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这首歌是小时候最经常传唱一首歌,这首歌是少年儿童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这首歌创作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如今再听这首歌,难免会有这样疑惑,这一分钱在那个年代能卖多少东西呢?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国普遍的收入都不是很搞,国营企业的工人一个月收入最高30多元,相对于一般人来说已经是很牛掰了。
那这一分钱到底能买啥,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1950-1990年的主要生活必需品国营零售价格的变化。
从图中我们不难看出,在1966年时候,50公斤大米15.2元,1公斤猪肉1.8元,1公斤羊肉0.9元,50公斤豆腐10元。最直接说法就是,这一分钱可以买一两豆腐。
事实上在60年代,其他的物品也很低廉,铅笔也就一分钱一根,带有橡皮的最多3分钱,橡皮一分钱能买两个,这作业本就更加便宜了,1毛钱可是买到厚厚的一本。
到了70年代,这一分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一角钱,一分钱可以一块糖、三分钱可以买一根冰棍、五分钱可以买一个面包、六分钱能买一瓶汽水、八分钱可以买一包烟。
等到了80年代后期,这一分钱几乎没啥购买力了,就和现在的一毛钱差不多。总的来说,由于当时的物价水平决定,一分钱在那个年代,对于孩子们来说,可是一笔巨款。
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还会送到的警察叔叔手中,在现在可是不多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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