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志摩与陆小曼交往之初,两家父母都不同意。特别是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本来对儿子和贤惠的媳妇离婚就大为恼火,现在又和有夫之妇谈情说爱,还要结婚,更是视为伤风败俗,有辱门厅。
在胡适等人的劝说下,在徐志摩的软磨硬泡下,在当面征得张幼仪的同意下,徐申如总算勉强答应了,但是提出了三个条件。
一是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二是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三是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
徐父这三点都是有用意的。第一条,表明自己对这场婚事是不满意的,你们要懂得结婚花费的难处,以后要知道勤俭持家。第三条回到老家,避开北平那个是非地,回家和上下老幼培养感情,也有回家“庙见”(拜见祖宗)的礼数在里面。第二条则更有深意。婚姻大事,不能儿戏,古时讲究三媒六证。要有男女双方都尊重的社会贤达证婚,显得庄重。
特别是徐陆的恋情和婚事在社会上闹得纷纷扬扬,为社会舆论所责备。这时候情政学两界的领袖,徐志摩的老师莅临证婚,既显得庄重,又能借种老夫子的身份和威望缓解一下社会对徐陆结合的诟病。言外之意就是,你们也别责备了,徐志摩的老师原来也反对,这不也来出席婚礼了嘛!
在徐申的眼里,徐志摩的师友中间,他最尊重的就是梁启超和胡适。胡适由于出国考察(胡适七月下旬至十二月中旬经西伯利亚到英国,参加「中英庚款」全体委员会议,游历考察欧美日本,1928年5月底回到上海,与徐志摩等创办新月书店。)不能参加婚礼,那么梁启超出席就显得更为必须了。
此事让徐志摩非常为难,因为为了和张幼仪离婚,他曾被老师教训了一顿,他还反驳了老师,说出了“为了寻找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坚决态度。
但是为了和陆小曼的婚事,他还是硬着头皮去请老师。梁启超实在不愿意出席这样的尴尬婚礼。陆小曼的前夫王庚和徐志摩都是自己的学生,师弟挖了师兄的墙角。自己带出了弟子,让别人怎么看自己这张老脸。
但禁不住徐志摩的恳求,勉强答应,但是提前给徐志摩说,他要在婚礼上说些教训的话。只要参加就行,徐志摩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满口答应。虽有心理准备,但是还是没有想到老师竟然说的那么严厉,那么不给面子,很让一对新人下不来台。
难能可贵的是徐志摩并没记恨老师,次日和小曼一起前往梁家拜谢。梁启超也收起昨天的严厉,鼓励提醒一番,师徒笑语盈盈。
老师的出发点虽是爱护徐志摩,提醒陆小曼,但是语气毕竟过于严厉,起码有失喜庆。让一对新人的心里还是有苦说不出。
陆小曼的好友赵清阁女士多年以后,还为徐陆打抱不平:为了争取有力的支持,他们请了维新派名流梁启超老夫子作他们的证婚人。原想借助着块盾牌抗衡一下封建势力,不期梁启超夫子也是一个以封建反封建的权威人物,他假惺惺同情徐志摩陆小曼的结缡,而又在大喜之日当众批评了他们的反封建行经,使得两位新人一时啼笑皆非,只好委屈地承受了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