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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内压(ICP)增高是颅脑创伤后最常见的临床症状,而ICP升高与预后直接相关[1]。根据指南[2],当ICP超过20mmHg(1mmHg=0.133 kPa)时就应该给予降ICP治疗。
甘露醇是临床最常用的降ICP药物,除利尿作用外,主要通过提高血液渗透压使脑组织的水分吸入血液,并通过肾脏排出体外,从而降低ICP[3]。
那么使用甘露醇降低ICP时,给药剂量应为多少?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国内用法
注射剂:
按体重0.25-2g/kg,配制为15%-25%浓度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当病人衰弱时,剂量应减小至0.5g/kg。严密随访肾功能[4-6]。
▍国外用法
注射剂:
建议使用25%的甘露醇溶液,因为此浓度可有效地建立血管内高渗环境。可在手术前或术后使用,应在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其总剂量为1.5-2g/kg。在这种输注(相对高剂量的甘露醇和快速输注速度)之前和期间,必须仔细评估循环系统和肾脏储备功能。
在输注甘露醇前后,必须注意水和电解质平衡、体重以及总输入和输出量。开始输注后15分钟内可观察到脑脊液压力降低的迹象[7]。
通常,以0.25g/kg的剂量静脉输注,至少30分钟,可以最大程度降低ICP,这可能需要每6-8小时重复一次。在输注甘露醇期间和之后,监测水和电解质、血清渗透压、肾、心脏和肺功能。如果肾脏、心脏或肺部状况恶化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则停止输注甘露醇[8]。
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甘露醇无反应者,因甘露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
严重失水者。
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
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5]。
甘露醇治疗后进行性肾脏损害或功能障碍,包括增加少尿和氮血症的风险。
开始甘露醇治疗后进行性心力衰竭或肺充血[7]。
已知对甘露醇过敏的患者禁用[9]。
已知对甘露醇或用于制造胶囊的明胶过敏的患者。
可能因诱导性支气管痉挛或反复进行肺活量测定而受损的患者。比如:主动脉瘤或脑动脉瘤、不受控制的高血压、近期心肌梗死或发生脑血管事故[10]。
▍超敏反应
曾报道,甘露醇注射液导致严重的超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低血压和呼吸困难,最终导致心脏骤停和死亡。如果出现疑似超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请立即停止输注。根据临床指示采取适当的治疗对策。
▍包括肾功能衰竭在内的肾脏并发症
在接受甘露醇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肾脏并发症,包括不可逆的肾功能衰竭。
在治疗前肾功能正常的患者中,有患者在接受大剂量静脉滴注甘露醇后发生了可逆的少尿性急性肾损伤。尽管与甘露醇治疗相关的渗透性肾病在原则上是可逆的,但已知渗透性肾病通常发展为慢性甚至终末期肾功能衰竭。在甘露醇滴注期间应该密切监测肾功能,包括是否有尿量减少的迹象。
▍中枢神经系统(CNS)毒性
CNS毒性表现为意识模糊、嗜睡、昏迷。据报道,在接受甘露醇治疗的患者中,其中一些中毒最终会导致死亡,特别是在肾功能受损的情况下,CNS毒性可能由高血清甘露醇浓度引起,从而血清高渗性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内的细胞内脱水、低钠血症或其他由甘露醇给药引起的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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