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出现了“虚拟现实”、“虚拟世界”。如何从哲学角度理解和把握这一新“事物”呢?
“虚拟现实”、“虚拟世界”的本质应当在“虚拟”二字中。既然是“虚”,就是非现实的,非客观的东西了;既然是“拟”,表明这个“世界”、“现实”的非本源性,而只是对现实的一种反映,一种全新的反映形式。
但是由于其具有非常逼真的“现实”性,好象又不能简单地以“主观性”来解释它的本质属性。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呢?
由于它的存在依赖于信息,而维纳关于信息属性的名言“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不懂得这一点的唯物论,在今天就不能存在下去”,让我们更难说清“虚拟现实”的本质了。
“虚拟现实”还可以创造出现实世界并没有的虚拟世界,构造出对于现实来说是不可能的可能性。借助于计算机网络它能够创造出一个超越于人的主观性的非实在的“可能世界”(而这个世界真实地存在于网络之中,但是它是“客观”的吗?真说不清)。
我以为,由于这是全新的反映形式,已往的哲学认识论和反映论似乎不能很好地解释它,它的出现需要哲学认识论上进行创新和发展了!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