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第三届十九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2年5月22日在公司职工之家召开。应到职工代表61人,因病因事请假0人,实到职工代表61人,符合召开会议的法定人数。

 

    全体职工代表获悉石家庄水务集团将要兼并我公司的情况后,表示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代表们一致认为,“石家庄水务集团组建方案”从未征求过我公司的意见,涉及兼并我公司的事宜没有经过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全体员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推行,搞“拉郎配”式的兼并,既违背了国务院和河北省的文件精神,违背了职工的意愿,同时也是不合法的。因此全体职工代表坚决不同意石家庄水务集团兼并我公司。

 

    代表们以无记名的投票方式,对石家庄水务集团兼并我公司一事进行了表决:同意0票,不同意61票,弃权0票。

 

    代表们在讨论中强烈表达了如下诉求:

 

    1、 不通过企业职代会的企业兼并重组严重违反了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察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于2012年2月13日下发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规定要求: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2、 企业兼并重组要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愿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兼并重组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政府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在资源重组中要定好自身角色,积极配合引导,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千万不可通过行政干预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企业,为集团而集团,甚至把劣势企业硬塞给优势企业,把优势企业拖垮,危害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在这个问题上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联合重组中的主观能动作用,没有联合的共识,就形不成联合的内在机制。

 

    3、 我公司的特殊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国有企业。开发区管委会当初明确提出只给我公司一块名义上的国有企业牌子,所以我公司不是纯粹的国有企业,不能被随意兼并和无偿划转。

 

    1994年,高新区建区初期,管委会曾多次请供水集团﹙原市自来水公司﹚解决高新区供排水事宜,市供水集团因管委会不给投资,称没有能力予以拒绝。后管委会领导找到林自强同志,让其创建“高新区供排水公司”,并提出“公司名义上是国有企业,仅为便于工作而给的一块牌子,管委会不给资金和任何开办费用,创业各项费用由员工自筹。”公司设立之初,林自强等9人筹资57万元,随着供排水设施建设规模扩大,在急需资金情况下,公司由复转军人、下岗工人和青年学生组成的职工队伍拿出自己的复转费、生活费甚至全部积蓄,累计筹资2000多万元,投入到工程建设和运营中,为高新区建设、生产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高新区没有给供排水公司注入过开办费用流动资金,公司目前的基业是高新区供排水职工用自己的资金和自己的血汗干起来的。所以高新区供排水公司不是纯粹国企,“国企”只是一块牌子而已,不能被无偿划拨。

 

    4、 一个管理先进、文化优秀的企业不应随便被一个管理落后、长期经营亏损的劣势企业兼并和划转。

 

    我公司经过18年艰苦创业,已发展成为集供水、污水处理和供排水工程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为同行业前列,企业效益稳定增长,职工平均年收入达3.7万元。公司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事迹突出,得到国家、省、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公司曾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河北省五一奖状”、“河北省先进集体”、 “河北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等称号。公司经理林自强连续两次被评为“河北省劳动模范”,连续四次被评为“石家庄市劳动模范”。

 

    石家庄供水集团是一个连续多年严重亏损的企业,每年亏损在五、六千万元以上,2009年亏6682万元,2010年亏3863万元,2012年仅1、2两个月就亏1559万元。职工近10年来未调工资,企业管理松懈,经营陷入困境,职工待遇低、人心涣散,这样一个企业怎么能对我们经营管理先进的企业实施重组兼并呢?这样的兼并让我公司职工感到前途迷茫。实践证明,企业并非做大效益就好,做大未必能强,做强才能做大。

 

    5、高新区供排水公司被石家庄水务集团兼并,将严重损害我公司职工的切身利益。

 

    市供水集团的经营状况和职工工资待遇令我公司职工担忧。我公司职工收入逐年提高,每年我们都开展工资协商工作,现职工年人均工资已达3.7万元。今后几年每年都会根据企业效益情况以10-20%的幅度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力争三年之内达到年人均5万元以上。而水务集团的发展前景并不乐观,经营管理现状和职工待遇不可能因名称改变而改善。如我公司划入水务集团,将会对公司干部职工利益产生严重影响,使职工权益受到侵害,造成职工队伍思想情绪的不稳定。

 

    供水排水公司是伴随着高新区的发展脚步成长起来的,是适应当时高新区改革发展环境而形成的一种创新体制。多年来,供排水公司为高新区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高新区是未来东部产业新城的核心区,为满足东部新城基础设施的需要,供水排水公司还应仍隶属高新区领导。

 

    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企业良性发展,使企业更好地服务于高新区的经济发展。我公司全体职工强烈要求:不参与石家庄水务集团兼并重组,仍按照高新区1994年组建供排水公司所定的原则执行,保持原管理体制不变。

 

    此决议

 

    附:职工代表签名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