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基本法的指导意义,任正非1998年在《要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中有清晰的表述:
当我们第二次创业,走向规模化经营的时候,面对的是国际强手,他们又有许多十分宝贵的经营思想与理论,可以供我们参考。如何将我们十年的宝贵而痛苦的积累与探索,在吸收业界最佳的思想与方法后,再提升一步,成为指导我们前进的理论,以避免陷入经验主义,这是我们制定“公司基本法“的基本立场。
华为第一次创业的特点,是靠企业家行为,为了抓住机会,不顾手中资源,奋力牵引,凭着第一、第二代创业者的艰苦奋斗、远见卓识、超人的胆略,使公司从小发展到初具规模。第二次创业的目标就是可持续发展,要用十年时间使各项工作与国际接轨。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要淡化企业家的个人色彩,强化职业化管理。把人格魅力、牵引精神、个人推动力变成一种氛围,使它形成一个场,以推动和导向企业的正确发展。氛围也是一种宝贵的管理资源,只有氛围才会普及到大多数人,才会形成宏大的具有相同价值观与驾驭能力的管理者队伍。才能在大规模的范围内,共同推动企业进步,而不是相互抵消。
这个导向性的氛围就是华为人共同制定并认同的《基本法》,形成切实推动的就是将在十年内陆续产生的近百个子基本法。它将规范我们的行为与管理。对于这样一部规章,华为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抛弃,只有随着环境的改变进行修缮、继承和发展。认为华为抛弃了基本法的人,至少是没有充分理解华为基本法的要义。
(来源:《再造华为》书稿 ,本文由作者正式授权,转载请务必联系CEOworld编辑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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