肃临洮)人,字思顺,官至尚书仆射、宰相等职。《魏书·李冲传》记载,此人“机敏有巧思”,曾主持洛阳明堂、圜丘、太庙及洛阳新都的营造工程。

李春

     我国隋代著名工匠,生卒年不详。现存世界上最早的敞肩石拱桥即赵县安济桥,便是在李春的主持下建造的。据史书记载,隋大业年间(605—618),李春用了十二年的时间,完成了石桥工程。据《赵州志》与《正定府志》记载,自唐至清,发生大地震12次,安济桥却安然无恙。李春也因安济桥而永垂史册。

宇文恺

   隋代著名的建筑工艺学家,生于公元555年,卒于612年,鲜卑族人,历任隋朝将作大匠、工部尚书等职,据《隋书》记载:宇文恺“多伎艺”、“有巧思”。他一生最大的功绩,是规划建造了隋大业城和洛阳城;他对机械的运用,也十分娴熟,为隋炀帝设计了“其下坐数千人”的大帐和轮轴转动式的“观风行殿”。他设计的明堂建筑模型,准确地使用了比例尺。由于他的业绩显著,被唐时编纂的《隋书》列入传记,作为建筑设计师载入正史者,在中国历史上可谓寥寥无几。宇文恺著有《明堂图仪》等建筑专著。

阎立德

     唐代建筑师与工艺美术家,陕西西安人,生年不详,卒于656年,生于工程世家,唐太宗贞观初年任匠作少将,后升任匠作大将,曾主持修建长安外廓和城楼,与其兄弟阎立本完成了唐太宗昭陵的营建工程,死后追授吏部尚书、并州都督之职。

李诫

     北宋著名建筑技术与理论专家,建筑师。李诫,字明仲,河南新郑人,生年不详,卒于公元1110年,曾任将作监主薄、少监、将作监等职。在任十多年间,曾主持修建许多大型工程,主要有辟雍、尚书省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等。其建筑施工经验丰富,建筑艺术造诣深厚。李诫著有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官颁土木营造专著即《营造法式》。

俞皓

     五代至宋初时期的著名建筑匠师,浙江杭州人,曾任杭州都料匠,掌管建筑设计、施工,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建筑理论上造诣颇高,著名的《木经》一书,即为俞皓所著。宋太宗年间,俞皓曾奉敕主持建造了开封开宝寺木塔,这座塔在当时的筑理论上造诣颇高,著名的《木经》一书,即为俞皓所著。宋太宗年间,俞皓曾奉敕主持建造了开封开宝寺木塔,这座塔在当时的京师中,是最高的建筑,且“制度甚精”,此塔向西北倾斜,有人问之,俞皓解释说,京师地区西北风较大,而且没有山阻挡,当风“吹之不百年,当正也。”留下一段建筑史上的佳话,被北宋的欧阳修称之为“国朝以来木工人也”。

刘秉忠

    元代著名的城市规划师与设计师。据《元史》记载:刘秉忠为河南郑州人,“八岁入学,日诵数百言”,博览群书,精通天文、地理、律历等。他曾主持元大都新城的建设,以《考工记》中“匠人营国”为基本规划思想,并作适当变通,经20多年的努力,完成营建任务,使这座古城更加恢弘大气,雄壮规整,其规模之大,是当时世界上任何一座城市所不可比拟的。

也黑迭儿

    元代著名城市规划与设计师,阿拉伯人,生卒年不详,与刘秉忠同时主持元大都的城市建设。

郭守敬

   元代杰出的科学家,著名的水利工程专家,据史书记载,元大都的交通枢纽惠通河,就是由郭守敬主持疏浚的。同时,他又规划修建新渠,汇成湖泊,流入惠通河。在他主持修建的水利工程中,全部采用砖石砌筑,干道与支道作用明确,主次分明,其规划十分科学合理。

