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多妻制在我国古代的数个封建王朝可是一直都遵循的制度,由于古人思想的偏差以及当时的文化与教育,都普遍认为男尊女卑。一夫多妻不仅可以确保自己的血脉传承,还能满足自己的面子与大男人心理,所以只要古代男子的家境允许,除了迎娶一门正妻之外,还可以再纳上好几门的妾室。
一个男子可以有好几个妾室,但是却只能有一个正妻,所以妾室的地位在家里面自然是比较低的。在迎娶正妻之时,需要讲究一个明媒正娶,宴席,彩礼那可是一样都少不得。但是纳妾就简单多了,很多时候往往只需要一个口头协定,自己家人一起吃顿饭,就算是走完了整个婚娶的流程,变成了小妾。
小妾的很多权力都是剥夺了的,首先她们要受到家里面正妻的管制,不仅要伺候好自家的老爷,也需要伺候好这位掌管后院的大夫人,不然有的是苦头吃。接着她们并没有进入夫家族谱的资格,毕竟一般嫁作小妾的女子,大都身家不好,有的甚至就是青楼女子或者是丫鬟,自然是没有进入夫家族谱的资格。
最后小妾被娶回家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用来开枝散叶,延续血脉,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她们的作用主要就是生孩子。但是小妾所生的孩子同样地位也会很低,妾室所生的孩子唤作庶子,他们的地位要比正妻所生的孩子地位低,没有继承家产的权力。要是正妻没有生孩子的话,小妾所生的孩子还需要被过继给正妻,从此小妾与这个孩子就没有了关系,将其做母亲的资格都给剥夺了,十分残忍。
尽管成为别人的小妾之后地位会这么低下,但是当时的女子毕竟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他们要么是穷苦人家的女儿,被自己的父亲直接卖给了富贵人家来换取一些银钱或是粮食;要么是青楼女子,几年青春过后就无依无靠,成为别人的小妾反而会是最好的出路。何况成为别人的小妾至少还能保证吃饱穿暖,也没有无穷无尽的农活与家务,已经比很多女子幸运了。
但是小妾的除了生孩子之外,还有一个作用却是十分令人不齿——送人。小妾在男人的眼中地位一直都是十分低下的,可能存在感也就仅仅比一些侍女高一些,如果有客人来家中做客的时候表示对某位小妾很感兴趣的话,家主为了表示自己的大度与豪爽,很轻易就会将自己的小妾送给客人,甚至是主动将小妾送给一些达官贵人以此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古代有很多名人都做过这样的事,例如吕不韦、苏轼、胡雪岩等人都将自己的小妾送给过别人。或许这样的行为在当时看起来无可厚非,但在却让后世的我们感觉到十分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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