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海沉浮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李光地请假送母亲返回原籍。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李光地返回京城,被授予翰林院掌院学士,在御前讲席上值讲,并兼任日讲官和起居注官,还负责指导庶吉士。过了一年,因为母亲患病,李光地上疏请求回家探望。
康熙二十七年(1687年),李光地返回京城。当时正值孝庄文皇后丧期,礼部官员对他提出弹劾,指责他途中迟延,身为三品卿员而未能及时来京叩谒孝庄文皇后梓宫,请交吏部议处。吏部议降五级调用,被康熙降旨宽免。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五月,他奏进的文章令康熙皇帝十分不满意,指斥他假冒道学,不能表率翰林,将他降为通政使司通政使。当年十二月,李光地重新被擢升为兵部右侍郎。
康熙三十年(1691年)二月,李光地又担任会试副考官,并与侍郎博霁、徐廷玺以及原任河督靳辅视察黄河工程情况。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李光地奉旨提督顺天学政。当年四月,李光地的母亲离世,按照礼制李光地需解职回乡丧居以尽孝道,称为丁忧守制。康熙皇帝颁下谕旨,称:“提督顺天学政关系紧要,李光地特行简用,可在任守制。”李光地接到谕旨后表示:“臣蒙荷圣恩,怎敢不以残喘自效?”不过,他还是提请康熙给予九个月假,让自己往返治丧。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李光地服丧期满,康熙命其官复原职。次年,授工部左侍郎,仍兼任顺天督学。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二月,因“居官优善”、“清廉”,迁任直隶巡抚。在任期间,李光地很好治理了当地水患,得到康熙帝褒奖,不久被拔擢为吏部尚书。康熙四十年(1701年),主持治理永定河的河务工程顺利竣工,获得了康熙手书“夙志澄清”匾额及御制永定河诗、御服衣冠等赏赐物品。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三月,给事中黄鼎楫、汤右曾等人合疏弹劾李光地抚绥直隶灾民不利,不将灾民逃散情形据实陈奏,请求朝廷严加处分。八月,御史吕覆恒劾奏李光地处理秋审事宜任意断决,给事中王原又颏奏李光地荐人不当。但是,这些非议大多遭到了康熙帝的否决。在吏部尚书任上,李光地对兵制、官俸、蠲免钱粮等方面屡有建言。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吏部接到康熙谕旨:“李光地居官甚好,才品俱优,著升为文渊阁大学士。”这样,年过花甲的李光地正式登上了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