计成

    明代著名的造园学家,生于明万历十年(1582),字无否,江苏吴江(苏州)人。据其所著《园冶·自序》中载,他自幼喜好绘画,“性好搜奇”。早年游历江湖,惯看名园胜景,于是留心造园之事,中年回归,偶得为人叠山造园机缘,方显才专艺能,自此,以园林营造为生计。他总结前人造园经验与技术,著有《园冶》一书,成为世界上第一部专述造园学的著作。

蒯祥

      明代著名的工匠,正史中未见记载,据《苏州志》记载:蒯祥江苏苏州人,生于1398年,卒于1481年,最初授予营缮所丞职务,后官至工部左侍郎,“食从一品禄”。他一生主持修建了不少的大型

建筑,如明永乐十五年建北京宫殿,十七年参与“拓北京南城”,蒯祥不但善于组织施工,而且精于设计制图,彩画技艺很高,“能两手握笔画龙,合之如一。”他不需测绘,建筑安装则不差毫厘,并且有图样和定制依据。

李渔

    清代著名戏曲家。园林学家,生于1611年,卒于1680年,字笠鸿,后改为笠翁,浙江兰溪人。明末清初,主要从事传奇小说与戏曲的创作,同时对造园艺术和房屋建造颇有建树,著有《笠翁十种曲》、《闲情偶寄》等著作,其中《闲情偶寄》中的“居室部”,录入“房舍”、“窗栏”、“联匾”、“山石”、“窗壁”5部分内容,并阐明其精辟论述,对今天的园林建筑设计,仍具借鉴意义。

李斗

    清代园林建筑艺术家,字艾塘,根据他的自序,其人“疏于经史,而好游山水”,经常来往于“诸工段间”,诸工段即为清乾隆帝南巡,在扬州瘦西湖两岸营建的园林工程,李斗对此工程,“阅历既

熟”,并编著《扬州画舫录》一书,其中第十七卷《工段营造录》记述了园林建筑的施工做法以及料例等内容,是研究清代园林工程的重要资料。

雷发达

     明末清初建筑匠师,字明所,江西建昌(永修县)人,后迁居南京,生于1619年,卒于1693年。清初应募朝廷服役,曾参与北京故宫太和殿的修建,因其木工技艺高超,被“敕封”为工部营造所长

班,掌管内廷营造工程,时人誉之“上有鲁班,下有长班”。雷发达后人,继承祖业,为皇宫营造及陵园建设做出了突出的成就。

雷金玉

      清代著名建筑师,生于1659年,卒于1729年,为雷发达之子,继承父业,担任长班之职,同时掌管圆明园楠木作样式房工作,对圆明园的建造做出了贡献。

梁九

     清代建筑匠师,顺天府(北京)人,木匠出身,生于明天启年间,卒年不详。曾为冯巧之徒,后接替其工部任职,负责皇宫建筑设计与营造事务。康熙年间,太和殿被焚毁,梁九负责重建,并亲自动

手制作1:10的模型,其外观形制、结构尺寸,真实地再现了太和殿原貌。

姚承祖

      清末江南营造专家,生于1866年,卒于1938年,江苏吴县人。字汉亭,号补云,曾任鲁班会会长,后于苏州工业学校工程系任教。苏州许多住宅寺庙、园林工程均出于他的手笔。晚年的姚承祖在其祖父《梓业遗书》的基础上,结合建筑实例,绘有《补云小筑图》,著有《营造法原》初稿,为研究江南民居建筑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朱启钤

      (1872—1964),我国古建筑研究的奠基人,著名古建筑专家,贵州开阳人,曾在北洋政府任交通总长、内务总长等职,后任“中国营造学社”社长。1917年弃政从商,1919年获宋官修的《营造法式》一书,并由商务印书馆影印出版,1925年筹办“营造学社”,后得到中美庚款基金会资助,于1930年2月成立“中国营造学社”,1949年后供职于中央文史馆,并任古代文物修整所顾问。出版、校对或发表的专著与论文,主要有《哲匠录》、《三儿图》、《蠖园文存》、《芋香诗录》、《题姚承祖补云小筑卷》、《中国营造学社缘起》、《元大都宫苑图考》等。他为中国古建筑的理论研究,做出了开创性的工作,为古建筑研究事业和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基础,并在城市建设、文物保护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梁思成

