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业务员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开创业务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日常管理细则。
1、出勤:在公司期间,按公司考勤制度出勤。出差开展业务期间,应于每日8︰30之前
17︰30之后,在业务汇报群中进行定位汇报,未按规定汇报,每少一次考核罚款20元。
2、出差:出差前应按要求完整填写《出差申请单》方可出差,未填写《出差申请单》的出差费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填写的须经领导同意,出差结束回公司时应及时补写。
3、客户管理:出差期间,扣除往返天数,每日平均拜访客户数不得少于10个(特殊情况须在某一客户处滞留几天的,需请示上级并经同意后,可酌情减免相应客户数),并按规定操作方法将有效客户信息如实录入到客户管理系统,每少1个考核罚款20元。
4、电话回访:在公司上班期间,已入职三个月以上业务员,每人每日客户电话回访数不得低于50个,有效客户数不得低于30个;入职不到三个月的业务员,视已经拜访的客户数有计划安排每日电话回访数。未能完成定额的,每少一人扣5元。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每次处罚200元。
5、日常汇报:每日向上级领导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汇报,每日汇报不迟于当晚10︰00,特殊情况时不晚于第二日上午8︰30前。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罚款20元。
6、工作计划:每周六晚9︰00之前交出下周的工作计划。没有计划的每次罚款30元。
7、月总结:当月的总结须在下月2日前报告给公司,迟交无论理由,每次罚款50元。
8、参加会议:按时参加公司及部门召开的各项会议。无故缺席按公司相关规定每次处罚20元。
9、货款:业务员收到定金或货款须及时与公司核对并上交,如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上交者,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如若发现私自挪用公款者,一经查实一律无条件辞退,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客情关系:如因业务需要,业务员与客户之间的应酬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业务员自行酌情处理,公司不予参与。
11、销售政策: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销售政策、行销策略,如若发现业务员私自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交易亏损,一经查实除应赔偿公司损失外,一律无条件辞退,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交通事故:出差期间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维修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按异地休息处理。异地休息期间不计发工资,公司给予相应住宿与饭费补贴。
13、通讯畅通:在公司上班及出差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故失联超过1个小时公司不能获知其有效讯息的,每次处罚100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经公司审核确认后可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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