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烟台微信朋友圈有不少网友转发消息称,可通过观察不同电子眼的外观,判断其摄录交通违法种类,并罗列了5种电子眼类型,声称能帮助驾驶人有针对性地规避。
主要摄录超速、闯红灯、越线、压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主要摄录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主要摄录超速交通违法行为。
主要摄录超速交通违法行为。
主要负责治安监控。
交警蜀黍看到这个“传言”之后,不得不佩服“传言”发布者那脑洞大开的想象力,说得好像很有道理,让人无言以对呀!但是交警蜀黍得送你这个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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