        (1901-1972),中国现代建筑学家、建筑教育家、建筑史学家、著名古建筑专家,广东新会县人,192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后入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专攻建筑,回国后任中国营造学社主任,1946年创办清华大学建筑系并任主任,两年后,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他长期致力于中国古代建筑的研究,曾运用科学的测量勘察方法,对全国的古建筑进行调查与分析,发表了《正定古建筑调查》、《大同古建筑调查》等许多研究论文,著有《中国建筑史》、《清式营造则例》、《营造法式注释》、《中国建筑史图释》等专著。关于他的研究成果和保护传统文化的卓越成就,可见于《梁思成文集》4卷。

刘敦桢

      (1897-1968),中国建筑历史学家、建筑教育家、著名古建筑专家,字上能,湖南新宁人,曾留学日本,毕业于东京高等工业学校建筑科,回国后,任职于中国营造学社,对国内大量的古建筑进行了

详细的调查与研究,发表有《佛教对于中国建筑之影响》、《大壮室笔记》等许多论文,著有《中国住宅概说》、《苏州古典园林》、《中国古代建筑史》等专著,为中国建筑史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他的研究成果已编入《刘敦桢文集》··书出版。

林徽因

    (1904-1955),女,原名徽音,福建闽侯人。著名古建筑学专家,1924年留学美国,就读于宾西法尼亚美术学院,同时进修建筑系课程。1928年3月与著名学者梁思成结婚,1931年在北京加入中国

营造学社,至1946年的十几年间,她与梁思成等人,走访中国的许多地方,对古建筑进行实地调查,获取大量的一手资料。主要著述有《论中国建筑之几个特征》、《平郊建筑杂录》、《晋汾古建筑预查》、《中国建筑史》(辽、宋)、《中国建筑发展的历史阶段》等,她创作的文学作品,已收入《林徽因文集》。

单士元

   (1907—1998),   我国著名古建筑专家,祖籍北京,192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曾以胡适之为师,主要研究历史学及金石学。曾任大学讲师、教授。毕业前曾加入清室善后委员会,长期担任故宫文献馆馆长。1933年成为中国营造学社成员,之前与他人共同完成《营造法式》的校对工作,解放后任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建筑科学研究院历史与理论研究室代主任、北京出版社编审、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史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他的主要著述有《中国古代建筑艺术成就论文集》、《明代营造史料》等。

于倬云

    (1918—2004),我国著名古建筑专家。国家文物局古建工程委员会委员,故宫博物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4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学院建筑系,曾长期从事设计工作和文物资料整理工作,1979年任故宫博物院古建部主任。主要成就是制定《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发表与出版的论文和著作,主要有《紫禁城宫殿》、《中国美术全集·宫殿建筑》及《斗栱的运用是我国古代建筑技术的重要贡献》等。半个世纪来,于倬云主持设计或修复、维修的古建工程近百项。

龙庆忠

    (1903—1993),著名古建筑专家,江西永新人,字非了。1925年留学日本,两年后考入东京工业大学建筑科。抗日战争前夕,曾供职于商务印书馆,后在河南省政府与建设厅担任技术职务。1932年加入中国营造学社。“七七事变”后先后在中央大学、同济大学、广州大学等院校任教,1949年后任中山大学工学院院长。主要著述有《穴居杂考》、《开封之铁塔》、《中国建筑与中华民族》、《论中国古建筑之系统营建工程》以及《天道、地道、人道与建筑关系》等。

刘致平

      (1909—1995),著名古建筑专家,建筑史学家,辽宁铁岭人,1932年毕业于东北大学建筑系,1934年加入中国营造学社,历任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历史及理论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考古学会委员、中国建筑史编纂委员会副主任等职。他的主要研究成果为杭州六合塔测绘及修复设计,河北正定隆兴寺及赵州石桥的修复设计,调查研究北京、云南、四川民居,《工程做法》补图,编绘《中国建筑设计参考图集》等,主要著述有《云南一颗印》、《中国伊斯兰建筑》、《中国建筑类型及结构》、《中国住居简史》等,。刘致平是继梁思成、刘敦桢之后,我国卓越的古建筑专家,对古建筑的研究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陈明达

