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目前理论界和学术界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试图从不断变化着的经济现实入手,通过考察市场经济与道德的结合点——人的主体特征的拓展,力求找出市场经济·人·道德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为制定适合时代进步需要的道德规范提供必要的依据。
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目前理论界和学术界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试图从不断变化着的经济现实入手,通过考察市场经济与道德的结合点——人的主体特征的拓展,力求找出市场经济·人·道德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为制定适合时代进步需要的道德规范提供必要的依据。
(一)
考察市场经济与道德的相互关系,关键在于找出二者的现实结合点。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是一切活动和一切关系的承担者、表现者和实现者。人既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又是道德活动的主体,以人为中介,“市场经济·人·道德”构成有效的双向传动系统。一方面,市场经济拓展了人的主体特征,促进了人的主体特征的发展,而人的主体特征的合理拓展和发展又呼唤着新的道德体系的建立;另一方面,新的道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则通过对人性主体特征的根本润泽,进而促进市场经济更加有效、合理、协调地运作。因此,市场经济与道德二者的现实结合点,就是从事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处在复杂社会关系之中的人。
市场经济对人的主体特征的拓展是全面而深刻的。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意识属性三方面基本特征。从自然属性方面来看,人是自然存在,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必须不断地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等的交换,来掇取生活资料。因此,人在客体世界面前成为主体首先靠的不是他的理性和意志,而是向客体世界索取需要。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了满足需要是主体构成的最原初的根本,追求功利和欲望的满足则是人从事各种活动最深层的驱动力,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2页)而市场经济则具有以获取利益为归宿的属性,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原则将经济主体的利益动力充分释放了出来,调动了人的积极性,极大地强化了人的求利心理。市场经济以交换为内容,以肯定不同的利益主体为存在前提。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利不仅是人们安身立命的条件,而且获得了社会的肯定与保护;不仅具有存在的合理性,而且作为基本的善得到了社会道义上的辩护。从社会属性方面来看,作为从事经济和道德实践的人不是孤立的,而是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之中,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能够从一般的自然存在上升为社会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734页)还说:“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4页)而市场经济则是社会分工基本上生产社会化的产物,是高度分化基础上的高度整合,市场本身就是各种交换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复合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有被社会所承认和接受的劳动,才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因此,以交换为目的,以市场为纽带,人们相互之间确立了以互利互惠为特征的利缘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每个人在交易中只有对自己来说才是自我目的;每个人对他人来说只是手段;最后每个人既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它作为交换的自然条件是预先存在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472—473页)这种互为目的和互为手段的市场经济条件,决定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社会整合的要求更加迫切,人的社会化程度更高。市场经济原则要求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生产出备受社会欢迎的价廉物美的商品,这本身就包含着社会责任感、益于他人、以人的普遍性存在为人的个别性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等道德观念,这也正是社会整合赖以实现的基础。从意识属性方面来看,人具有高度发达的思维器官,是有意识、能思维的存在。人正是凭借自身特有的理性能力,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从而确立了自己的主体地位。费尔巴哈有句名言:“没有精神的肉体是动物,没有肉体的精神是神,肉体和精神的统一才是人。”20世纪以来,尽管心理学、经济学、行为科学等揭示了对理性的过分崇拜将会导致独断、疯狂,甚至灾难,但是理性作为人的基本属性的观点始终没有动摇。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法制经济,崇尚理性则是它的内在要求。这种要求赋予市场主体按自己意志作出决定和采取行动的自主的自由,同时也赋予主体遵循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和严格按照市场规则操作的自律的责任。自主和自律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的理性要求,它促使人们创设规则,订立制度,完善法律,并为开发人的潜能和创造天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可能和条件。
理性是相对于人的自然本能、情欲、激情等非理性而言的,它是后天培养起来的以正确运用智力为特征的人的高级属性。在道德生活中,理性能力表现为个体自觉自愿地接受合理的道德约束。如果把欲望比喻为一匹暴躁的烈马,那么理性就是一位技艺高超的驭手;如果把私欲比喻为奔腾不息的河流,那么理性就是一道坚实的闸门。理性的约束并不以否定个体利益为代价,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有句名言:“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理性的作用就在于对各种利益作出全面而合理的理解。如果否定个人需求的欲望,道德就会变成一句空谈;如果否定社会利益,那么便没有什么道德可言。理性通过对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合理界定,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约束在适当的“度”的范围内,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理性的塑造已经成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道德体系的关键。
(二)
我国目前正处在市场经济发育的早期,与之相适应的新的道德体系正在形成和构建之中,这时主体特征中的自然属性优先得到肯定,加之对过去虚伪的、抽象的道德说教的矫枉过正,使得人的自然需求受到畸型关注,导致物欲横流、贪婪攫取以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的横行,而人的社会责任、公共义务、崇尚道德等属于社会属性的东西却被忽略了。但作为对立的一极,作为人性中向善求圣的一面,在理性光辉的映照下,也时常闪烁出集体主义、大公无私的光芒。于是,现实中道德观的冲撞在所难免,义与利、传统与现实、现实与理想等的冲突异常激烈。因此,正确运用理性力量对人的自然本性加以干预和节制,实现自然性向社会性、个人利益向社会利益、权利向义务的转化,已成为我国道德体系建设的迫切任务,而恰恰是市场经济呼唤秩序的内在要求启迪人们的智慧,为人的理性的发展创造了机会,提供了可能和条件。市场经济拓展了人的自利与利他的双重特征,而协调二者合理发展的理性能力也同时得到了发展。
东岳论丛 高声明,于春明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