     (1914-1997),著名古建筑专家,湖南祁阳人,1932年加入中国营造学社,1949年前曾在重庆等地任技术职务,1953年任文化部文物局工程师,以后又担任文物出版社编审、建筑科学研究院历史

理论研究室研究员等职。曾协助梁思成、刘敦桢查阅历史文物资料,整理绘制古建筑图纸,随同梁思成、刘敦桢考察西南地区古建筑,并发掘四川彭山崖墓,掌握了一手的建筑结构和崖墓分布图。主要著述有《应县木塔》、《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中国古代木结构建筑技术》等,他的研究论文已收入《陈明达建筑与雕塑史论文集》一书。

莫宗江

     (1916-1999),著名古建筑专家,广东新会人,1931年加入中国营造学社,成为梁思成的助手。在师从梁思成期间,曾赴山西、河北、陕西、河南、山东和西南地区等地考察测绘古建筑,在营造学社任副研究员和抗战胜利前夕,曾参加大新古墓的发掘与研究,绘制大量的古建筑图形。1949年后曾协同梁思成创办清华大学建筑系,任教授。主要著述为《中国古代建筑史初稿》中的隋至元部分,主要论文有《山西榆次永寿寺雨花宫》、《涞源阁寺文殊殿》、《宜宾旧州白塔宋墓》等。

工官制度

     我国历史上关于宫室建筑、城市规划、技术要求、组织工料以及组织施工的一系列规范与制度的总称。“工官制度”在我国有以下儿方面特点:

     一、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和官职,“工”为商代的工匠官吏,是最早的工官职务,以后各代设司空、将作监等;

     二、制定规范,推行标准化,如宋《营造法式》就是“工官制度”的产物;

     三、主持建筑设计、管理施工、组织工料等。清末包工商的出现,则标志着“工官制度”所调整的生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工部

      管理建筑设计、施工以及水利工程等百工之事,为古代官署名,六部中之·一部。最初设于隋代,唐以后各代沿用不辍,“工部”设尚书,为“工部”最高行政职务,下设侍郎、郎中、员外郎等职。明代的“工部”下设营缮所,其中部分官员,为工匠出身,如木工蒯祥和石工陆祥。清代的“工部”只掌管“外工”,“内工”由内务府负责。清代的施匚典籍《工程做法》就是由工部制定的。“工部”为规范古建筑施工和设计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样房

     清廷管理皇家园林、陵墓、宫殿以及皇室工程的部门,属内务府辖,也称“样式房”。主要工作是负责工程设计图的设计规划,“样房”制作的作品,主要有烫样和画样,烫样即建筑设计之稿本,是由硬纸板制作的建筑模型,画样即建筑设计图。

     我国古代器皿制作与建筑施工,一般均是“有图在先”。汉代初期已经有了图样;隋时期使1∶100的模型,说明至迟在隋代,工匠就学会了使用比例尺;清代的雷氏家族,相继7代做“样房”掌案,被世人尊称为“样式雷”。清代的“样房”是继承了古代习惯做法,设立的专门设计机构,标志着建筑设计规范化的完成。

烫样
    清朝宫廷内建筑设计图样,制作材料为草板纸,按照事先绘出并有一定比例尺的图样,经过熨烫加工而成。有五分样、一寸样、二寸样、五寸样等,比例从I:200至1:20不等。现有清样式雷所作“烫样”遗存。

算房
     清廷工部下属的一个专门负责工程预算的机构。样房所做的建筑样式,经皇帝钦准后,则交由“算房”估算工料,并编造各工种的做法。古代大型的建造工程,使用人工从数万到数百万,能在短时期内完工,这一史实也证明当时估算方面的科学管理。宋《营造法式》中的“功限”和“料例”,是官方对人工和材料计算方面的规范;清代专门设置“算房”,则是对科学管理的继承与发展。而“算房”使用的《做法清册》更是对清《营造算例》的具体化。
     清代的“算房”工作为世袭制,比如,被誉为“算房梁”的梁九一门和“算房高”的高云家,为清代“算房”的几代名人。“算房”也承担着核销工作,故也将营缮司料估所和营造司销算房通称为“算房”。
将作监
    古代管理皇家宗庙、宫室营建、陵墓建筑、水利工程等土木建筑的官职名称,“将作监”是继商周掌管营造的司空之后产生的。秦朝设将作少府,汉代承袭此制,汉景帝时改为将作大匠,隋代改称“将作监”,唐宋时期仍然沿用,元代则改为将作院,但并不管理营造建筑事务,到了明代“将作监”被废除。“将作监”属于古代工官制度,“自有史以来,历代都设置工官,管理百工之事”(《营造法式注释》)。“将作监”代表各代王朝行使建筑管理职责,对于我国实行古建筑的标准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宋《营造法式》一书,就是由身为宋代“将作监”的李诫重修完成的。
都料匠
     古代对营造匠师的称呼,“都料匠”不是官职,属于专门从事建筑设计绘图的匠人之列,与今天的建筑师相似,有时“都料匠”也参与施工。唐柳宗元在其所著的《梓人传》中说:“梓人盖古之审曲面势者,今谓之都料匠,”梓人即木匠,文献记载曾建“开宝寺塔”的宋代的俞皓,就是当时著名的“都料匠”。明代以后有不少的“都料匠”,成为工部的官员,对规范施工和建筑的标准化做出了贡献。

囿人
     我国占代掌管皇帝涉猎行乐与提供生活资料的专职官员。囿字的本意,是蓄养禽兽的园地,不具后来的园林意义,据资料分析,“囿人”具有军人性质。“囿人”的设置出现于西周时期,其记载见于《周礼·考工记》,“囿人”,包括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据记载,早在尧帝时期就已设立了专门管理苑囿工作的“虞人”,“囿人”即“虞人”的延续。
共工
     为传说中上古时期舜帝设置“共理百工之事”的官职,管理建筑营造、水利工程等事业。

住坐
    古代营造匠人和工官制度管理方式的统称。明初编入工部编制,为常年固定在工部作坊的匠人,称“住坐匠”,此管理方式称“住坐”。“住坐”作为明代统治阶级对古代技术工人的管理制度,产生于明初大规模城市建设的背景之下。明中叶受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影响,“住坐”匠人逐渐脱离对工部的人身依附关系。

输班
    古代统治阶级对营造匠人的管理方式和对其管理下的匠人的称谓,前者称“输班”,后者称“输班匠”。“输班”与住坐同时出现于明代,但“输班”与住坐有本质的不同,“输班”匠人为自由匠人,基本上不受工官制度的约束,在经济上实行“匠班银”的税收制度。清初,“输班匠”最终取代了住坐匠,从而引发了建筑承包商的产生。

待诏
    元代工匠称号,一般由官方对优秀工匠授予,关于“待诏”的记载,可见山西高平仙翁庙大殿鸱吻,其表面刻有“潞州上党县北和村申待诏”字样,“待诏”在宋代时,仅为画院内画家的官秩,元代则扩大到工匠队伍。

六工
     我国古代所设工种名称,见于《礼·曲礼》中的记载,所谓“六工”,即:土工、金工、木工、兽工、草工、石工,设置于商周时期,又称“天子六工”,其中的石工设置,标志着在我国古代奴隶社会,在铁器尚未使用时期,石构建筑已有了相当规模的发展。

司空
    古代掌握土木建筑的官职,相传设于唐虞时代,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载:“虞作司空,平水土。”空,即穴居,“司空”最早的具体任务,是管理穴居之事。

八作司
     古代掌握土木建筑的官职,设于宋代,属工部管辖,据《宋史·职官志》中载,“八作司”分为东八作司与西八作司,掌京城内外城修缮之事。

匠人
     古代从事营造管理的官职,设置于周代,主要掌管城市规划测量、建筑设计与施工以及仓廪、道路、农田、水渠等工程建设。《考工记》中对“匠人”有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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